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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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施工 招标标段划分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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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已撤销 ) •
【公布日期】 2008.11.11 •
【文
号】国调办建管 [2008]1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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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2008.11.11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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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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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施工招标标 段划分的指导意见
( 2008 年 11 月 11 日
国调办建管 [2008]113 号)
为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标段划分,鼓励施工 企业积极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结 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施工招标标段划分指导原则
1 .标段划分合理,能鼓励实力强业绩优的大型施工企业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建 设,促进工程建设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2 .有利于要求中标施工企业派出骨干队伍和先进的、完好的机械设备参加南 水北调工程建设,有效预防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
3 .结合工程施工组织与场地平面布置,有利于土石方平衡、合理组织材料运 输,有利于分段施工、分期投产,尽早发挥效益。
4 .结合行政区域情况,有利于减少永久征地和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占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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