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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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公布

2024-07-12 20: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巴州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

近日,州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学校划片招生 生源就近入学

《通知》指出,各县市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县市,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县市,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根据实际,将热点学校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分散划入相应片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

《通知》明确,招生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保障小学入学年龄满足“两个一致”要求, 即县市内小学入学年龄保持一致(当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且入学年龄最迟不超过7周岁。

各中小学校招生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规定班额标准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0人以上的班额,其他年级逐步化解50人以上的班额,积极推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优化简化流程 确保随迁子女入学

《通知》提出,要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对疆外和疆内其他地州就读的巴州地方户籍的随迁子女,确需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为保障其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允许初三年级第一学期(8月20日至9月20日内)向户籍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第二学期严禁转学。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受教育权。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同时,《通知》还要求优化入学流程,规范入学材料采集。应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对学生入学须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列出清单,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招生入学咨询方式

来源:巴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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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马春梅

审核 :李洁

监制 :蔡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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