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上海交易团组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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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上海交易团组展工作的通知

2024-07-15 20: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分团,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大会业务办《关于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3]43号文)的要求,现启动上海交易团组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其中:

线下展:

第一期:2023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3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4日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9月16日—2024年3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在线下展展览期间开放。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

二、展出内容板块

线下展共设置55个展区。为优化展览结构,原工程农机展区拆分成工程机械展区(室内/室外)和农业机械展区(室内/室外);同时,拟对部分展区对应展期进行微调,具体另文通知。

线上平台展示题材与线下展保持一致。

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1。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1、品牌展位申请:5月6日—25日

2、一般性展位申请:5月11日—6月10日

3、线上参展申请:5月11日—8月15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申请企业可结合自身需要,同时申请一般性展位。

自第134届广交会起,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一般性展位参照其他展区进行安排,请企业按上述流程进行申请。

(一)品牌展位

详见《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一般性展位

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交易团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报上海交易团,参展申请正式生效。仅在网上提交申请而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书面材料,视为无效申请。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3。

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同步参加线上展。

(三)线上参展申请

有意仅在线上参展的企业,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并在“申请参展形式”一项选择“仅线上参展”即可。申请提交后,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交易团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报上海交易团。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五)第134届广交会线下展收取展位费、线上展按差异化套餐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提交上海交易团书面材料清单

1、所有申请展位企业,应提交以下5项书面材料:

①加盖公章的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

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加盖公章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④企业参展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企业简介(限200字以内)、经营情况、产品出口情况及参展诉求等;

⑤展位申请企业承诺书(附件4);

2、材料寄送地址。以上书面材料寄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568号中国黄金大厦B栋5楼,广交会上海交易团收,联系电话:63221793。

七、其他事项

1、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上海交易团通知为准。获得展位企业应遵守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参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2)。

2、“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受商务部委托,本市企业的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上海市商务委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由上海市商务委所属的广交会上海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 磊 23110700  张 慧23110756  干嬿雯23110701

高 蓉 63221793  高 峰66770512  王丽敏66770519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上海市交易团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3、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4、第134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企业承诺书

附件下载:

附件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4:第134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企业承诺书.pdf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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