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反馈回应 技能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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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中明确规定“(一)鲁人社字〔2019〕85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目前我省还在执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企业在职职工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二级建造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已无法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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