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令or通知单,大家都了解多少呢?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工程暂停令是由谁发出 › 暂停令or通知单,大家都了解多少呢? |
暂停令or通知单 从事施工、监理、建设的人员以及备考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朋友,都或多或少的了解过工程暂停令和监理通知单。那这两个表签发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情况下签发?谁来签发呢? 下面就一一进行解答。 (一)目的 工程暂停令的签发就是要求对某一部位暂时停止施工,并不是要求整个项目全面停工。监理通知单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常用的指令性文件,主要针对施工单位出现的各种问题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 工程暂停令是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后对此进行整改,监理通知单不要求停止施工只是简单的指令,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修复等。由此看出工程暂停令的权威性更大一些。 (二)签发的情形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对于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还进行了特殊的规定,这里需要进行特别记忆。 对于建设单位要求停工的,总监理工程师经过独立判断,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的,可签发工程暂停令;认为没有必要暂停施工的,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绝执行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和指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视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此内容只针对《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考试) 2.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 (1)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 (2)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4)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 (5)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6)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7)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方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签发人 工程暂停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监理通知单可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也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一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无需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总体来说监理通知单和工程暂停令是对施工单位的制约,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和相关规定来进行施工,以此来保证工程的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展开阅读全文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