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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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盛

2024-07-13 19: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这两者是不可等同的。诚然,空间概念是对空间经验的某种抽象,而且,人类的空间经验大致差别不大,但现代空间概念并不是唯一的抽象,因为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抽象,得出的抽象概念是不同的。

我们在汉语中很难对这两者作出用语上的区分,若用英文词汇,我们可以把对空间经验的抽象所得出的概念统称为Spatial Concepts,把近代空间概念特称为Concept of Space。这两者很容易混同,首先是因为空间具有作为先天感性形式的先天特征,因而人们大多误认为Spatial Concepts就是Concept of Space,但是,具有先天特征的是我们的空间经验而不是我们随不同历史时期而变化的空间概念。空间经验是共同的、先天的,我们把我们的空间经验和希腊人的空间经验都叫空间经验(Spatial experiences ),但空间概念(Spatial Concepts)并不一定是共同的。说希腊人不仅是人,有空间经验,而且是很聪明的人,有空间概念(Spatial Concepts)时,并不意味着希腊人就有现代人的空间概念,许多人,包括许多著名的希腊哲学史家和科学史家都未注意到这一点。指出希腊人的空间概念不同于近代人的空间概念是本文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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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空间经验

空间经验是很复杂多样的,但直接提示出空间概念(Spatial concepts)的空间经验不外乎如下三种:第一,说任何事物存在,一定意味着它在什么地方,不在什么地方的物体是不存在的,这就是所谓位置、地方、处所经验,第二,人们都知道有“空”这种状态,比如,会散后,人都走光了,房子空了,再比如,椅子没人坐,是空着的,这就是所谓虚空经验,第三,人们都知道,任何物体都有大小和形状之别,有长宽高的不同,这就是所谓广延经验。

在近代空间哲学史上,一直存在着实体论(Substantivalism)、属性论(Property view)和关系论(Relationism)的争论。实际上,这三种空间观来自对以上三种空间经验的抽象:处所经验反映的是物物之间的相对关系,是空间关系论的经验来源;虚空经验反映的是某种独立于物之外的存在,是空间实体论的经验来源;广延经验反映的是物体自身的与物体不可分离的空间特性,是属性论的经验来源。任何一种空间概念都力图统一这三种空间经验,但这三种经验表面看来并不相干,如果将它们统一起来是会有分歧的,各自强调一种经验,结果出现了实体论、属性论与关系论的争论(在空间观层次上反映的三种空间经验的不协调),但希腊哲学家同样感受到了三种空间经验,同样想统一综合它们,也同样在综合时碰到困难,他们所碰到的困难以及他们对这些困难的态度可以看作是古代哲学家对空间哲学的贡献,本文也将简略地考察一下这些贡献。

现代人的空间概念:背景特征与几何化特征

为了表明希腊人的空间概念与近代的不同,首先概要讨论一下近代人的空间概念。

现代人生活在机器(Machine)的世界中,力学世界观(Machanical view of world,一译机械世界观)已经潜移默化在人们的头脑中,从中学开始,每个学生都学牛顿力学,可以这样说,现代人的空间概念自觉不自觉都受牛顿空间观的影响。

我们把空间想象成某种与物体不同的东西,即它是独立的,但它首先是所有物体运动的参照背景,所有的运动都在空间中进行,空间为之提供一个参照系。这些念头,很显然,来自笛卡尔的坐标系概念。

我们把空间想象成唯一的,不动的,与它所包容的万物的运动性、多样性形成对照。进一步,基于物质与空间的这种二分,我们自然会想到,物质内容并不影响包容它们的容器和框架。这些思想,来自牛顿的绝对空间观。

我们还把纯粹空间想象成纯几何的广延:它连续、无限伸展、三维、均匀各向同性,它可度量等等。这些观念,是近代自然数学化、空间几何化运动的产物。

近代空间概念,在我看来,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背景特征和几何化特征,这两大特征正是希腊空间概念(Spatial concept)所没有的,因而构成了两者的重大区别。

近代这种作为背景的几何化了的空间是如何协调前述的三种空间经验呢?第一,所谓“凡物存在必在某处”指的是,任何物体都在空间某一个位置上,其它任何物体都不与它同时共有这个位置,这个位置可由绝对参照系唯一的给出;第二,所谓“有空这种状态”从绝对意义上指的是,物质都消失了,绝对空间并不消失,它作为背景、框架和容器仍然存在,它是纯空间,因而是完全空的;第三,所谓“物体都有大小”指的是,任何物体都占据着绝对空间的一部分,绝对空间具有纯几何特征,可度量、三维、连续、均匀各向同性等,它的一部分也是可度量的、三维(长宽高)的,等等。

以这样的空间概念来概括并解释空间经验是相当清楚明白的。得自牛顿力学成功的教化作用和近代形形色色哲学理论的反复锤炼,近代空间概念已深入人心,成了常识的一部分,相对论的出现也没有改变这种空间观多少。[1]这也是许多人不自觉把近代空间概念当作对空间经验的唯一抽象,当作一切时代人们必定持有的空间概念的根本原因,研究希腊人的空间概念(Spatial concept)正可以打破这种教条主义的迷梦。

