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发报办理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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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发报办理程序的通知

2023-05-29 18: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府林发〔2018〕172号

府谷县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发报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林业单位、局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我局公文简报处理工作,提高发文发报办理水平和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经研究,结合我局实际,规范签发程序,严肃办文办报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文发报办理是指以我局机关或党组名义制发公文简报的过程,一般公文简报印发流程:拟稿—核稿—送审签发—编号、校对、印发、归档。

二、拟稿。拟稿是发文发报处理的第一程序,按照具体工作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草拟公文简报的初稿,必须认真细致,做到以下三点:

1.文件简报内容要求言简意赅、观点鲜明、主题突出、结构严谨,符合发文格式和行文规定;

2.文件简报初稿需由拟稿科室负责人检查审阅;

3.在正文前要附上发文发报稿纸,填写好主办科室和拟稿人、事由、主送、抄送等。

三、核稿。对公文简报初稿进行审核,以保证文件简报的质量,由办公室负责。各拟稿科室在送领导审批签发之前,将文件简报初稿纸质文档送办公室主任审核,依据文件简报的基本要求,对行文方式、格式、文字内容等作全面的审查,并在发文稿纸“核稿”栏签字。不符合要求的,办公室退回起草科室进行重新起草。

四、送审签发。将认真核稿后的文稿送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主要领导审批签发,由拟稿人负责。文稿一经签发后,即成为最后定稿,文件简报据此生效。 以我局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局主要领导签发;以我局名义制发的平行文或下行文,由局主要领导或者由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若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事宜,经我局分管领导审核后要送与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会签。

五、编号。文稿经领导签发后,要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人进行编号登记,防止发文混乱。编号要按公文格式编排,一般包括发文代字、发文年号和该年度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

六、校对。校对由办公室文书进行,校对时要以文件简报定稿为基准,进行认真仔细地校对,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放过,把住文件简报制发的最后一关。

七、印发。对经领导签发后的文稿进行用印、制发,必须做到:

1、以经领导签发后的定稿为依据,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要报经签发人批准。

2.注意排版艺术,版面的安排要美观大方、赏心悦目。

3.注意保密,不得让别人随便翻阅文稿,废页也要管理好,防止泄密。

八、归档。对已发公文简报进行整理归档。

府谷县林业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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