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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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医院

2024-07-15 10: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门诊就诊指南

1、凡来医院就诊者,请先挂号。因医院已实施运行“一卡通”系统,挂号时,请您主动出示身份证。如未带身份证,请先前往咨询服务台填写挂号登记单。门诊一卡通系统采用的是预缴金的付费方式,建议前来就诊的患者预充相对合理、充足的金额,避免因金额不足造成来回排队缴费的不便。急、重、危病员可挂急诊号,老、弱、残及军人优先照顾。

2、凭就诊卡及小票到各候诊区按号就诊。在候诊过程中,如有突然的不适或病情加重,请立即告诉分诊护士或医生,以便安排您优先就诊。就诊过程中,如医生开出药品或各项检查单后,只要保证卡内余额充足,直接到相应执行科室刷卡扣费即可。

3、退还余额及打印发票 就诊结束后,患者既可以将就诊卡上的余额保留在卡上,方便下次就诊,也可以直接到挂号窗口将余额退回,并打印发票及费用清单。

4、除医院收款处按规定收取现金以外,医院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现金,如发现有违反者,您可向医院相关部门投诉。

二、住院指南

1、您应向医务人员如实详尽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如既往患过的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遇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保护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4、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按医嘱出院。

5、请您不要在查房、治疗时间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大声喧哗及从事娱乐活动。

6、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

8、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自行让前来探视的人员留宿或陪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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