不存在与Space相应的希腊语词汇:对τοποs和χωρα的考察

希腊人用以概括各种空间经验的抽象概念主要是τοποζ。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一书的第四章专门讨论了三个概念,τοποζ(以下用拉丁写法topos)是第一个,其余两个是κενον(虚空,以下用拉丁写法kenon)和χρονοζ(时间),亚里士多德在书中诉诸大量亦为我们今人所熟悉的空间经验来阐明topos概念。另一个与topos相近的希腊文单词是χωρα(以下用拉丁写法Chora),因为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非常令人捉摸不透的使用过,有必要与topos 一并讨论。我想通过与近代空间概念相比较说明,第一,topos不能翻译成space,第二,chora与topos意思差不多,也不宜译成space。不存在与space相对应的希腊文单词。

在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中文译本中,topos被翻译成“空间”,但在大多数英文译本[2]中,topos都译成“place(处所)”,我认为后者是对的。

就现存希腊哲学文献而言,topos一词最早出现在巴门尼得的残篇第8中:και τοπον αλλασσειν δια τε χροα φανον αμειβειν(位置的转移和色彩的变化)[3]作位置讲。芝诺对处所概念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有两段转述:“芝诺的问题——如果处所是一事物,那它必定在别的事物里——不难解决,”[4]“芝诺的困难要求一个解释:因为如果一切存在物都有一个处所,处所也就会有一个处所如此等等以至无穷。”[5]辛普里丘在对《物理学》的注释中更详细的转述了芝诺的论证:“如果处所存在,它在什么之中呢?因为所有的存在物都在某物之中,而且在某物之中就是在一个处所中。因此,处所将会在一个处所中,如此等等以至无穷。所以,处所不存在。”[6]

在以上这些陈述中,“处所”能不能换成“空间”呢?例如,我们能不能说“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空间”,“在某物之中就是在一个空间之中”呢?很显然我们一般不这样说,我们会说“任何事物都占有空间的一部分”,这反映了地方、处所只是空间的局部区域;我们会说“在某物之中就是在一个处所之中”,这反映了处所与物体的不可分割性,它本质上是物物之间的一种参照关系,而空间是物之外的纯参照系。

在《论非存在或论自然》中,高尔吉亚在论证无限不在任何地方时指出,处在一个地方,就是为他物所包围,被物包围,就不再无限,因为包围者大于被包围者,但没有什么比无限更大,所以无限不在任何地方,接着,他又论证说,如果它被包围在自身之内,那么包围者与被包围者就成了一个,这样存在就变成了二:既是处所(topos)又是物体,因为所处的是处所,所包围的是物体。[7]

这段文字更加明显地表现了topos的含义:希腊人认为物体处在一个地方,就是被它物所包围,而包围者即topos,也就是说,一个topos是属于特定时刻的特定物体的,在同一物体的另一个时刻或同一时刻的另一物体所拥有的就是另一个topos了,这,正是我们今日位置、地方、处所的意思,而不是空间的意思。

虽然英语世界中对把topos译成place意见比较一致,但还是有不少人以为希腊时代除了处所概念之外还有空间概念,例如著名的希腊科学史家萨姆波斯基就这样以为,他说“亚里士多德不用space而用place一词来表述一给定物体的位置”,[8]表明他相信希腊有space一词。他没有给出与space 相应的希腊语单词,但另有许多哲学史家把柏拉图《蒂迈欧篇》中使用的χωρα译成space,大概萨姆波斯基也是指的chora。

那么chora是否就是space呢?我的看法是否定的。首先,从语言学上讲,chora与topos并无太大的区别,“在一般用法中,chora与topos有大致相同的意义范围,但chora在使用中更松散更不正规,它比topos更少特定性。”[9]亚里士多德肯定地说,柏拉图是把chora与topos等同使用的,[10]也只有这样,亚氏才能将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关于chora所说的一切,拿到他讨论topos的章节中来评论。现代著名的希腊哲学史家大卫·罗斯也认为这两个词没有区别。[11]

当然,更重要的是具体说明,柏拉图在使用chora一词时是否用的是与topos一样的含义。这首先需要结合《蒂迈欧篇》的内容,考察一下柏拉图究竟想用chora说明什么。

《蒂迈欧篇》由蒂迈欧讲述宇宙创生的故事。在宇宙创生之前有三个东西参与创造活动,它们是创造者(δημιουργοζ,maker)、作为模型的永恒形式以及供塑造的原材料,材料是无界定的,形式是有界定的,将这两者相结合的力量就是创造者。创造者创造世界不是如基督教的上帝那样无中生有,也不是凭空随意的创造。他必须观照那永恒不变的模型,照模型的样子去创造。另一方面,创造者手头还得有原材料,工匠制造产品即是把某种形式赋与他手中的原材料中,宇宙创造者也不例外。但是,由于创造者、模型和原材料是世界产生之前就存在的东西,我们关于它们很难说得清楚明白,柏拉图本人反复说:“在论述有关神及宇宙生成的许多问题时,我们不能提供各方面都互相一致并十分精确的叙述。”[12]事实的确也是这样,柏拉图关于这三个东西的阐述是不清楚且不一致的,比如永恒之形式是独立于创造者之外还只是存在于创造者的思想中就说法不一,当他以工匠作类比时,似乎暗示着后者,因为工匠所造产品的形式就存在于工匠的头脑里,但另一方面,他又反复强调形式世界的独立性。

