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价值下降,银行要求补交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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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价值下降,银行要求补交房贷

2024-07-13 06: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比如你买了套房子,在银行贷款目前还有100万没有还清,而你的房子市场价值不断下跌,已经低于100万,那么银行就会要求补交房贷本金。

很多人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显示,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银行要求补交房贷本金合法吗?

房贷没有还清之前,说明这套房子还是抵押在银行的,抵押物价值降低导致银行抵押物不足值的情况,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补充抵押物或者提前部分还款,这是法律有规定的。建议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贷款金额。

银行要求购房者补足抵押物的情形不会大面积出现,普通居民住房按揭贷款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即使房价出现一定下跌,银行一般也不会要求补足抵押物,或有一些触发因素。

贷款买房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是在银行申请的,因为属于商业贷款,支付首付款之后,剩下的资金从银行贷款支付,后续还款给银行即可,相当于在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

某股份行负责房贷业务的王先生表示,李杰灵所说的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见 ,但理论上的确是可能发生的。

王先生所在的银行会找合作的评估机构定期批量进行抵押物的重新评估,一旦发现风险,会要求压降贷款额。如果房价涨了或跌的不明显 ,都不会联系贷款客户,但跌得太多就会要求补交本金。

一般贷款额度是初始评估价的七成,重新评估后不会严格按照七成的标准要求收回本金,会宽松一些,但最新评估价比待还本金还要低肯定是不行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透露,监管部门一般会要求银行定期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如果价值低于贷款余额,会要求补充其他抵押物。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兴超认为,在作为借贷双方的购房者和银行之间,如双方无明确约定,只要购房者按时还贷,抵押房产的价值如何下跌都不应给购房者增设其他额外负担。

他表示,银行作为资金出借方往往会在其提供的制式合同中写明“补足条款”,即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通过提前还贷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担保的方式,以此配平抵押物价值的贬损,避免银行出借资金无法得到顺利清偿。

这类约定保障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利益,在商事金融领域有其合理性。但回归到现实生活中,房价大幅下跌时,这类约定无疑将给普通购房者带来“按期还贷+提前清偿”的双重打击。

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面对房价下跌,一是建议按时还贷不断供,银行当然也希望贷款人按合同约定还完剩余的房贷,考虑到启动司法程序主张合同权利仍需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银行大概率也不会严格执行补足条款。

二是如果确实被要求提前还贷或补足担保,则可考虑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尝试主张银行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采取合理方式提示购房人注意补足条款,因此补足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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