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制图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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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制图的基本知识

2024-06-26 20: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1章 制图的基本知识

1.1 制图基本规定

1.1.1 标准概述

标准是随着人类生产活动和产品交换规模及范围的日益扩大而产生的。我国现已制定了二万多项国家标准,涉及到工业产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农业、信息、能源、资源及交通运输等方面。我国已成为标准化工作较为先进的国家之一。

我国现有标准可分为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四个层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订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制订行业标准;由于类似的原因产生了地方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制订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形式为GBXXXX―XXXX,GB分别是国标二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其后的XXXX代表标准的顺序编号,而后面的XXXX代表标准颁布的年号。推荐性标准的代号形式为GB/T XXXX―XXXX。

顾名思义,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而推荐性标准是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的。但由于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这些标准实际都被认真执行着。

标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而发展变化的。我国的国家标准在实施后,标准主管部门每五年对标准复审一次,以确定是否继续执行、修改或废止。在工作中应采用经过审订的最新标准。

下面介绍绘制图样时常用的国家标准。

1.1.2 国家标准介绍

1.图纸的幅面及格式

(1)    纸幅面 (GB/T14689-93)

      绘制技术图样时,应优先选用表1-1所规定的基本幅面。必要时,允许选用规定

的加长幅面,这些幅面的尺寸是由基本幅面的短边成整倍数的增加得出(图1-1)。

1-1   图纸基本幅面尺寸

  幅面代号

A0

A1

A2

A3

A4

B×L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

A

25

C

10

5

E

20

10

 

 

 

 

 

 

 

 

(2)图框格式

在图纸上,图框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尺寸可从表1-1中查得。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图1-2)。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

(3)标题栏

每张图纸都必须画出标题栏, GB/T10609.1-89对标题栏的尺寸、内容及格式作了规定(图1-3),标题栏一般应位于图纸右下角(图1-2)。

2.比例(GB/T14690-1993)

    比例是图中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绘制图样时,应尽量采用原值比例。若机件太大或太小需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由表1-2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比例。必要时允许采用表1-3中的比例。

                                  表1-2  比例系列

种类

比例

原值比例

           1:1

放大比例

           5:1                2:1

         :1          :1           :1

缩小比例

           1:2                1:5                 1:10

          1:          1:           1:

n为正整数

1-3  比例系列

种类

比例

放大比例

     4:1                2.5:1

     :1          :1         

缩小比例

     1:1.5         1:2.5          1:3           1:4          1:6

   1:   1:    1:     1:     1:

n为正整数

     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如:

3.字体(GB/T14691-1993)

(1)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作到:字体工整、笔划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2)字体高度(用h表示)的工称尺寸系列为:1.8, 2.5, 3.5, 5, 7, 14, 20mm。

若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应按的比率递增。

字体高度代表字体号数。

(3)中的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汉字高度h不应小于3.5mm,其字宽一般为。

(4)字母和数字分A型和B型。A型笔划宽度(d)为字高(h)的十四分之一,B型笔划宽度(d)为字高(h)的十分之一。

在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形式的字体。

(5)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和直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

在CAD制图中,数字与字母一般以斜体输出,汉字以正体输出。

(6)国家标准《CAD工程制图规则》中所规定的字体与图纸幅面的关系如表:

表1-4 字体与图幅的关系

图幅

字体h

A0

A1

A2

A3

A4

汉 字

7

7

5

5

5

字母与数字

5

5

3.5

3.5

3.5

在机械工程的CAD制图中,汉字的高度降至与数字高度相同;在建筑工程的CAD制图中,汉字高度允许降至2.5mm,字母数字对应地降至1.8mm。

长方宋体汉字示例:

10号字:

字体工整 笔划清楚 间隔均匀 ,排列整齐

  7号字

横平竖直注意起落结构均匀填满方格

  5号字

技术制图机械电子汽车航空船舶土木建筑矿山井坑港口纺织服装

 3.5号字

螺纹齿轮端子接线飞行员指导驾驶舱位挖填施工引水通风闸阀坝棉麻化纤

A型斜体拉丁字母示例:

 

 

 

A型斜体数字字母示例:

 

 

 

4.图线(GB/T17450-1998)

图线是起点和终点间以任意方式连接的一种几何图形,形状可以是直线或曲线,连续或不连续线。

图线是由线素构成的,线素是不连续线的独立部分,如点、长度不同的画和间隔。

由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同线素组成一段连续的或不连续的图线称为线段。

(1)线型

   图线的基本线型见表1- 5,共有15种,其中No 01是连续线,02~15是不连续线。见表1-5。

表 1-5  基本线型

代码No

 

基 本 线 型

名  称

01

实线

02

虚线

03

间隔画线

04

点画线

05

 

双点画线

06

三点画线

07

点线

08

长画短画线

09

长画双短画线

10

画点线

11

双画单点线

12

 

