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胶囊(希刻劳)详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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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胶囊(希刻劳)详细说明书

2024-07-17 17: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胶囊 商品名称:希刻劳 英文名称:Cefaclor Capsules 汉语拼音:Toubaokeluo Jiaonang

【成份】

头孢克洛,化学名为3-氯-7-D-(2-苯基甘氨酰胺基)--3-头孢烯-4-羧酸-水合物。

【性状】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适应症】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成人 常用量为250 mg,每8 hr口服1次。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的疗程为10日。对于严重感染(如肺炎)或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大1倍。最大日用量不得超过4 g。治疗男性和女性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给予3 g的单剂量,并联用丙磺舒1 g。儿童 常用量为20 mg/kg体重/日,分次口服,每8 hr一次。对于支气管炎和肺炎,剂量为30 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对于严重感染、中耳炎和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推荐服用40 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最大剂量为1 g/日。肾功能不全者剂量通常不变。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10日。

【不良反应】

1 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 2 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 3 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长期使用头孢克罗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如果治疗期间发生重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可呈直接阳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慎用。致癌、致畸性及对生育能力的影响 没有进行研究以测定致癌性或致突变性的可能性。多次生殖研究显示,本药没有使生育力受损害的证据。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 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多次生殖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危及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仍无适当的、很好的对照研究。所以除非急需,孕妇是不宜使用本品的。本药对分娩的影响尚未清楚。哺乳妇女1次口服500 mg后,在母乳中测出少量的头孢克罗,但对乳婴的作用未知。给哺乳妇女服用头孢克罗要谨慎。对儿童的影响 1个月内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儿科使用:一个月内的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此项。参照“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与口服抗凝剂同时服用时罕见抗凝作用增强的报道。与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一样,头孢克罗经肾排泄受到丙磺舒的抑制。

【药理作用】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规格】

0.25g

【包装规格】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3030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4月25日 修改日期:2010年10月01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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