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门职责及岗位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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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资助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心理指导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院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全院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学生管理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并对各系部的学生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 2.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校纪校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3.负责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军训、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4.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结合岗位要求和学生实际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5.负责和协调全院学生管理事务和服务工作,配合团委统筹院学生会的管理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学生管理方式方法的研究学习,督导班主任接受并落实创新型的管理理念。 6.负责全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各教学系班主任及班级导师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及表彰等工作。 7.制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负责对各教学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奖惩等工作。 8.负责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手续审批,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9.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工作的复核、发放与统计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评比、评选与奖励、表彰等工作。 11.负责学生违纪现象的处理审核工作;受理学生来信来访及违纪处分申诉工作;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12.负责学生军训、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工作。 13.负责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的建设、培养并加强学生的自律、自管工作,做好全院学生体育、文艺人才的选拔及参赛、表演的组织工作。 14.负责新生体检复检,开展学生相关保险入保与协助索赔、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和其他学生服务工作。 1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完善学院、系、班级三级心理防御体系,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查与教育、心理咨询和辅导,参与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工作。 16.配合学院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7.负责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承担学生工作例会会务工作,汇集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确保工作纪律、岗位职责等制度的落实。 18.负责在校住宿生的安置、教育、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系部、保卫处做好毕业生的安全住宿和离校工作。 19.做好各宿舍楼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做好上报整改工作。 20.建立学生接待日制度,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生活维修、生活服务等问题。 21.负责组织住校生开展爱校、护校以及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利用宣传板报和有线广播、影视等大众媒体形式对住宿生进行正面引导、教育,确保学院内部安全稳定,将宿舍管理工作纳入各系年度考核。 22.负责做好宿舍公物的统计台帐及公物损坏的统计、假期维修计划呈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维修,确保公物完好。 23.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2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学生科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全院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学生管理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 2.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校纪校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3.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结合岗位要求和学生实际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4.负责和协调全院学生管理事务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学生管理方式方法的研究学习,督导班主任接受并落实创新型的管理理念。 5.负责全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各教学系班主任及班级导师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及表彰等工作。 6.制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负责对各教学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奖惩等工作。 7.负责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手续审批,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8.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工作的复核、发放与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评比、评选与奖励、表彰等工作。 10.负责学生违纪现象的处理审核工作;受理学生来信来访及违纪处分申诉工作;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11.负责学生军训、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工作。 12.负责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的建设、培养并加强学生的自律、自管工作,做好全院学生体育、文艺人才的选拔及参赛、表演的组织工作。 13.负责新生体检复检,开展学生相关保险入保与协助索赔、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和其他学生服务工作。 1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完善学院、系、班级三级心理防御体系,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查与教育、心理咨询和辅导,参与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工作。 15.配合学院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6.负责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承担学生工作例会会务工作,汇集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确保工作纪律、岗位职责等制度的落实。 17.建立学生接待日制度,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生活服务等问题。 18.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1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宿管科职责 1.负责宿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宿舍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分工、业绩考核和人员管理,承担学生宿管会会务工作,汇集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确保工作纪律、岗位职责等制度的落实。 2.负责在校住宿生的安置、教育、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系部、保卫处做好毕业生的安全住宿和离校工作。 3.做好各宿舍楼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做好上报整改工作。 4.建立学生接待日制度,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生活维修、生活服务等问题。 5.以学生宿舍为阵地,开展纪律、卫生、文化教育。负责组织住校生开展爱校、护校以及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利用宣传板报和有线广播、影视等大众媒体形式对住宿生进行正面引导、教育,确保学院内部安全稳定,将宿舍管理工作纳入各系年度考核。 6.负责做好宿舍公物的统计台帐及公物损坏的统计、假期维修计划呈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维修,确保公物完好。 7.配合学院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8.建立学生接待日制度,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生活维修、生活服务等问题。 9.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岗位工作职责 处长:王玉梅 电话:5217 窗体顶端 1.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协助分管领导,履行岗位职责,主持学生工作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提高学生工作质量。