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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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0.35万亿元,同比下降14.1%,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投资下降16.9%,办公楼投资增长8.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6.5%。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房地产投资下降12.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房地产投资合计下降24.8%。 1—4月,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4.1%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经济区域划分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个地级以上市;粤东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地级市;粤西包括阳江、湛江、茂名3个地级市;粤北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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