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改周报┃4大项目获进展:涉及面积约21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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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改周报┃4大项目获进展:涉及面积约21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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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8周广州城市更新市场周报

(11月28日—12月04日)

本期看点

政策动态:

1.关于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2.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 意见(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4.关于印发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5.关于公开征求《荔湾区城中村产业升级发展规划及导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行业动态:

1.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密集出台政策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首批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

3.证监会:公布房企股权融资调整优化5项措施

4.城市建设司:2022年1—10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1万个

5.广州南沙区分局:深化落实《南沙方案》积极探索提高普通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新举措

6.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交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

7.广州番禺区:城市更新局积极推进石壁(一二三四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8.广州白云区:防疫情、稳经济、促发展,旧村全面改造再迈出坚实一步

9.广州黄埔区:为文物套上“金钟罩”“铁布衫”——公布41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

项目动态:

2022年第48周广州共发布4个项目动态,其中:实施方案公示1项,总用地面积60.7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3项,控规调整面积156.4公顷。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1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5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10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本周一手房成交情况:住宅成交1000套,成交面积107576㎡;商业成交93套,成交面积12279㎡;办公成交195套,成交面积10656㎡;车位成交988套,成交面积11924㎡,合计成交2276套,成交面积142435㎡。

01

政策动态

本周收录5条政策,其中国家级政策2条、省级政策1条,区级政策2条,涉及城市更新可复制经验清单、农村宅基地管理、广东省“三旧”改造实施意见修订、黄埔区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荔湾区城中村产业规划及导入准则等方面。

1.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11-25

文件要点:

1、建立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1)加强工作统筹和督查考核:①北京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②山东省潍坊市建立城市更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强化城市更新工作考核;(2)建立城市更新制度机制:①辽宁省出台省级城市更新条例;②重庆市统筹谋划城市更新制度、机制和政策;③江苏省细化明确城市更新七大任务要求;(3)将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紧密衔接:①上海市开展市、区两级城市体检评估;②重庆市开展城市更新专项体检;③湖南省长沙市把城市体检作为片区更新前置要素;(4)建立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体系:①北京市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街区控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城市更新工作体系;②江苏省南京市探索全链条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体系;③江西省建立城市更新规划编制体系。

2、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1)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①辽宁省沈阳市探索跨项目统筹运作模式;②安徽省合肥市探索片区更新“肥瘦搭配”模式;(2)通过长效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①四川省成都市探索全过程一体化推进模式;②重庆市探索“政府+企业+居民”共同实施模式;③江苏省苏州市探索老菜场更新的“市集模式”;(3)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①四川省成都市设立城市更新专项资金;②安徽省铜陵市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③上海市设立城市更新基金;④山东省潍坊市减免城市更新项目行政事业收费;(4)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机制:①江苏省苏州市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②重庆市九龙坡区开展“三师”进社区行动;③江苏省南京市推动城市更新共商共建共享。

3、创新与城市更新相配套的支持政策:(1)完善土地政策:①上海市完善零星用地整合利用方式;②重庆市鼓励用地指标弹性配置;③湖北省黄石市给予存量用地用途转换过渡期政策;(2)优化审批流程:①北京市简化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要求;②河北省唐山市分类制定简化审批流程方案;③湖北省黄石市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2.文件名称: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2-11-28

文件要点:

1、明确宅基地的定义及性质:(1)宅基地的定义: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生活庭院等用地;(2)性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依法依规无偿分配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占有使用。宅基地不得买卖。

2、明确布局和用地标准:(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多种方式,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不得强制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3、明确宅地基的申请要求: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1)家庭无宅基地的;(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3)因自然灾害、政策性搬迁、政府规划实施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设住宅的;(4)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情形。对前款第(3)项的情形在宅基地分配中优先予以保障。夫妻双方属于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结合实际生活居住情况,按照村规民约或当地风俗习惯,在其中一方所在集体申请宅基地。

4、明确不予批准宅基地申请的情形: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2)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3)出卖、出租、赠与农村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4)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5)不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的;(6)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7)现有土地资源无法满足分配需求的;(8)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5、提出闲置宅基地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合法取得、权属清晰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各地应当因地制宜制定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扶持政策和监管要求。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开展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符合相关规划和市场监管、特种行业管理、房屋安全监管、房屋租赁管理、消防、环保、食品卫生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3.文件名称: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 意见(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2-12-1

文件要点:

