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3年工商年报开始了!注意3大变化(附年报超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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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3年工商年报开始了!注意3大变化(附年报超全攻略)

2024-07-03 18: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 报告事项更精简,填报设置更优化

今年,对于行政机关已掌握的信息,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填报,行政许可、特种设备情况等填报内容也无需报送。

此外,年报填报信息“一屏展示”,增加“提交并公示”提醒功能,避免漏填和未提交情形发生。

3. 信用修复更便利,信息同步更及时

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今年不再硬性要求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补报,允许自行网上补报,实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用修复“零跑腿”。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增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稳定性,实现年报公示信息及时同步。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部分个体工商户年报困难的现状,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原来习惯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逐步建库,最终实现零录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完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等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醒:依法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在此也提示所有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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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完成!工商年报超全攻略

1. 什么是年报?

年报是市监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年报,可向外界展示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2. 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3. 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度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4. 年报公示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生产经营信息;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生产经营信息; 资产状况信息;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联系方式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5.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奖被限制;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法提交2022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吊销登记证。

6. 年报详细操作流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在弹出页面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登录后,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年报年度选择【2022年度报告】:

注意:若企业基本信息本年度未出现较大变化,可选择【复制往年报告】,若选择复制上年信息,则该部分信息会自动带出,需自行检查更改;

如发生变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即可。

各填报信息项包括:特种设备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党建信息、社保信息等;

其中部分信息项需注意的填报说明,财小加整理如下:

【企业基本信息】填报:需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股东及出资信息】填报:股东(发起人)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多选;如还未发生实缴,则实缴部分暂时不需填写;

【资产状况信息】填报: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党建信息】填报: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但属于抽查范围,请注意如实填写;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如企业暂无党员,填写“0”人即可;

【社保信息】填报: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如信息填报完毕,点击左边【预览并公示】,可检查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无问题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待出现【提交成功】的弹出窗口,点击确认后年报即完成;

如提交公示后,发现部分内容填写错误,可在6月30日前再次登录页面进行修改,修改后务必再次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系统将显示为未完成年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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