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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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05-08 14: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提升我国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近年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林长制”为抓手,落细“责任制”,种好“责任田”,抓实“林长制”,力促“林长治”,为绿美石林建设作出人大的担当和作为。

用力“增绿”,增添生态绿美底色。县人大常委会将林长制与加快绿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有序推动造林绿化美化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加强生态修复,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巩固拓展石林绿色生态屏障。在绿美石林生态建设义务植树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和西街口镇威黑村干部群众挖坑铲土、扶苗浇水,齐心协力,在进村道路两旁种下了600余株树苗,用实际行动厚植生态底蕴、夯实绿色本底,为石林绿美乡村植绿添绿。

用心“护绿”,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作为县级林长,带头落实源头网格化管理责任,织密日常巡查网,切实管护属地责任区,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切实抓好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村、小组“三级林长四级治理”体系管理措施落实,压实压牢各级主体责任,构建了领导挂帅、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林长制工作格局。始终做到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每年至少督查一次,常态化开展林长制“巡林”和督查工作,确保维护林区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筑牢森林防火墙,当好林草守护者,确保林有人管、树有人植、绿有人护、责有人担。

用情“促绿”,共建生态绿美乡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以及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在大可绿美乡村特色人大代表工作站组织开展“党建+基层民主+大可绿美乡村特色代表工作站”主题实践活动。与会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大可绿美乡村”主题进行现场观摩、座谈发言,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县人民政府及县级职能部门领导结合代表意见建议现场施策,综合形成了一套促进大可绿美乡村建设“组合拳”。广泛发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积极参与绿美工作,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庭院、空闲宅基地、小块闲置空地进行绿化,发展庭院林业经济,鼓励农民栽植生态经济型树种,打造“推窗见绿、出门见景,伸手摘果、弯腰摘菜”的绿美村庄。

用智“活绿”,彰显绿水青山优势。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进村入户、走街串巷,大力宣传林长制背景、意义以及林长职责等制度内容。同时,组织人大代表检查组对实施林长制进行专项检查,推动职能部门在植树造林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上下好功夫,因地制宜选择造林树种,逐步消化、替代、杜绝需水量较大不利于生态修复的桉树等树种,保护好、选育好、培育好马缨杜鹃(县花)、清香树(县树)、无患子、香椿等本土树种,栽种适宜石林气候和环境生长的本土树木,让“山有头、树有主,建绿美、齐参与”逐渐成为共识,提高群众管护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让更多群众主动加入到的队伍中来,做好生态修复助力乡村发展这篇造林文章,共同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实,真正做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来源:昆明石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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