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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4〕147号)文件,因该项目的用地不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对《珠海市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为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要求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

一、公示内容:《珠海市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2、张贴公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平沙新城建设指挥部、平沙镇政府及涉及社区的公告栏

 

三、公示时限: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曹艳兵

联系电话:0756-7268448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0楼

 

 

附件1:《珠海市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公示附件2:调入调出地块图件.zip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29日

 

 

珠海市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平沙新城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西部,东起广珠铁路,通过升平大道与平沙老城区相连,西临黄茅海,北连斗门富山工业区,南接高栏港西海岸生态湿地公园,规划区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22万。起步区用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其中海泉湾项目占5.1平方公里,其余约6平方公里用地主要为高栏港区重点企业生活配套,除一般性的城市服务功能外,还将着力打造高端商业服务业、湿地公园、游艇俱乐部、总部基地、生态河道等项目,与海泉湾休闲旅游概念相互辉映。

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选址于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估算总投资约160000万元。本次规划修改拟调入地规模为111.9981公顷,用于满足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原因

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4〕147号)。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规定的可以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形的第一条“(一)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内,其中111.9981公顷用地不符合《珠海市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一)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

1、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地块位于平沙镇前西社区,调入面积111.9981公顷,其中,调入城乡建设用地101.6014公顷,调入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3967公顷。根据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农用地面积为107.6204公顷,全为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为4.3777公顷,该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在现行规划中,基期(2009年)地类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末期(2020年)地类为坑塘水面。

2、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1)规划用途分类情况

根据现行规划,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土地,总面积111.9981公顷。农用地面积为111.0335公顷,均为其他农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0.959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0.0047公顷。

(2)土地用途分区情况

根据现行规划,项目调入地块涉及的土地用途分区包括一般农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其中一般农地区面积为111.0335公顷,其他用地区面积为0.9646公顷。

(3)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

根据现行规划,项目调入地块涉及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包括限制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其中限制建设区面积为67.663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44.3346公顷。

(二)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情况

1、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调出地块位于平沙镇南新社区、沙美社区、大虎社区、前进社区、前锋社区、前西社区、大海环社区和连湾社区,涉及调出面积为111.9981公顷。根据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总面积为111.998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90.0859公顷,包括耕地15.9316公顷、林地0.6466公顷和其他农用地73.5077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21.9122公顷。

2、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1)规划用途分类情况

根据现行规划,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为111.998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1.601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3967公顷。

(2)土地用途分区情况

根据现行规划,项目调出地块涉及的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其他用地区。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区87.7935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8.0669公顷,独立工矿区5.7410公顷,其他用地区10.3967公顷。

(3)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

根据现行规划,项目调出地块涉及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01.6014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0.3967公顷。

(三)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后平沙镇农用地面积减少了20.9476公顷,其中耕地增加15.9316公顷、林地增加0.6466公顷、其他农用地减少37.525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减少了0.959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不变,交通水利用地减少了0.9599公顷;其他土地增加了21.9075公顷。

规划修改前,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用途是以坑塘水面为主的农用地;调出地块为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规划修改后,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将改为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调出地块恢复为现状用途,以坑塘水面、耕地和其他土地为主。

本次规划修改仅对平沙镇土地利用规划布局进行了调整,用于保障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原规划用地布局的影响较小。规划修改后,平沙镇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仍集中分布在镇域中部和西部。

(四)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调整

规划修改前调入地块为一般农地区和其他用地区;规划修改后,调入地块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其他用途区,调出地块修改为一般农地区及其他用地区。

本次规划修改后,平沙镇一般农地区减少20.9476公顷,其他用地区增加20.947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了13.8079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减少了8.0669公顷和独立工矿区减少了5.7410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后,平沙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面积均保持不变。

(五)主要约束性指标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平沙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1  平沙镇主要调控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调控指标

调整前

2020年)

调整后

2020年)

增减情况

耕地保有量

4987

4987

0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900

3900

0

建设用地总规模

3807.7610

3807.7610

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305.7610

3305.7610

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279.7610

3279.7610

0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502

502

0

五、结论 

珠海平沙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111.8696公顷用地不符合现行规划,项目属于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要求,且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的供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本次规划修改所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平沙镇内平衡解决;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整治规划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范围。规划修改后,可以确保平沙镇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综上所述,本规划修改方案合理可行。

P02015080557303510258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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