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旧改 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2024-04-18 04: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审批职责。

  (二)划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责。

  (三)增加街道管理街城管执法队人、财、物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下属单位、街城管执法队、居民委员会、村改制公司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他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村改制公司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开展街辖区内的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3、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和办复社区及社区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指挥街城管执法队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市场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5、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

  6、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协助区人民政府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改制公司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等工作,如发现问题,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防汛、防风、防震、防灾、打假、打私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职责。

  三、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

  1.承担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日常事务。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对口帮扶、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及财务监管等工作。

  4.承担人大街道工委日常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等各项工作,组织协助委员履职及其他涉及政协的工作。统筹组织办理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1.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思想、统一战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村集体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民族宗教事务、党代表联络服务、工资福利、内部审计、老干部工作。

  4.协助做好港澳台侨事务工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

  1.为街道纪工委(区监委派出前进街道监察组)的办事机构,承担纪工委(区监委派出前进街道监察组)日常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对党员及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管理权限对所辖地区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4.查处街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所辖地区监察对象轻微违规违法行为。

  5.受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控告和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抓好村改制公司(社区)监察站建设等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1.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2.承担辖区社会管理职能,指导居民委员会依法建设和开展自治工作。

  3.统筹规划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各类人群提供服务。

  4.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等工作。

  5.负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6.承担基层统计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个业服务等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就业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捐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义务献血、殡葬等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等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教、邪教防范、法治宣传、扫黄打非、网络安全、打假、劳动用工监控、法律服务等工作。

  4.组织协调辖区机团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

  5.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6.承担本街道“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1.负责统筹协调依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2.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行使法律法规等明确或区政府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相关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

  3.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

  4.协助和配合区直有关部门或其他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以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2.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履行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消防工作、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

  3.负责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应急平台对接,组织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汇总上报各类应急事件信息。

  4.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推进辖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人民防空、防震抗震等宣传教育工作。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各类应急队伍,接受上级应急指令调动。

  7.负责本街道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街道总值班室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

  1.负责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2.负责推进城市更新,承担辖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爱国卫生运动、除害防病、垃圾分类等工作,督促辖区机团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4.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

  5.负责辖区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区。

  6.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对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交通管理、房屋管理、市容市貌、园林绿化、河道、规划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及专业管理类事务,督促和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7.负责宅基地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交易,协助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各项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管辖区物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监督、指导、协助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建工作。

  总工会

  1.贯彻落实关于工会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根据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和街道总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

  2.制定总工会职工保障权益的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各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益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的培训。

  3.组建和完善基层工会工作组织,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和宣传工作。

  4.做好职工福利和社区保障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做好创建职工之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工作。开展职工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文化水平和素质教育。

  5.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生活等实行检查和监督。

  6.指导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审查工作,做好工会固定财产工作。

  7.完成街党工委和上级工会,以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地区妇联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5.团结本地区各界妇女,加强联系,增进友谊,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社区活动。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妇女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团工委

  1.加强本辖区团员青年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2.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洁动。

  3.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在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

  4.推荐辖区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

  5.做好团员注册、团费的收缴、年终统计工作。

  6.协助开展“青年文明号”“杰出青年”创建评选工作。

  7.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8.完成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残疾人联合会

  1.残疾人证管理(新办、迁入、改证、补证、换证、注销):为辖区残疾人建卡立册,掌握相关数量、类别、分布、生活、婚姻等基本情况。

  2.残疾人社区康复(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心理服务、知识普及、转介服务、其他方面服务):负责为辖区残疾提供生活、康复医疗、问题娱乐等社会福利性事务服务。

  3.残疾人特困补助、扶残助学、康复资助: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学习、康复医疗等政策内救助残疾人轮椅车管理:为残疾人车主提供相关的资讯,办理政策性的补助。

  4.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招聘等信息,指导残疾人劳动就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