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幼儿园整改措施及报告表格怎么写好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1-16 10: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政办〔2019〕2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相关要求,我市于今年全面开展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现将《天津市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我市广大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更好的实现幼有所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相关要求,我市于今年全面开展无证幼儿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前教育建设,为幼儿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整改取缔,督促检查,坚决治理未经审批机关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行为和未经乡镇街道备案擅自举办民办托幼点的行为,确保无证园零存在,整改园零隐患,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天津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治理要求

1.坚持解放思想。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切实保障幼儿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拿出实招硬招,打破无证园治理壁垒。

2.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区人民政府是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区要建立区级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无证园攻坚治理具体工作,对无证园展开拉网式排查,摸清无证园数量与基本情况,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分类治理。

3.坚持部门联动。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配合、乡镇街道参与的工作协同机制,共同开展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无证园查处长效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4.坚持分类治理。按照"提升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对无证园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分类整治,切勿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全部一关了事。要妥善处理无证园安全问题与满足人民需求之间的矛盾,坚持疏堵结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5.坚持标本兼治。在治理无证园过程中,要认真分析无证园分布情况与存在的原因,结合各区实际,下大力量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特别是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

二、实施步骤

本次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分为摸底排查、分类治理、核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摸底排查 2019年3月底前

各区要层层动员部署,发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力量,对无证幼儿园展开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点位和问题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有整改提升空间和无整改提升空间的两类台账。

(二)第二阶段:分类治理 2019年4月-2019年9月底

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全面开展无证园攻坚分类治理各项工作,分类治理可在摸底完成以后实施,也可边查边治,与摸底排查交叉实施。

对达到设置标准的民办幼儿园,要予以审批、登记并纳入日常监管。对达到民办托幼点基本要求的,要予以备案并纳入日常监管。

对尚未达到相关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或托幼点基本要求,但存在整改空间的,要对无证园下达告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重点监控。在整改期间,要停止其招收新生,督促无证园举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卫生等工作。

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没有整改空间或者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无证园,要切实予以取缔。在取缔之前,要认真做好幼儿家长安抚工作和幼儿安置工作。

(三)第三阶段:核查验收 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各区对照整改台账和时间表,逐一督促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期满后,要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对凡是达到整改要求的,要督促其尽快审批或备案。

专项行动过程中,市级无证园攻坚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将专项督查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各个阶段,对各区开展工作的进度和效果进行督查,对未落实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直至完全达到对无证园攻坚治理的要求。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区要在2019年12月底前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以及下一步加强监管的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级无证园攻坚治理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市级层面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参与无证园攻坚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各区指导、推进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

各区要比照市级组织构架建立相应区级组织机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无证园攻坚治理工作,并组成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配合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由乡镇街道参与治理,推进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无证园进行摸排、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无证园尽快落实整改要求,对无整改空间的无证园予以取缔。同时,安置被取缔幼儿园在园幼儿,建立整改合格幼儿园白名单,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结果。

(二)公安机关负责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过程中的执法保障工作,对无证园治理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妨害公务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配合教育部门对整改的无证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整改过程中的无证园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无证园严格落实治安保卫相关规定。

(三)消防部门负责无证幼儿园的消防设施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导,应急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对整改过程中的无证园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幼儿园无食品经营许可违法行为。

(五)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整改的卫生保健指导相关工作。

(六)乡镇街道负责对所在区域的无证园进行摸底排查,并形成台账上报教育部门,监督被有关部门取缔的无证园切实停止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无证园攻坚治理工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下大力量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学前教育市场秩序。要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使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将进入无证园的危害以及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讲清楚,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

(三)做好信息报送。加强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汇总无证园基本信息、存在问题、整改进展等情况,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每月进展情况,同时将已整改合格的幼儿园名单形成白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确保社会稳定。对取缔的无证园,各区要逐一制定预案,做好举办者和家长的工作,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有应对处置预案,确保取缔决定依法、平稳执行,要防止激化社会矛盾,避免出现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五)强化追责问责。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合作,联合治理,共同推进无证园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无证园攻坚治理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彻底,推进不积极、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