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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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2024-07-10 13: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网上办理流程:申报条件:上年度已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二)申报时间:2020年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15日至8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三)网上申报操作(深圳市用人单位请咨询当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1.第一步:登录方式(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http://www.jyzx.gd.cn);【注:请使用IE9以上版本、谷歌或其他主流浏览器登录】2.第二步:点击“省厅用户登录”,未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实名单位用户,请按“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进行“立即注册”;如已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实名单位用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系统;(注册过程、登录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12345。)3.第三步:点击【年审申报】打开【申报残疾人职工】,选择【2020】进入申报界面;(【2019】【2018】不能申报年审,仅供查询历史年审情况。)4.第四步:核对用人单位信息。如有变更,在对应位置如实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无需修改的,直接点【确认】(带* 为必填项)5.第五步:点击“导入上年度残疾人职工”或“添加残疾人职工”信息,完整录入所有残疾人职工信息。【未显示【导入上年度残疾人职工】按钮的,表示上年未申报年审,则需点击【添加残疾人职工】按钮逐一申报信息:①如实完整录入残疾人职工信息后,点击【社保接口验证】。(如有安排残疾人职工持残疾军人证的,请选择【残疾证类型】为“残疾军人证”,并点击【上传社保证明】按钮后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军人证”扫描件。);②参保月份图标显示绿色,未参保月份图标显示红色,若验证后系统显示参保情况与实际参保月不相符时,点击不符合月份图标切换状态,并点击左下角【上传社保证明】按钮,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人职工2019年1月至12月《社保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如是公务员,则上传有盖公章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1月、6月、12月);③有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的单位,由派遣单位和接受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接受用工单位申报年审时,点击【上传社保证明】按钮后需上传双方加盖公章的派遣协议和派遣残疾人职工人员名单,以及上年为残疾人职工购买社保的参保证明。说明:对于不同用人单位在同年度相同月份重复申报同一个残疾人,为保障和维护用人单位及残疾人基本权益,在申报年审时,年审系统只认定第一家年审单位,对第二家单位同年度相同月份重复申报同一个残疾人信息,年审系统自动拦截,显示此身份证在相关用人单位参保月份信息。】6.第六步:完成所有残疾人职工信息录入后,点击【下一步】,对系统生成的《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进行核实确认;7.第七步:用人单位申报信息后,系统根据《粤财社〔2017〕51号》实施办法标准自动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数;(注: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8.第八步:再次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9.第九步:申报完成后,需由后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1-2个工作日出审核结果,进入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首页在右上角【待办事项】小图标点击进入查看结果;10.第十步:在首页右上角打开【待办事项】,显示待办事项列表,查看“年审申报已通过复核”事项,系统显示《年审审核确认书》,点击左下方的【确认】,申报年审完毕。(如用人单位需存档,点击【打印】生成《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可重复打印。)11.第十一步:申报成功后,无论申报年审结果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请在规定时间内(8月1日至11月30日)自行向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申报缴费相关事宜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有疑问,请在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首页左下角按照温馨提示咨询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

窗口办理流程:1、第一步:窗口申报。用人单位在年审期内(3月1日至10月31日),准备好以下资料后前往所属行政区残联窗口进行业务申报: a.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人事章)的《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下载);b.《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下载);c.《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下载);d.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e.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证明;f.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明细表;g. 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2、第二步:受理审核。提交相应材料交由残联业务人员进行审核办理,如果属于“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认证窗口只做受理,具体业务将由系统自动转交到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的年审机构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找到所属省市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系统进行业务进度查询。 3、第三步:完成申报。残联业务人员将所有残疾人职工全部安置登记审核完成后,打印确认书给到用人单位。注:【如需查询2021年度及之前已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请登录http://wsns.gdd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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