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州”和“府”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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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州”和“府”的区别

2024-07-17 18: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宋朝时期,把唐朝的'道'这一级别,改名为'路',让后把'路'的职权一分为四:安抚使负责军事、转运使负责财政、按察使负责司法、常平使负责民政,四个官员并列,互不统属。州府还是按照唐朝的行政区划划分。这样,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就是:路(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按察使、常平使)——州、府——县三级。府的行政级别和州同级,区别在于府的实际地位略高,大多数是朝廷重视的战略要地才设府,如开封府、大名府等。

北宋行政区划

北宋时期重要的府

元朝行政划分十分混乱,建立了行省制度,行省本来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来演变为省级划分,要比现在的省大不少。省以下设路、府、州、县,路归省管,府和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的州归府管。府和州的行政划分也比较混乱,一少部州和府是同级行政区划,大部分的州成了府以下的行政区划。

元朝的行政区划

明朝废行省、设三司,设置了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一省行政、司法、军事,民间习惯仍称省。明朝的地方行政区划,一级为省,长官是布政使,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一般是府,府下设州,州又有直隶州和散州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州是隶属于府管辖的,可有些州是省直辖的,这就是直隶州,直隶州是直接隶属于省的,并不归府管辖,自然就不存在隶属的关系了。而散州是属于府管辖的。直隶州下辖数县,而散州有些领县,有些不领县。这样明朝地方行政区划就形成了:省(布政使)--府--县或省(布政使)--府--散州--县或省(布政使)--直隶州--县三种地方行政区划。

明朝时,河南布政使司分府图

清朝基本沿用了明朝的行政制度,不过也做了一些改动,散州不再领县。行政架构如下:省--府或直隶州、直隶厅。府以下按照这样配置,府--散州、散厅、县。

1820年,清朝嘉庆年间全图

清朝时期的安徽省行政区划

清朝时,安徽省下设庐州府、凤阳府、安庆府、徽州府、太平府、宁国府、池州府、颖州府、六安州、广德州、泗州、滁州、和州。

通过历代行政区划划分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州'最早是作为省一级行政单位出现在历史上的,起始于东汉末年,到唐朝时期,'州'的地位下降,成为地区级行政单位,同时出现了同级别的'府'。按照唐朝建立'府'的初衷,是将京畿重地以及政治、经济、军事的重要地区设置为'府',而较为次要的都是'州',府的官员配置等级要高于州的官员配置。到了明清时期,'府'的设置成为地区级行政的主流,而一些偏远的直隶州、直隶厅则和府同级,一些散州、散厅则在府的管理之下。也就是说'州'和'府',都相当于现在的'市',只不过地位不一样的市而已,现在的'市',都有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的区别。所以,区别府和州,就要看它每个朝代的地位和作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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