起初,柏拉图只引入了形式世界与现象界的二分,后来,当他由对理性的阐述进入到对必然性的阐述即具体阐述宇宙的生成方式(诸如四元素的本性和生成)时,他认为应引入第三类,这个第三类,“不被毁灭,不籍感官”,似乎应属于形式世界,但它又只是信仰的对象,只为一种虚假的理性所把握,所以有别于形式世界。在柏拉图心目中,二分的念头过于强烈,因此一旦想引入第三类就觉得很难办,语无伦次。但是,他又意识到,的确有必要引入这个第三者。

柏拉图深深感到,象水、火、土、气这些东西并不稳定,而是不断变动相互转化,当浓缩时,火变气、变水、变土,当稀释时,土变水、变气、变火,[13]我们面对的实际上是一个连续变化着的状态,不是同一个状态,因此我们不能说它是“这个”,只有那所有的元素都在其中产生、出现又消失的东西才可称做“这个”,而这个东西,柏拉图称它做所有变化的接受者,只有它是稳定的,才配称任何东西的“这”。变化的背后需要有一个稳定不变的承担者,它既不是形式,也不是现象,而是它们之间的中介,它就是第三者。

柏拉图用了两个方面的比喻来解释说明这个“接受者”。第一方面是用原材料作比,他说,一个被制成各种形状的金子,有人若问它是什么,最可靠的回答是说这是金子,因为形状都在变,只有金子这块料是稳定同一的,[14]它本性上是万物的铸造材料,形式的摹本进入它,给它打上印记,遂成为万象世界。[15]柏拉图在进一步说明接受者本身无任何形状时,也用的是原料作比,他说,制造香膏要用本无任何气味的液体,在软体上打印,软体应尽量平坦光滑。[16]

第二方面是用容器、母亲和处所等作比。柏拉图说,“我们还可以恰当地把接受者比做母亲,把模型比做父亲,把由这两者产生的自然比做孩子。”[17]在希腊人的观念中,孩子的一切都由父亲决定,母亲只提供孕育的场所,因此,把接受者比做母亲,也就是比做容器、处所和温床。在《蒂迈欧篇》中,柏拉图有四个地方给第三者作定义性的说明,第一处说它是接受者,[18]第二处说它是变化在其中得以进行的东西,[19]第三处说它是永恒存在的处所,[20]第四处也说它是处所:“存在、处所、生成物以三种不同的事物存在于宇宙创生之前。”[21]后三处都说第三者是处所。

原材料与处所这两种解释的内在一致性很不明显,以致有的学者以为参与创造的有四个要素:创造者、形式、原材料和处所。[22]这当然是不对的,柏拉图并没有独立的质料概念,他用原材料的例子只是为了解释接受者,参与创造的永恒要素是三个而不是四个。

但是,柏拉图毕竟用了两种有明显区别的比喻来解释接受者、第三要素,他究竟想说明什么呢?我们可以注意到,在接受者、原材料和处所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它们都表征变化的承担者,原材料是不断变化的形式或形状的承担者,处所是变化着的占据者和内容物的承担者。我设想,柏拉图用原材料和处所来明喻和表达的接受者,实际上是实体概念,即变化着的诸属性的不变承担者,是抽掉物的各种属性之后物不失为物所唯一剩下的东西,是每一事物的“这”。当然,柏拉图的实体概念是原始素朴的,它与属性可以分离而且先于属性,因为此而区别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23]

当时人们所获得的一般处所概念与柏拉图意欲表达的实体概念相当类似,阿尔基塔已经指出,万物皆在处所中,不在处所中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因此,处所具有先在性。[24]柏拉图在引入处所比喻时也说:“提起它,我们就象在梦中,模模糊糊只能断定,所有存在着的东西必然存在于某地,占有一个位置,既不在地上也不在天上何处的东西只是空无。”[25]万物依赖于它而存在,它先于万物存在,这正是柏拉图的实体的含义。

基于以上考察,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柏拉图在使用chora一词时,的确是把它当topos(处所)使用的,他是借当时人们心目中一般的处所概念来阐述他的接受者概念。至于他在宇宙创生之前和创生之后分别使用chora和topos,很显然是因为,宇宙创生之后出现了现象界的杂多和具体,而topos恰恰在使用时更富特定性更有具体所指。因此,我认为chora的翻译只要略微区别于topos(处所)就行,比如翻成“场所”。

(未完待续)

【原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11期,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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