画双点线

13

双画双点线

14

画三点线

15

双画三点线

   (2)基本线型的变形

1-6 基本线型的变形

基本线型的形

名  称

 

规则波浪连续线

 

规则螺旋连续线

 

规则锯齿连续线

 

波浪线(徒手连续线)

注:本表2仅包括了No.01基本线型的变形,No.02~15可用同样的方法变形表示。

(3)图线宽度

本标准规定了九种图线宽度,所有线型的图线宽度(d)应按图样的类型和尺寸大小在下列系数中选择:0.13mm、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2mm。图线的宽度分粗线、中粗线、细线三种,其宽度比率为4:2:1。在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一致。

建筑图样上可采用三种线宽,其比率为4:2:1;机械图样上采用两种线宽,其比率为2:1。

在机械工程的CAD制图中,A0、A1幅面优先采用的宽为1 mm和0.5 mm,A3、A4,幅面采用的线宽为0.7 mm和0.35 mm两种。常用的细线线宽为0.25 mm和0.35 mm。

    (4)图线的构成

手工绘图时,线素的长度应符合表1―7的规定。

1-7 图线的构成

线  素

线型

No

长度

≤0.5d

短间隔

 

3d

短画

6d

12d

长画

24d

间隔

03

18d

(5)基本图线的颜色

CAD工程图在计算机屏幕上的图线应按表1-8提供的颜色显示

表1-8

图 线 类 型

屏幕上的颜色

粗实线

 

绿色

细实线

 

白色

波浪线

 

双折线

 

虚线

 

黄色

细点画线

 

红色

粗点画线

 

棕色

双点画线

 

粉红色

  (6) 图线画法

两条平行线间的距离应≥0.7mm;

基本线型No.02~06、No.08~15应恰当地交于画线处;No.07应准确地交于点上。

图线的应用示例如图1-4。

5.剖面符号(GB/T17453-1998)

   在绘制剖视图和断面图时,通常应在剖面区域画出剖面线或剖面符号。

(1)通用剖面线

 不需在剖面区域中表示材料的类别时,可采用通用剖面线来表示。

 通用剖面线是以适当角度的细实线绘制的,它与主要轮廓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角,如图1-5所示。

在专业图中,为了简化制图,往往采用通用的剖面线表示量大面广的材料,如机械图中的金属剖面区域及建筑制图中表示普通砖的剖面区域。若需表示材料的类别,应在相应的标准中去找,也可在图样上以图例的方式说明。

6.尺寸注法(GB/T4458.4-1984)

  尺寸的标注规则及有关规定如表1-9所示。

表1-9 尺寸注法

分类

说      明

示     例

1. 一个完整的尺寸,一般由尺寸数字,尺寸线、尺寸界线及尺寸终端组成。

1.   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据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   图样中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和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和名称。

3.   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分类

说      明

示     例

1.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

2.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一般按a图所示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允许按b标注。

3. 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但全图必须一致。

4.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必须将该图线断开。

线

1.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尺寸线不能用其它图线代替,一般也不能与其它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

2.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

分类

说      明

示     例

1. 箭头: 箭头形式的尺寸终端,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

2.斜线:当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

3.  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的形式,不能混用。

4.CAD制图中的尺寸线终端可选用四种形式中的任一种,手工绘图仅可选用实心箭头和45°斜线。

线

1.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和对称中心线处引出。

2.也可以利用轮廓线,轴线和对称中心线做尺寸界线。

3.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当尺寸界线过于接近轮廓线时允许倾斜画出。

4.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必须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

1.   标注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符号“φ”。标注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符号“R”。

2. 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的尺寸线    的终端应画成箭头。

3. 若圆弧大于180时,应注直径符号;小于80时注半径符号。

4. 当需要指明半径尺寸是由其它尺寸所决定时,应用尺寸线和符号“R”标出,但不要注出尺寸数字。

5. 标注参考尺寸时,应将尺寸数字加上圆括号。

分类

说      明

示     例

1.标注弧长时,应在尺寸上方加注符号“⌒”。

2.标注弦长和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

3.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

1.标注球面的直径和半径时,应在符号“φ”和“R”前加符号“S”。

1.   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

2.   数字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必要时也可按图示的形式标注。

3.   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点。

4.   角度的尺寸界线必须沿径向引出。

1.在没有足够的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图的形式标注

分类

说      明

示     例

1. 标注斜度和锥度时,应在数字前加注斜度和锥度符号。

2. 符号方向应与锥度和斜度方向一致;

1. 当图形具有对称中心线时,分布在对称中心线两边的结构要素,仅标注其中的一组要素尺寸。

2. 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在只画出一半或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线,此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划出箭头。

标注剖面为正方形结构的尺寸时,可在正方形边长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或用“B×B”注出

线

1.曲线轮廓线上的各点的坐标,可按左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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