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零星拆违、土地综合整治及渣土清运复耕服务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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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零星拆违、土地综合整治及渣土清运复耕服务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SZ20230601 项目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零星拆违、土地综合整治及渣土清运复耕服务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1300000,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零星拆违、土地综合整治及渣土清运复耕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零星拆违、土地综合整治及渣土清运复耕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零星拆违、土地综合整治及渣土清运复耕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房屋拆除或拆迁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牵头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房屋拆除或拆迁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的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二路和创园2号楼4楼2415(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cWvB2lG7vJg8yn9NOnodPw==&utm=luban.luban-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81579e101ba911ee96e2f97af3ef7e44,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cWvB2lG7vJg8yn9NOnodPw==&utm=luban.luban-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81579e101ba911ee96e2f97af3ef7e44,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cWvB2lG7vJg8yn9NOnodPw==&utm=luban.luban-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81579e101ba911ee96e2f97af3ef7e4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嵊州市富豪路2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96221 质疑联系人: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96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二路1号院内2号楼四楼2415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300689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30068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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