1、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计划统筹:(1)统筹存量与增量:各地应统筹安排新增与存量用地,将“三旧”改造作为市、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内容,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补齐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提升城市空间品质;(2)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明确“三旧”改造申请条件:(1)合理确定项目改造主体:①无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完善但以实施征地的历史用地,完善手续后,以土地权利人作为改造主体;②签订征地协议后转让的,完善手续后以受让人作为改造主体;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已签订出让、出租合同的,土地已流转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使用的,以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改造主体,经村集体经济表决同意且土地流转期限合规合法的,在土地流转期限内可由受让人、承租人作为改造主体;④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将所有权益转移到单一主体后,由单一主体作为改造主体;但连片改造涉及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资产处置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2)规范编制改造方案。

3、规范“三旧”改造用地审批:(1)合理划分“三旧”改造审批权限:涉及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手续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审批。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按照用地行为发生时间分类处理;(2)加快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对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没有合法手续且已实际使用的建设用地,上盖物基底面积达到改造项目总面积30%以上,或上盖物占地比例虽不足30%,但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供应法律文书等载明的规划条件,并且拟采取拆除重建、加建扩建、局部拆建、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等方式改造的,可按照现状地类完善建设用地手续;(3)规范土地征收手续办理:涉及办理集体土地完善征收审批、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三地”及纳入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的其他用地办理征收审批,可不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严禁通过违规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入库的方式,规避正常的征地审批程序;(4)规范“三地”及其他用地报批方式:“三旧”改造涉及“三地”以及其他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手续的,由各地纳入批次用地依法依规报批。

4、规范“三旧”改造供地:(1)合理确定协议出让供地范围:涉及“三旧”改造的供地,属政府收购储备后再次供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可以协议方式出让;(2)明确旧村庄改造的供地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三旧”改造政策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采用自行改造、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或由政府组织实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实施改造;其中,自行改造或者合作改造的,可以直接出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成立的合作公司、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合作主体约定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一方;(3)加大对产业类改造项目支持力度:纳入“三旧”改造范围,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工业用地,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按原用途使用的5年过渡期政策; (4)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三旧”用地由政府依法收回或征收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所得出让收益可按规定用于补偿原土地权利人,并可采取物业返还等其他方式兑现补偿;(5)规范公益性用地移交:在旧城镇、旧厂房改造中,涉及向政府无偿移交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含红线退缩用地)的改造项目,原权利人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完成公益性用地移交工作,并负责对移交范围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未按规定移交的,不予办理供地手续;在旧城镇、旧厂房全面改造中,将工业用地等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自行改造项目均需移交公益性用地。

5、加强“三旧”改造实施监管:(1)落实“三旧”改造项目备案制度;(2)完善监管协议制度;(3)加强“三旧”改造信息公开;(4)开展年度考核。

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27

文件要点:

1、明确适用范围:“工业快批十条2.0”适用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工业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等工作。

2、提出流程优化:(1)开展环保业务融合审批国家试点;(2)深化市政相关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审批改革:“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或“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的办理,可与“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等许可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造一个综合窗口、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审批流程、一次获取许可“五个一”审批模式,实现不同领域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出证”;(3)同步开展绿化事项批前相关环节工作:在办理需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论证等环节的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项目时,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环节可与专家提前审阅、专家论证、方案修改等相关环节同步推进;(4)推行接驳排水合并办理。

3、提出精简提速:(1)免于重新申领规划条件;(2)精简规划审批要求:办理规划审批时简化有关评估要求。对于存量工业用地在其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项目,企业在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设计方案编制时,应同时编制树木保护、海绵城市等专项评估,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下可同步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对于新取得土地的项目,由区土地出让部门纳入用地清单,提前完成相关评估工作;(3)精简提交景观会审议项目。

4、明确保障服务:(1)推动订制式审批服务全域覆盖:订制式审批服务范围再拓展,从重点项目试点向全区工业项目全面铺开,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报批流程和筹建报批节点建议,厘清规划、环保、建设、安全等各方面因素特别是瓶颈问题,提前破解筹建报批难题,从全流程角度缩短拿地到动工的时间,促进筹建全链条效率大提升;(2)实行区块链智能审批提速赋能;(3)严格审批要求提高审批效率。

5.文件名称:关于公开征求《荔湾区城中村产业升级发展规划及导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12-1

文件要点:

1、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荔湾区白鹅潭商务区及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内的 20 个经济联社,包括东漖、白鹤洞、西郊、河沙、坦尾、茶滘、五眼桥、花地等 8 个已获得有关批复和实施改造的村联社,葵蓬、山村、西塱、海南、海中、东塱、南漖、沙洛、增滘、海北、龙溪、坑口等 12 个未获得批复村联社。

