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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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6-17 16: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6号)精神,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结合成都实际,制定出符合成都特点、具有成都特色的贯彻实施方案,成都市教育局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及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12月21日(周四)17:00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进行反馈,发送时请注明“体育(美育)实施方案建议”,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议内容严格保密。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用于优化并完善《实施方案》。         附件: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李征(体育)   唐凡(美育)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邮  编:610041                

 成都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1日

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健康第一,以强烈使命担当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诸成效。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素养为基础,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巩固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融入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意识,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学校体育师资、场地条件进一步改善;课内课外校内校外一体化的学生体育锻炼体系逐步健全,体教融合工作机制更加畅通,教学、训练、竞赛体系互为支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强体、健心、促智、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逐年下降,肥胖率明显降低。         ——到2025年,实现全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阶段学校“每周3—5节体育与健康课”。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总体达57.5%以上并持续提升。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相适应的学校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到2035年,全面形成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成都特点的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学校体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三)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校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体育课时,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阶段学校“每周3—5节体育与健康课”,鼓励市属高校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体育课时。增加的课时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科学构建课程设置。深化“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与健康教学模式改革,注重“学、练、赛”一体化教学,大力推广“课课练”、“课课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着力教会学生科学锻炼方法和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掌握移动性技能、非移动性技能、操控性技能等基本运动技能和球类、田径类、体操类、水上或冰雪类、中华传统体育类等专项运动技能。         (四)完善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根据课程总目标与水平目标、课程内容,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注重大中小幼学校体育课程衔接,聚焦提升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突出基础性、多样性、系统性,构建贯通培养的一体化体育课程内容体系,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至少2项专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高等教育阶段体育课程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崇高精神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五)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大力加强体育教学研究与课堂教学指导,落实体育课堂教学要求。体现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独特育人功能与价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设计各水平教学单元,实施专项运动技能大单元/模块教学,探索基于真实情景的自主学练、合作学练、探究学练方式,科学设计运动负荷,高质量设计体育家庭作业。推进信息技术与体育教学融合,科学开展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六)强化学生校内外体育锻炼。保障正常天气情况下中小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周末和节假日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幼儿园学生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科学安排学生早操、晨跑。坚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与校内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结合学生需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支持将体育活动合理纳入周末托管、假期托管服务内容。         (七)推动校园特色体育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布局,因地制宜推动学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体育项目建设,深入挖掘武术、棋类、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将体育文化特别是中华传统体育所传承的精华内涵作为践行“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校园足球、校园篮球、校园排球、冰雪运动,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等体育类传统特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学校围绕本校特色体育项目,立足课堂教学主阵地,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以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为重点,按6∶3∶1的比例,在同一体育项目形成小学、初中、高中梯次衔接“一条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畅通校园青少年竞技人才培养通道,建立青少年精英运动员协同培养机制,夯实竞技人才基础队伍。         (八)强化学校体育训练竞赛。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贯通学校、区(市)县、全市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优化市级学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进学生课余训练、赛事体系、等级认定等一体化建设。完善赛事注册管理制度,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构建人人参与、普及与提高并重的校内竞赛体系。鼓励中小学校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运动队、体育职业俱乐部、社团组织等合作开展课余训练,组建相关项目代表队,积极参加体育赛事。进一步探索构建成渝、成德眉资同城化学校体育赛事(活动)协同举办机制,打造赛事品牌。         (九)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建立健全市级青少年体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协调与指导。整合体教优质资源,在青少年赛事活动体系、场地共享、课余训练、后备人才培养、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等方面探索一体化组织管理机制。发挥高水平竞技体育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同发展,形成体教深度融合、高水平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围绕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增加体育课时的要求,多渠道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和专兼职体育教研员,各区(市)县教研部门2023年实现专职体育教研员配备不低于2名,有条件的可按小学、初中、高中学段配备3名。依托教师共享机制,稳步推进体育教师(教练员)平台共建共享,建立体育共享教师遴选、荐用、评价、激励、退出一体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鼓励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分情况担任学校体育教师或教练员。