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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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实施方案

2023-08-29 06: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市(州)、县(市、区)直部门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区(市)县各部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级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档案数字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组通〔2017〕151号)要求,教育系统所有在职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下同)人事档案全部进行数字化管理,并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上级组织部门也将进行专项督查。为确保我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推进,现特制定系统内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制和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为重点,积极开发利用干部档案信息资源,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为基础,大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干部、人才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干部数字档案标准(试行)》为标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档案管理水平,整合、完善系统内干部档案信息资源,以提供准确、方便、快捷、优质的电化阅档服务。按照彭州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201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统所有在职事业人员的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主要任务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2019年5月底前分步完成硬件建设、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及总结自查工作。

(一)硬件建设

1.按标准建设档案库房。结合教育系统现管理在编干部人事档案、退休教师档案以及工人档案余卷,充分考虑未来增量,建设符合标准规划的档案库房,库房设计要符合“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求,并充分考虑楼板承重、安全等因素。设置符合面积要求的办公室、档案查阅室和档案整理室。

2.按标准配置设备。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回转柜放置干部人事档案,配备数据服务器、电脑、扫描仪、打印、复印机,灭火器、除湿机、防腐防虫物品等,以及其他必要的办公用品及耗材。

3.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数字化工作场所和库房要安装全方位动态视频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监控数据保存1年以上。档案数据化存储和加工网络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不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鼠等设备。

(二)档案材料收集整理(2018年6月底前)

教职工个人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由各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安排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耐心细致的党员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此项工作任务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填表(2018年1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在职事业人员(以下简称干部)填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以下简称《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前须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填表说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学校需保存电子和纸质文档。

2.审核(2018年3月15日前)。各单位由专人负责对照个人填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意审核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3.补充(2018年4月10日前)。各单位审核干部档案材料后,梳理统计干部需补充完善的档案材料。2018年4月10日前,各学校(单位)按照梳理出的应补充完善材料清单组织力量查找,及时完成未归档材料的收集,填写《干部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与补充材料一道交教育局,经检查合格后将补充材料装入对应干部档案袋内。补充材料如果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上经手人姓名和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调查认定(2018年5月15日前)。对于时间久远,无法找到的档案材料,由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所在单位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局。所有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后,教育局将《干部任免审批表》打印返回学校由干部本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按时交回教育局。

5.整理(2018年6月底前)。各单位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并按四、九类进行二级分类。档案整理要严把质量关,坚持“谁整理谁签名,谁验收谁负责”制度,每道程序有人把关,有人登记,有人负责,使整理后的档案符合要求。整理工作完成后经教育局验收合格后完成整理工作。

(三)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阶段(中层干部及以上事业人员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其他在职事业人员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

由市教育局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管理软件进行数字化信息采集。2018年7月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公司入场进行信息采集工作,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中层及以上干部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系统内所有干部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工作。

(四)总结自查阶段(2019年6月底前)

数字化信息采集完成后,对照《干部数字档案标准(试行)》进行自查,重点查看是否有漏扫、重扫以及其他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关系到每位干部的切身利益。为顺利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解决数字化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市教育局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单位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保障措施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需进行库房改造,设备购置,和信息采集等项目,市教育局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同时抽调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中共党员负责档案整理。由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政策、专业性强,各单位要指派1名行政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干部档案材料收集、报送等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档案管理,而且要了解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程序,还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各单位填报《彭州市教育系统档案数字化工作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将具体负责的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在1月10日前交教育局人事科。学校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请加入“彭州教育人事档案群”(群号347878925),如有新要求会随时在工作群上通知,请随时关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开展业务培训

为高质量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将通过跟班学习、实地观摩、参加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参与教育系统档案数字化工作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安全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档案材料制作规范、档案分类标准等。

(四)加强监督考核

档案工作涉及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成此次数字化工作。各单位要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表册和收集的档案材料,完成本单位人事档案的分类整理。对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和报送档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系统整体数字化工作进度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目标分。对于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肃工作纪律

在干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利用档案整理和数字化之机违纪违规,产生新的问题。对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除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外,还要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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