确保学生工作的良性运行,为学院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对本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调配、政绩考核、业务培训提出决策性意见; 4.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协调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5.组织安排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学风学纪、校风校纪建设; 6.领导建设学生保障机制、学生事务中心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召集学生工作例会、全处职工大会和其他有关会议,听取各系(院)学生工作反映和汇报,并指导各系(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8.领导各科室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全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注意干部的成长、培养和交流; 9.领导全处完成招生工作; 10.及时、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副处长:姚玉财 电话:5669 窗体顶端 1.在处长领导下,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处长对全院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与服务; 2.协助处长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3.熟悉科室业务工作,对科室的岗位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严格审核科室工作计划,必要时能顶岗工作; 4.协助处长对科室实行目标管理,定量考核; 5.协助处长指导督促各系(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对各系(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6.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学生及学管第一线的意见,不断改革和完善学生管理工作方法,当好处长的参谋; 7.全身心地投入到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工作中,廉洁从政,关心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注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8.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9.参加学生工作例会、学生处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对分管工作提出决策性意见; 10.做好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科人员分工 科长:杨志 电话:6289 1.负责本部门岗位职责的制订和实施; 2.负责学生科人员配置、培训的需求分析与实施; 3.负责制订学生科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4.负责协调组织各系(院)接待新生报到、军训工作; 5.负责组织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校纪校规教育、专题教育、毕业典礼等学生大会,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 6.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负责协调各系(院)学生事务开展; 7.负责学生学籍异动的审批;负责对学生违纪或重大违纪事件的协调处理; 8.负责学生科所属部门资产维护工作; 9.指导各系(院)开展对班主任考核和年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负责班主任津贴的审核统计;负责组织学生评先评优和表彰工作; 10.负责制定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中心部门职责并监督落实; 11.完成院领导、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科长:孙丽 电话:5889 1.协助科长完成本部门岗位职责的制订和实施; 2.负责班主任工作室的建设与运营; 3.负责班主任能力提升的各项培训; 4.负责协调组织各系(院)接待新生报到、军训工作; 5.负责组织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校纪校规教育、专题教育、毕业典礼等学生大会,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 6.负责学代会相关筹备工作; 7.负责对学生违纪或重大违纪事件的协调处理; 8.负责院学生会队伍建设、指导与监督; 9.指导各系(院)开展对班主任考核和年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负责班主任津贴的审核统计;负责组织学生评先评优和表彰工作; 10.完成院领导、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米万和 电话:3613 1.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统计工作; 2.协助完成学生资助工作; 3.负责学生会纪检部的指导工作; 4.负责学生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5.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工作; 6.学生事务中心值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孙政 电话:6789 1.负责学生保险相关工作; 2.负责学生科党员学习情况记录; 3.负责学工处党员党费的缴纳工作; 4.负责学生事务中心的维护工作; 5.负责学生会体育部的指导工作; 6.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杨培刚 电话:5305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维护工作; 2.负责学生会体育部的指导工作; 3.负责科室疫情防控工作; 4.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工作; 5.学生事务中心值班;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王红梅 电话:3621 1.负责学工处资产管理; 2.负责学生日常工作考核统计; 3.负责校服的统计与发放工作; 4.负责工会安排的相关工作; 5.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工作; 6.学生事务中心值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王鑫 电话:6218 1.负责学生资助中心的维护; 2.负责家庭困难学生的评选、申报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3.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申报及发放工作; 4.负责省级优秀班集体及优秀学生的评选、申报工作; 5.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并上传学生体卫艺成绩;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吕孟琪贤 电话:6807 1.负责学工处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学工处工作例会的材料收集和整理; 3.负责学生会学习部、文艺部的指导工作; 4.协助完成“六个一”工程读本的设计; 5.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工作; 6.负责学工处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工作; 7.负责全院班主任任职经历统计及班主任费的审核; 8.协助完成三全育人相关制度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管科科长:王哲5677 1.协助学生工作处处长、副处长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制订和实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宿舍文化活动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星级宿舍》、《优秀住宿生》评比方案,有针对性的在宿舍开展健康向上的学生活动,执行上级布置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2.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宿舍管理员职责,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宿管员、宿舍长和宿管会会议。布置宿管员、宿管会干部工作,组织星级宿舍的评比、竞赛和院级宿管经验交流活动; 3.协助校医院做好学生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与总务处、校医院联系,反映学生突发病情况的处理,做好宿舍环境卫生打扫的评比; 4.制定住宿生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处理住宿生中发生的偶发事件,切实做好安全、爱护公物教育,防火、防盗、防事故; 5.做好住宿学生资料的收集、统计、归档、保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和学生工作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贫困生标准并将贫困生指标分解至有生源的教学系; 2.组织各系贫困生评选工作; 3.收集各系贫困生个人申报及评定资料; 4.按时公示贫困生名单; 5.定期核查、不定期抽查学生在校情况,并将核查结论转教务处及资助中心,以便于免学费及资助金增减操作; 6.负责学生资助卡申请及办理,组织各系发放学生资助卡,并将发放记录原件转资助中心存档; 7.特殊困难学生及社会捐助认定及评定,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8.负责国家及上级部门的资助文件存档,负责享受国家免学费、国家资助金相关资料存档。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学院工作部署,坚持育人为本,竭诚学生。 2.为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3.协调各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的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4.组织各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5.与入驻单位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增进友谊,促进工作。 6.同各教学系、二级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相关要求和信息,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7.及时向各入驻单位的负责人反馈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8.向学院反馈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工作开展的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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