2、明确产业布局:根据荔湾产业基础特色、各片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禀赋、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和新兴产业升级等现实条件,引导实行差异化协同发展,结合《荔湾区现代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白鹅潭地区发展规划(2020-2035 年)》以及海龙围广佛高质量发展科创区最新规划成果,依托白鹅潭商务区、海龙围科创区平台,形成大坦沙健康产业组团、沿江总部经济产业组团、东沙先进制造产业组团、广佛科创产业组团、岭南茶花产业组团等五大产业组团,形成“两区五组团”地区产业发展布局,对全区城中村更新改造和产业发展提出分区具体指导意见。

3、明确“两区”的范围及发展定位:(1)白鹅潭商务区:①区域范围:白鹅潭商务区片区范围 36 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 30 平方公里),北至大坦沙,南至三枝香水道,东至珠江三枝香水道岔口,西至海龙科创园东边界。涵盖了西郊、河沙、坦尾、茶滘、葵蓬、花地、山村、五眼桥、东漖、白鹤洞、西塱、东塱、南漖、沙洛、坑口 15 个经济联社;②产业发展定位:打造总部经济、医药健康和新兴服务业三大重点产业;(2)海龙围科创区: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包括荔湾南片地区与佛山南海交界区域,合计约 17 平方公里,涵盖了海南、海中、增滘、海北、龙溪 5 个经济联社(以及西塱、东漖 2 联社部分区域)。

4、明确五大产业组团发展定位:(1)大坦沙健康产业组团:打造大坦沙国际健康生态岛。该片区包括河沙、西郊和坦尾 3 个村,片区采用统一规划开发的城中村改造思路,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的方式实施全面改造,打造健康生态岛;(2)沿江总部经济产业组团:打造沿江总部经济带。该片区包括花地、茶滘、鹤洞、东漖、坑口、西塱 6 个村,主要发展高端服务业、现代商贸业、特色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建筑与设计业等千亿级产业集群;(3)东沙先进制造产业组团:打造高端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集聚区。该片区包括东塱、南漖、沙洛 3 个村,以广州国际医药港等一批重点项目为引领,发展高端医疗大健康服务;(4)广佛科创产业组团: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科创示范区。该片区包括海北、龙溪、增滘、海中、海南个条村,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落地物联网、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应用,构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高端智能化创新产业体系;(5)岭南茶花产业组团:重点打造茶叶、花卉国际采购中心枢纽。该片区包括五眼桥村、山村和葵蓬村 3 条村,重点围绕广佛产业互动,促进广佛资源要素配置,加快推动“互联网+制造”产业项目对接,打造广佛创新创业带。

5、明确合理布局各村产业,优化提升产居环境:(1)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将国有土地及周边集体土地整合,打破村域地理界限,形成相对集中的产业区域,统一进行产业导入。推动旧村科学有序更新与产业招商同步进行,提前进行产业项目储备,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引入所在片区产业及具备较强服务支撑作用的产业,确保更新方案和产业落地;(2)以科学有序更新助力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水平,导入优质产业,壮大集体资产规模。引导各村和合作企业合理安排产、住区域,鼓励临近村将产业区域集中安置,推进区域功能复合,强化职住平衡,促进产城融合。

6、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产业资源整合优势的市场主体,主导、参与园区的建设、改造和运营。引导、鼓励国有企业或优质园区运营机构等成立园区载体建设基金,重点投入到园区建设及升级改造。加强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滨江高端产业园、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02

行业动态

1.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密集出台政策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财政部提前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7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对重大项目超3.5万亿元授信额度加大落实力度……近期,多部门密集出台政策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孟玮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切实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利用盘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存量相关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水利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今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截至10月末,两批金融工具合计已投放7400亿元。从落地效果看,目前两批金融工具共支持重大项目2700多个,开工率超过90%。

从最新数据看,1—10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7%,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连续六个月回升。大项目投资增速加快,前10个月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大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2.2%,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0.4个百分点,比全部投资高6.4个百分点。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各银行已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重大项目累计授信额度超过3.5万亿元。但目前授信项目的提款较少,只占授信的4%,后续仍需继续加大落实力度。财政部近日提前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70亿元,支持开展三峡后续工作,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长江崩岸治理项目。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首批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在政策引导、技术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监督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第一批)》,于日前印发,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3.证监会:公布房企股权融资调整优化5项措施

