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参展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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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参展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13: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桂工信消费〔2023〕43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高质量办好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11月下旬至2024年春节前后在广西美术馆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为展览活动组成部分之一的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同期举行。

二、组织机构

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作为展览活动组成部分之一的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

自治区成立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负责展览组织筹备和展出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工作部,负责做好工艺美术作品的征稿、评选、展出及出版作品集等各项工作。工作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日用消费品工业处,负责工作部日常工作。

三、作者、作品及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作者基本条件

申报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二)申报作品基本条件

1.创作时间。

参评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征稿日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

2.创作主题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格调。作品如涉及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应当符合中央三个历史决议精神,与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用艺术化的语言和创作手法讴歌新时代、讲好广西故事。

(3)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彰显中国审美旨趣。

(三)其他方面

1.作者每人最多可投稿3件作品(含合作),合作作品按第一作者计。

2.分设大师组、非大师组两个组别进行申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广西工艺美术大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副高级工艺美术师只能申报大师组;非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非广西工艺美术大师、非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非副高级工艺美术师只能申报非大师组。

3.每个创作组或每位作者限报3件(套)/类别,按套报送的,每套不能超过5件作品。原则上,参评作品尺寸规格限制在2米(长)×2米(宽)×2米(高)内,特殊情况需经评选工作部批准同意。

4.已获全国常设性重大奖项的作品经评审通过可作为参展作品展出,但不参加入展和优秀作品评选。

5.凡与创作主题和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半成品,不予参评。

6.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可于2023年9月1日开始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gxzf.gov.cn/)广西工艺美术行业评审系统(以下称评审系统)专题查阅。

四、作品评选

(一)评选依据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评选工作将按照常规性业务等次认定的方式开展,在新的广西工艺美术作品等次认定办法修订出台前,继续参照《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八桂天工奖”评审办法》(桂二轻〔2019〕121号)精神组织评选。

(二)评选目标

200件入选作品。从符合评选条件的作品中评选出200件入选作品,参加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报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审定。

20件优秀作品。从200件入选作品中评选出20件优秀作品,报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审定。

(三)评选程序

1.材料审核。2023年9月1日09:00至9月30日12:00,在自治区工信厅官网(http://gxt.gxzf.gov.cn/)链接“广西工艺美术行业评审系统”专题,供作者上传申报材料和相关部门审核材料、线上初评。2023年9月30日18:00前,各市通过该系统完成对本区域参评作品的材料初审工作;2023年10月9日前,工作部办公室完成申报参评作品的材料复审工作。

2.线上初评。2023年10月11日至13日,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系统进行线上初评,通过初评的作品将参加专家现场复评环节。

3.现场复评。2023年10月中旬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复评。现场复评和送评作品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再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主动与属地二轻联社和工艺美术协会加强协调沟通,合理分工,相互支持,共同推进本市辖区内参评作品的组织、初评工作。作品申报和材料审核要严格遵守系统开放的各个时间节点,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各市明确1名同志担任专项工作联络员,并于7月20日前反馈人员信息。

(二)强化宣传指导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西工艺美术协会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辖区内的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企业和工艺美术行业从业者积极参与。要及时传达参评作品主题要求,并指导参评者紧扣主题进行创作,及时跟进创作进度,确保今年评选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

1.本次评选工作只评不展,不对外开放参观,不收取参评费用。

2.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3.入选的200件作品必须参加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不按时送展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入选资格,展览期间所有参展作品不得自行撤出。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创作者,拒绝其参加我区工艺美术行业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评选工作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川;电话:0771-8095015;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联络员信息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7日

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参展作品申报系统链接:

https://msps.gx96368.com/

文件下载:

附件:联络员信息回执.doc申报系统使用手册(作者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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