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价(二):分时电价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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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二):分时电价如何计算

2024-06-13 20: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计算分时电价需要用到浮动系数和基础值,再用相应的计算规则得出。

21年的1093号文件中,对于分时电价价差有如下规定,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作者:黄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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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差到底有多少,和浮动系数有关,每个省或地区自行公布。有的省公布的是统一的尖峰谷系数,有的省会区分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浮动系数,还有些地区在此基础上区分不同电压等级的分时浮动系数。而且部分地区的分时系数在一年内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月份或者季节进行调整。

如何计算

基础值,就是对应的电度电价,也就是平段电价。如果说用平段电价和各地公布的浮动系数直接做计算就可以得出对应分时电价的话,这篇文章也就没有写的必要了。在行业里,对于分时电价体系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就是:

分时电价 ≠平段电价×(1±浮动系数)

平段电价(电度电价),在早几篇文章已经分析过其包含五部分组成,分别是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折价和代征代缴基金。一定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对于这五部分当中,哪些部分是要参与到分时浮动的,哪些部分是不参与的都有不同的规定。

可以统一的是上网电价部分,是一定会参与到分时浮动的,而其余四部分就要具体省份具体议了。

比如北京,除上网电价部分外,其余四部分都不参与分时浮动,所以

北京分时电价 =上网电价×(1±浮动系数)+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折价+代征代缴基金

以12月份北京电网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表为例,其单一制公布的峰谷浮动系数是高峰时段上浮80%,即高峰时段系数为1.8;低谷时段下浮70%,即低谷时段系数为0.3。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10kV单一制对应的峰段、平段和低谷价格分别为

与公布的表格一致,但峰谷具体电价的比值为:

1.159795/0.551106≈2.1,没有达到3:1。

不是政策有误,或者地方没有落实好,而是这个比例的适用范围仅仅是在分时浮动的电价组成部分里,而不是整体的到户价格。北京地区执行浮动的电价组成部分里,峰谷比达到了1.8:0.3=6:1超过国家规定的4:1。

所以再看到峰谷价差多少比多少这样的消息时,一定要提醒自己,消息来源省份的电价中,到底有哪些部分是参与分时调整的。因为简单的几比几不能反映出完整的电价比。

再举几个例子,吉林地区,五大组成部分里,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上网环节线损折价参与分时,而系统运行费折价和代征代缴基金不参与浮动。

吉林分时电价 = (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1±浮动系数)+系统运行费折价+代征代缴基金

江苏地区,五大部分全部参与分时浮动,这里可以应用公式:

江苏分时电价 = 平段电价×(1±浮动系数)

尖峰电价

区别于高峰和低谷电价的基础值是平段电价,大部分省份尖峰电价浮动的基础值是高峰电价。

在1093号文中规定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这个计算规则类同于上述规则,不过这个基础值的高峰电价不是最终的高峰到户整体价格,而是参与浮动的部分,依然以北京地区为例,即

北京尖峰电价 =上网电价×(1+高峰浮动系数)×(1+尖峰浮动系数)+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折价+代征代缴基金

深谷电价

深谷电价执行的不多,目前仅有山东、新疆和江苏。

在山东,深谷电价参照的基准值依然是平段,浮动系数为下浮90%。因为2024年燃煤机组容量补偿电价将单独列支进入系统运行费折价,对于已经运行煤电容量电价多年的山东省来说,分时浮动电价的范围也将从上网电价和容量电价扩充为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和系统运行费折价(原容量电价归入此项),输配电价和附加基金依然不在浮动范围内。

新疆的深谷电价与山东类似,以平段电价为参照,浮动系数也为下浮90%,但只在5-8月份执行。

江苏的深谷电价执行时间更短,仅在春节、五一和国庆三个节假日期间执行,但其计算方式较为特殊,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

江苏深谷电价=平段电价-峰段电价×20%,因为执行范围为315kVA以上的大工业用户,考虑江苏大工业户高峰电价上浮系数为71.96%,谷段下浮系数为58.15%,则综合计算得出深谷段较平段下浮系数为34.39%,没有低谷段下降的多(58.15%),从电价上看可谓是深谷不深。

避免误区影响

搞不清楚分时单价计算很容易误读新政,前不久,福建一家企业找储能投资。说自2024年元月开始,其所在地福建省将执行新版的分时电价。他的厂子白天用电,因为峰段上浮58%,他自己计算白天一度电最高的时候要花1块1甚至是1块2,所以需要上储能做套利。

还是福建的政策,前一篇说过所谓的三充三放并不是新政发布才有的,这一篇再说说电价。福建的分时电价与北京一样,只有上网电价部分参与分时,其余不参与。工厂提及的1块1、1块2,显然是直接把平段到户电价直接与浮动系数相乘进而获得白天高峰和尖峰时段的价格。但要知道了参与分时电价浮动的电价组成部分后,同等上网电价,新政因为高峰浮动系数由60%调整为58%,反而高峰和尖峰价格会降低一点,何来这么焦虑。还是对于过去的政策不熟悉,没有搞清楚自家电费情况,当面对新政时辅以一些不负责任的宣传方才会有了这样的判断。

当然,熟悉分时电价四要素,执行用户范围、时段划分、浮动系数和计算方法并不只有这一点点作用,下篇介绍一个自创的概念“峰谷因子”和几个应用的案例,分享一些在电费管理中,分时电价所带来的价值。

如果您也对相关电价电费的研究感兴趣,可以联系我,咱们一同讨论、学习和进步。如果您有实际的用户电费账单看不懂或者想要做些分析,也请您联系我,我会尝试帮您解读。

宏观双碳,微观电力,期待与您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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