证监会易会满主席在不久前召开的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达了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态度,在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方面。答记者问: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加大权益补充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防范风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一、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允许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二、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三、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与境内A股政策保持一致, 允许以房地产为主业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四、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最资产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常态化发行,努力打造REITs市场的“保租房板块”;五、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在建未完成项目、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4.城市建设司:2022年1—10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1万个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数据,202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万个、840万户。2022年1-10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1万个、859.25万户。其中,广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西、山西、湖北、福建、海南、内蒙古、重庆、吉林、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四川、山东、河北、上海、江苏、江西、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25个省份开工小区数、户数均超过或达到计划任务。

5.广州南沙区分局:深化落实《南沙方案》积极探索提高普通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新举措

为深入贯彻广州市“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发展战略,落实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同时结合《南沙方案》印发以来南沙新增项目明显增多、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实际情况,南沙区分局研究制定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普通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通知》,按照产业类型分别设定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控制建议值,供招商牵头部门在工业项目引进过程中参考。

该政策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工业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并对全区近年工业项目引进、工业用地实际容积率、投入产出、产业类别等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确保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政策出台后,将在不增加建设用地的情况下根据产业类别最大限度的增加建筑面积,释放更多的产业空间,提升产业用地的产出效益,充分挖潜普通工业用地的价值,为区内项目引进提供有力的规划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下一步建立普通工业用地出让节地评审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6.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交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

为抓紧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2022年11月2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华而实总规划师带队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交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引入港澳高水平规划策划设计单位及专家团队参与南沙规划编制、城市设计等工作。

会上,按照近期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汇报了我市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指导和规范新时期详细规划优化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做了重点介绍。朱国鸣总工程师充分肯定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推进详细规划优化工作方面做出的探索,鼓励广州提供更多的广州实践和广州经验。同时,朱国鸣总工程师强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把改进详细规划管理作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严格落实下级国土空间规划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

7.广州番禺区:城市更新局积极推进石壁(一二三四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石壁(一二三四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作为广州南站地区的重点城市更新项目,将通过改造完善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整合周边产业资源,促进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的建设。为加快推进石壁(一二三四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11月23日,番禺区城市更新局组织石壁(一二三四村)项目相关方案编制单位、合作企业召开项目协调会。

会议听取了前期各部门对改造方案提出的相关意见及修改回应情况,分析讨论当前项目推进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后续相关工作作了相关安排和要求。

下一步,番禺区城市更新局将督促加快推进控规局部调整报批、标图建库动态调整申报、土规调整方案报批等改造方案审批前置条件的完成。同时,在前期工作基本稳定前提下,加快片区策划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成果编制。

8.广州白云区:防疫情、稳经济、促发展,旧村全面改造再迈出坚实一步

11月28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收到市下发的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村片区策划方案和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片区策划方案的批复文件。这是自2021年部委、省、市强调城市更新中防止大拆大建、厉行树木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思路以来,全市首批获批的城市更新旧村改造项目。

黄边村位于广州设计之都,临近106国道、华南快速、地铁14号线鹤南站彭边站、地铁2号线黄边站、空港大道,交通条件优越。项目用地面积约39.11公顷,整体为减量规划,拆建比仅1:0.96,并高标准配置学校、市政设施、绿地及产业配套等公共服务设施,其用地占改造范围的55%。片策范围内共配置203处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居住类公共设施143处和产业类公共设施60处。项目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和树木保护要求,原址保护2处登记保护文物保护单位、4处历史建筑,场地内的绿地和连片成林已规划为公园绿地或附属绿地,古树后续资源大部分可原址保留。

五龙岗村改造项目是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产业园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范围内有新广从路及地铁14号线,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约10公里,对外交通便捷。项目用地面积约82.82公顷。改造后片区内提供学校、图书馆、变电站等公服设施200余处,公服设施占改造范围比例达41%,将大大改善居住环境。项目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和树木保护要求,原址保护4处登记保护文物保护单位、2处历史建筑、1处推荐保留建筑、2株古树和5株古树后续资源。

9.广州黄埔区:为文物套上“金钟罩”“铁布衫”——公布41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

近日,经市政府批准,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和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黄埔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标志着黄埔区除扶胥古运河遗址外,全区41处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79个文物本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此次黄埔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为实现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历史环境保护提供了有效手段,相当于给这些文物戴上了“金钟罩”,穿上了“铁布衫”,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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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动态

2022年第48周广州共发布4个项目动态,其中:实施方案公示1项,总用地面积60.7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3项,控规调整面积156.4公顷。