有条件的区(市)县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或专项体育技能培养服务,构建“县管校用”管理机制,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优化基础素养和专业素养相结合的体育教师培训模式,加强乡村学校体育教师培养,为体育教师搭建更多更好的学习提升平台,支持高等院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协同培训基地,支持体育教师海外研修访学,坚持每年组织实施全市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大赛,着力培养一批体育名师、优师。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教师配备。         (十一)改善场地器材配备。加强统筹,鼓励体育场地存在困难的学校结合改扩建和特色体育项目,一校一策、因地制宜进行场地改造和优化空间利用,充分挖掘可拓展的校内场地、立体绿化等,提高学校体育场地、空间的使用率。各学校结合本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体育项目建设实际,进一步配齐配好各类体育器材,鼓励将信息化设备和器材纳入中小学体育器材装备库。完善体育场地器材定期检验和补充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体育户外设备检修,将体育器材和设施设备更新维护经费纳入学校综合预算保障。落实体育教师教学装备,各学校体育教师教学装备每人不低于1800元/年,并应结合实际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统筹整合社会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明确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等。各区(市)县要制定具体方案,定期公布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清单,支持区域内新老学校优质体育场地合理共享共用。支持社区体育场地与学校体育场地统筹共用,提高场馆利用效率。推进学校卫生(保健)室标准化建设。         (十二)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纳入中小学期末考试、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中职学生学分管理范围,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和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建立向家长的定期反馈机制。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适时调整完善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十三)优化体育教师评价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优化以“教会”作为评价体育教师工作质量的导向。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体育教师表彰力度,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体育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客观认定教师在组织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课余训练、体育竞赛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量,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         (十四)强化教育评价督导制度。将学校体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等各部门和学校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进一步落实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意见反馈和社会监督。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近视率、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教会、勤练、常赛”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等作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考核指标。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优良率)持续下降和近视率持续增加的区(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进一步准确定位学校体育在教育工作中和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功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各区(市)县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校长任职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强化区(市)县教育科研机构职能,优化教育科研机构体育学科所室设置,充分发挥其在体育教育教学研究、学校体育重大决策研究、学生健康促进研究等方面重要作用。         (十六)强化经费保障。各区(市)县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研究推动本地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积极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各学校体育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公用经费统筹安排和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十七)加强风险防范。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处理机制和教师保护机制,健全推广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附加体育艺术伤害保险、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运动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按要求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提高学校相关人员运动伤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十八)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宣传力度,多渠道加强对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更多更好地展示基层学校、一线体育教师(教练员)、学生运动员、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家长等的生动案例,弘扬正能量,扩大影响力。大力开展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成果交流,促进区域间、学校间对体育工作的相互学习交流。积极引导各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统一思想认识,树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发展观、教育观、人才观,努力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广泛参与的学校体育良好发展氛围。

成都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配齐配强,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场馆设施基本满足,管理机制日益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形成大中小幼相互衔接、与其他学科相互融通、课内课外相互结合、与家庭和社会美育相互促进的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相适应的良好美育生态。到2035年,全面形成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成都特点的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三)树立学科融合理念。落实五育并举,遵循培根筑魂的大美育观,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丰富美育课程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在各学科中浸润美育。努力推进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艺术展演“四位一体”深度融合的学校美育工作体系,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全方位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四)完善美育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基础上,优化川剧、四川曲艺、民族舞蹈、民间美术等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艺术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进一步丰富美育课程内容。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美育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         (五)科学定位课程目标。构建大中小幼相互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努力达成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强化艺术实践,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高等教育阶段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与文化担当,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六)开齐开足上好课程。严格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不低于总课时数的11%开设美育课程,高中美育必修课程不少于108学时,结合学校实际各学校应组织开展不少于3个与艺术相关的社团活动。非艺术类中职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累计不少于72课时。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实施学校美育教学质量三年提升行动。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注重差异化、个性化教学,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努力培养心灵美、形象美、语言美、行为美的新时代青少年。进一步健全美育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成立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互联网+”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开发推广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高校要加强国家级、省级艺术类一流课程建设,创作并推广高校原创文化精品。         (八)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要按照国家规定选用艺术课程教材。不断丰富优化美育课程,深度挖掘地方和民族美育课程资源,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将优秀的成都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融入学校美育课程,建立成都市地方美育课程资源库,精选教学素材,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格调高雅,弘扬中华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审美性。高校要探索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         (九)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全员参与的艺术展演机制,完善“课堂教学、艺术实践、常展常演”三位一体的学校美育体系,学校定期开展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群体性展示交流。每3年至少举办1次全市综合性艺术展演活动,鼓励区(市)县每年开展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园艺术节活动,保证每个学生至少能够参与1-2项艺术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30场高雅艺术进校园。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与评选,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市级、省级、国家级重大演出活动。         (十)建设成都美育品牌。大力实施美育品牌建设行动,推出一批体现成都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的美育品牌项目。持续开展成都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川剧艺术特色学校、非遗传承基地学校、美育教育示范校等创建与评选工作,持续推进成都市巴蜀书画传承发展工程,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加强成都市银杏艺术团、学校优秀艺术团队建设、教师艺术团队建设,发挥高水平师生艺术社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深化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区(县)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校创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强化服务社会意识。         (十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专职美育教师配备比例,完善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心理健康和职业道德水平。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探索推进区域美育教师共享机制,加大对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的补充力度。科学认定工作量,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和走教支教等教学任务计入工作量。加强美育教研员队伍建设,市级美育教研员按中小学分学段配置,各区(市)县至少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研员各1名,兼职教研员1至2名。定期举办美育教师优质课、专业技能、论文等教学技能评比,以及教师艺术展演等活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美育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和海外研修访学,支持美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美育专项课题,加大美育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各级美育名师工作室,在评优选先、教学成果申报、评比等方面给予倾斜。         (十二)加强场地器材配备。落实国家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实践活动、展演展示需求的专用教室、设备设施、场地场馆,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应纳入地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规划新建一批高品质学校美育场馆,加强高校美育场馆建设。配足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十三)统筹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美育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艺术实践需要,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鼓励学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美育场馆,社会艺术场馆要优先免费为学生开放。组建成都市美育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学校美育教育教学师资联盟等,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到学校建立美育工作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园文艺作品创作。探索与在蓉高校、艺术团体、有合格资质的机构合作,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和周末托管服务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学校积极倡导家长每年利用假期带领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对家庭美育、社会美育的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性项目。         (十四)建立美育帮扶机制。加强乡村学校美育教师培养,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鼓励对乡村学校在职教师开展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城乡学校、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手拉手”和区域联盟等定向帮扶机制,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增加农村地区学生美育实践机会。实施高校艺术专业学生支教行动。         (十五)推进美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美育评价体系,把学生学习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艺术社团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研究制定成都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标准,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学校美育年度报告,定期开展美育教育质量监测,促进区域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六)加快学科创新发展。专业艺术教育要以一流为目标,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艺术学科专业体系,争创国家级艺术类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艺术师范教育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根本,坚定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构建协同育人机制,鼓励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建设一批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整合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资源,加强美育基础理论建设,建设一批美育高端智库。         三、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学校积极落实、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校美育工作。         (十八)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大对学校美育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强化学校美育工作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形成多元化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九)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学校美育管理制度,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将国家义务教育美育质量监测纳入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总体规划,建立监测体系,公布监测结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区(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挂牌督导,限期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学生校外美育实践活动管理。任何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以社会考级活动或营利为目的的艺术培训和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面向市、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组织的美育实践活动需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十)营造社会氛围。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典型经验和优秀美育成果展示活动,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在审美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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