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信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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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信息工作的通知

2024-07-04 15: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单位工会:

工会信息是工会工作科学管理的前提,是工会系统“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同级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工会领导科学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加强工会信息工作,是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的工会信息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工会主席是工会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会信息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全年工会工作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要明确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专(兼)职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对本单位报送的工会信息审核把关。

2.准确把握工会信息报送的内容。日常工作中,不少信息员将宣传报道与工会信息混为一谈,影响了工会信息的质量。工会信息主要报送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职工群众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政策举措的反映,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2)全总、省总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集对策、建议;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部署和推进重点工作的情况;各级工会在工作创新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创造的新经验。

(3)各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和政策实施情况以及职工的反映;一个时期内职工群众在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侵犯职工(包括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事例及处理结果;在协调劳动关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总结的新经验。

(4)职工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工、罢市、罢教、械斗等突发性事件,职工队伍稳定工作中值得重视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为紧急信息,需要限时上报)。

(5)职工对重要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港澳台动态的反映(特别注重时效性)。

(6)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各种形式插手职工队伍工会组织、开展破坏活动情况。

(7)其他重要的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

3.理清工会信息报送的具体要求。信息工作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要求,乡镇(街道)、园区(总)工会每月至少报送2篇,系统、直属单位工会每月至少报送1篇;各类约稿信息需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突发性的信息即时报送,过时即视为无效信息。市总办公室实时对基层报送的信息进行登记、编辑、选用,年底根据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市总工会信息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7633207

 

 

 

 

 

泰兴市总工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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