1、实施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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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片区策划)

项目区位: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东北部,东与增城中新镇接壤,南至广河高速,西临知识城南起步区,北至珠三角环线高速,距离广州科学城25分钟车程

项目测量范围:917490㎡,其中标图建库面积435400㎡

现状建筑面积:约473710㎡,其中村民住宅442500㎡,集体物业27610㎡,公建配套1180㎡,改造后均予以拆除,祠堂类建筑2430㎡,改造后予以迁建

现状人口:洋田村旧村改造测量范围内有户籍人口712户,4978人。按照《广州市黄埔区九龙片区旧村现状建筑测量和复建安置计算工作指引》的分户标准,洋田村可新增分户1998户,分户后的总户数为2710户。另有世居祖屋权属人258户。洋田村旧村拆旧范围内改造范围内村民住宅2807栋,其中截止2019年7月10日,符合“一户一宅”的合法房屋有2807栋(含2019年1月17日前建成的2807村民住宅)

建新范围:根据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情况,划定建新范围607438㎡ 。划定原则:(1)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符合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3)建新区集中连片;(4)考虑交通可行性

复建建筑总量:932800㎡,其中:复建村民住宅8357㎡;复建集体物业94700㎡;重建祠堂2400㎡

规划方案:建新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38.7公顷,商业/商务用地2.1公顷,中小学用地8.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3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2公顷,公园绿地1公顷,环卫用地0.1公顷,供电用地1.2公顷,城市道路用地8.9公顷。规划常住人口规模4.6万人

改造成本:43.4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如实际改造成本超出43.4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改造主体需自主筹资解决超出部分的资金,政府不再安排融资面积

融资区建筑总量:融资区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8.3万㎡,其中住宅69.7万㎡,公配设施7.7万㎡,商业0.9万㎡

实施主体: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经济联合社

改造方式:全面改造

改造模式:合作改造

2、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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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将军山地块(黄埔AP0706、AP0903规划管理单元)

用地位置:位于黄埔区南部,北至广深沿江高速南至黄埔东路、东至丹水坑路,西至油库路

规划管理单元总面积:277公顷

用地范围总面积:102.2公顷

用地调整:开发大道两侧地块由原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开发大道东侧地块从原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面积由307.7万㎡调整为283.1万㎡,共减少24.6万㎡

交通优化:新增北侧全互通高速立交,新增横一路支路,延长纵二路、纵四路,七新增横四路下穿隧道,拉直规划金竹山路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新增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小学1处、幼儿园2处,新增教育设施用地面积合计3.8公顷。新增养老设施1处,用地面积约0.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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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村集体留用地集中安置区地块(空港经济区CE0301规划管理单元)

用地位置:位于花东镇花联路以东、永星路以西、集富路以南

用地面积:208799㎡

控规修改范围:279000㎡

用地调整:规划用地和指标CE0301004、CE0301005地块合并为CE0301004地块,用地性质由村经济发展(一类工业)用地(M1(E61))调整为村经济发展(一类物流仓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W1/M1(H14)),容积率2-4,计容建筑面积417598㎡-835196㎡,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

道路交通调整:取消地块内规划城市支路,南侧道路宽度由20米往北拓宽至30米

水域及绿地调整:根据《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2017-2035)》落实规划河涌,水域宽度由28-29米调整为32-35米,水域东侧绿地由10-15米调整为20米,并同步优化周边相关地块用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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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AF0212规划管理单元)

用地位置:项目范围西至芳村大道东,北至信联路,东至珠江,南至沙涌

用地面积:332700㎡,涉及1个规划管理单元(AF0212)

用地布局及建设量调整:(1)用地布局调整:拟将地块AF0212079由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选取地块 AF0212035、AF0212058、AF0212072进行绿地占补平衡。调整后商业商务用地为6.5公顷,较现行控规增加0.3公顷;文化设施用地兼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为2.9公顷,较现行控规减少0.3公顷;公园绿地4.3公顷,与现行控规相比不变;(2)建设量指标调整地块AF0212032商业建设量减少4000㎡、地块AF0212040商业建设量减少2580.4㎡、地块AF0212051 商业建设量减少1400㎡、地块AF0212068商业建设量减少2580.7㎡、地块AF0212035地下空间商业建设量增加500㎡,地块 AF0212079 商业建设量增加10061㎡。调整后总计容建设量63万㎡(不含文物古迹用地的建设量),与现行控规相比不变。地块AF0212079 用地面积为5030.5㎡,建筑面积10061㎡,容积率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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