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限速5公里每小时,合理吗?限速标准由谁制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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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限速5公里每小时,合理吗?限速标准由谁制定?(视频)

2024-07-11 19: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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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也对此事

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不少司机朋友认为:

限速5公里 /小时的规定

本身即不合理。

听众@雨下一整晚:

车速5我觉得完全是胡扯的一个数字,我试过,完全放空油门让车自己走还是保持在10左右,踩刹车到5了要么被刹车搞停了,要么又走起来变成10左右了。在小区保持5的车速,后面的车还要不要走了。

Q:

请问欧阳律师,小区5公里/小时的规定,制定限速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A:

目前,我国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限速已有较多法规标准予以规定,而小区内部道路不同于城市道路,因为不是所有社会车辆杜能通行的地方,小区道路由物业公司自行管理,在无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不负责管理。所以小区内5公里/小时的限速,只是在小区内设定的制度,是一种内部约定,一种约定俗成的管理。其实小区可以依据小区内道路的宽度、弯道、直线距离等通行能力,制定合理的最高时速限定,规范小区内的行驶速度。

Q:

小区内道路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是否合理?

A:

如果是在城市道路上肯定不合理,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的明确规定,其限速值不宜低于20km/h。而小区内部道路限速5公里/小时是不是合理?对于小区内行人来说肯定是认为越慢越好,而对司机朋友来说,可能松了刹车、或是松了离合,让车辆自己缓慢行驶也不只5公里/小时,不具有可操作性,久而久之限速牌沦为摆设。其实限速5公里/小时,目的在于提醒车辆进入小区后放慢车速,小区完全可以依据小区内道路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最高时速限定。

Q:

小区限速标准该由谁来制定的?

A:

我国《物权法》第76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明确规定,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由业主共同决定,其中就包括了小区内的车辆限速问题。但众口难调,可由小区物业公司先起草,并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讨论制定,经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表决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有听众针对该事件也表示疑问,

小孩和他的家长就没有责任吗?

听众@请叫我刀王本人:

这起事故很大责任在小孩或者说小孩的监护人上,你从侧面撞,为什么要司机担责任,那小孩追尾了还是前车责任嘛?

Q:

请问欧阳律师,这样的判定是否如网友评论的“确实有点冤”?徐小姐将要面临一个什么样的处罚呢?

A:

到底冤不冤,要看处于什么角度考虑。在正常事故中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从损害结果来看,本着生命高于一切,这就使得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比行人的注意义务更重,当然碰瓷另当别论。而且小区首先是居住区,道路主要供行人行走,行人具有小区道路的优先通行权。一般小区道路岔口多,老人孩子多,路况复杂。作为驾驶员,应当减速慢行、限速行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7条的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因此,小区道路虽非市政道路,但在小区道路事故中,限速牌就是一个参照依据。上述案例中徐女士行驶时速,超过限速牌,即便行驶过程中确有盲区,但不能因为存在盲区就减轻注意义务,而是更应当注意路面行驶可能存在的障碍和危险。所以,交管部门认定徐小姐要承担相关事故责任于法有据。

至于行人是否承担部分责任,这个没有绝对的答案,对案例中的小孩来说,毕竟是在居住小区内玩耍,更没有提防,而且小孩安全意识、以及躲避能力相对弱,所以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没有责任或有一定责任,这个都说得过去。对于其父母,小孩子受伤,他们作为监护人也必定会引以为戒,做好监护的同时,更注意加强小孩安全教育和防范意识。

鉴于小区内部道路不同于城市道路,交管部门不会对徐小姐进行行政处罚,徐小姐面临的是侵权赔偿责任。

Q:

小区内道路发生事故,法律的判定依据是否和机动车道的判定一样呢?能不能适用于交通法?

A: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7条已经明确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话题延伸 小区内停车位问题

湖北某小区业主邹女士近期就有一件糟心事。邹女士家买的空调到货,可物业公司不准送货车进小区。物业表示,自5月1日起,小区不再允许临时车辆停放,只有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才能把车开进小区,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外来车辆不准进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也不能开车进小区。无奈之下,邹女士年迈的父亲只好下楼把空调扛了进去。邹女士感到特别苦恼,“今后还有很多家电要送过来,这样做是不是太不人性化了?”

(网络配图)

Q:

请问欧阳律师,物业是否有制定这样规定的权利?

A:

我国《物权法》第76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明确规定,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由业主共同决定。而物业是通过业主选聘,服务于业主的企业。物业是依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物业不能也没有权利私自制定管理规则。

Q:

没有购买车位的车辆,即便是业主也不能将车辆开进小区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A:

当然没有法律依据,每一个业主在购买住房时,就购买了房子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享有在小区自由生活的权利,所以开车进出小区是业主的权利。而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绿地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同时,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显然,地上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地下纳入建筑区划的车位,除了出售,还可以出租,不能因为业主没有购买,而简单粗暴的拒之门外。至于业主的车辆如何停放及管理,应当按照通过业主大会决议的管理制度来妥善处理。

Q:

凡是开车的都知道,违停这事儿归交警和城管管理。可听众李先生前几天却遭遇了一件怪事。由于小区内停车位已停满车辆,李先生把车子随意停在小区的通行道路上,1个多小时后去挪车,发现车被物业锁了并罚款100元。物业称此举是为了禁止乱停车。物业是否有锁车、罚款的权利?

A:

物业公司根本没有锁车和罚款的权利。物业公司锁车侵犯了车辆所有者的使用权,是违法的;罚款更是毫无法理可言,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4条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及地方性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如果市民在小区内停车,物业公司有权收取的是停车费用,若压坏了草坪、绿化等,物业公司可以跟市民协商赔偿问题,而乱停车问题,物业公司是无权对市民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并罚款的。

Q:

尽管我们也不支持物业的做法,但面对在小区内随意乱停车的这个乱象,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A:

首先可以按比例设计临时停车位和固定停车位,做到基本保障;其次,可在小区主干道设置隔离设施,增加障碍物,加强管理;同时,小区安保人员加强巡逻,及时提醒制止;此外,物业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在车子周边放置障碍物,让对方车主感到麻烦,起到教育作用。

记者:张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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