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库尔勒社保电话号码 › 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
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5 11:38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打印] 微博 微信机构名称: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党政办公大楼主楼3楼(301-349室)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168528传真:0996-2168528 负责人:孙新刚 一、机构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全市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疆(回疆)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 (十)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事务和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史志、建议提案答复、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工作报送;负责文书档案整理、查阅、保存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 负责人:干敬花 联系电话:0996-2168528 (二)人事调配和工资管理股 按规定承办事业编制调配人员事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加强工资分配管理;落实统一发放工资政策;承担有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景霞 联系电话:0996-2168118 (三)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股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少数民族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下文等工作。 负责人:朱丽春 联系电话:0996-2168525 (四)职业技能培训股 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管理;负责普通技工学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协调我市指定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和机构开展培训工作,指导施教机构的建设。 负责人:戴云龙 联系电话:0996-2168519 (五)养老、失业保险股 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失业保险政策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和标准;贯彻落实城镇养老失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督导扩面征缴工作;负责承办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组织落实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负责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负责人:张均林 联系电话:0996-2012078 (六)工伤认定和信访工作股 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工伤认定相关政策;做好工伤及职业病的预防和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督办指导各科室办理信访人员提出的有关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的信访事项。 负责人:包有贵 联系电话:0996-2168160 (七)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监督科 负责社保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政策和机构资格标准;监督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参与基金预决算工作;监督就业资金管理;组织基金稽核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重大案件查处;监督社保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创业贷款资格;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导借款人审核工作;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的配合。 负责人:赵静 联系电话:0996-2168691 (八)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组织处理跨地区、有影响力的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与劳动监察大队共同落实国家、自治区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实施规范;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办法;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席铭鸿 联系电话:0996-2167067 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2号社保大厦4楼 三、下级单位: (一)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1.强化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坚持就业优先导向,促进产业发展与就业有效联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 2.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政策支持,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保障。 3.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做好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城乡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就业援助暖心行动。 4.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负责人:田甜 联系电话:0996-2168523 库尔勒市延安路党政办公大楼主楼3楼 (二)技工学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坚持学制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履行国家、自治区赋予的招生、教育、培训职能,完成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3.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推进落实年度教学和人才培养计划; 4.根据教学、培训任务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一体化教师培养,提高专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5.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行为养成及公共安全等教学科目,拓宽学生获取现代知识和信息渠道; 6.立足区域产业规划和市场用工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工种),扎实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 7.搭建培训平台,通过校企合作、校校联合、部门协作的方式,承担各行业、各部门综合培训和技能培训项目,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 8.加强学校学生教育教学和就业安置服务管理,做好行政后勤和安全管理、卫生健康工作,维护正常校园秩序,保证教学和教研工作顺利开展; 9.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疆省市资金项目支持,开展技工院校合作交流; 负责人:杨亚斌 联系电话:0996-2012857 库尔勒市建国南路与田园路交汇处 (三)劳动监察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劳动维权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劳动维权运行机制,开展劳动维权监管工作。 2.负责库尔勒市劳动用工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承担妥善处理企业和劳动者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 5.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库尔勒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承担库尔勒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业务工作。 负责人:候剑 联系电话:0996-2112867 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2号社保大厦4楼 (四)社保中心 负责库尔勒地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农牧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记录社会保险权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公布参保情况和基金收支情况、提供查询和咨询、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各项工作。 负责人:刘献军 联系电话:0996-2109711 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2号 相关链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