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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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广州空港委: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167号)转发你们,为更好地推进广东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广东省商务厅将认定一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企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产业园区和企业做好认定工作,推荐本地优秀产业园区和企业参加。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视情况现场核实,初审符合要求后推荐上报(附件6、7)。 二、请各单位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按“四、申报材料”顺序编排,附目录,对应材料内容页码清晰。一式7份,按A4纸规格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电子版刻录成光盘附上,一式2份。 三、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旧翼24楼24层)。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点击下载附件1-7.zip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叶筠,电话:81097591,15597940211)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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