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元正】创新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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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元正】创新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

2024-05-01 21: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庞元正】创新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

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化,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品质的内在要求,也是发挥和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实践的观点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观点,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化既不能离开对当代人类实践发展的研究,更不能离开在此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的发展。有鉴于此,本文结合当代人类实践的新发展,在深入挖掘马克思实践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创新实践的观点。本文认为,开展对创新实践范畴的研究,不仅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研究中不容忽略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的重要路径选择。

一、马克思的创新实践思想

创新实践的思想并不是自外于马克思主义的,恰恰相反,马克思的哲学是创新实践思想的重要源头。只不过马克思的创新实践思想,长期以来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重视和研究。马克思的实践观对以往实践观的变革,往往仅被理解为是从精神性实践向物质性实践的转变,而他有关创新实践的思想则被遮蔽了。为了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创新实践思想,需要从马克思对实践观实现的革命性变革谈起。

马克思对哲学实践观的变革有三重维度。第一,马克思颠覆了唯心主义实践观,确立了生产实践在唯物主义哲学中的基础地位,为新唯物主义的创立奠定了基础;第二,马克思揭示了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广泛联系,为把实践的观点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打通了道路;第三,针对以往哲学没有对实践的质的规定性作出区分的缺陷,马克思根据实践的创造性程度,提出了创新性实践的思想。

首先,必须肯定,马克思对哲学实践观的变革最具革命性的内容,是他把物质性的实践活动确立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ndliche)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8页)这里,马克思强调实践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是人的对象化活动。他认为,“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显然,马克思把这种现实的、感性的对象化活动,看作是一种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并且认为这种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构成了“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后来,马克思在进一步的研究中指出,作为这种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因此,马克思不仅一反哲学史上把实践视为精神性活动的传统,强调了实践作为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的规定性,而且把这种物质性的实践确立为人类一切实践活动中的基本实践形式,从而实现了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实践观的扬弃和超越。这对于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确立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也是我们研究创新实践问题必须坚持的观点。

其次,正是相对于物质性实践在人类实践中的基础性地位,马克思强调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实践是人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活动。不论是亚里士多德把实践看作伦理活动,还是费希特把实践视为人的自我意识认识自己对象的活动,还是黑格尔把实践视为一种精神劳动,乃至于费尔巴哈把实践看作人在日常生活中的重复性活动,所有这些哲学家对实践范围的理解都极为狭窄和有限。马克思则把实践视为人的社会存在方式,视为人类的对象化活动,其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以,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页)而社会生活的领域是广泛的,它包括了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领域中的各种活动。

以往对马克思实践观的一个根本性误读,就是认为马克思只把实践看作是人的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而把人的对象化的精神活动排斥在实践范畴之外。其实,这种看法不仅违背马克思实践观的内在逻辑,而且也直接与马克思的论述相抵触。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特有的社会存在方式,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够进行思维活动。他说,“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同上,第46页)马克思认为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不仅包括人的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而且包括人的对象化的精神活动。如马克思认为,劳动和生产是实践的主要形式,而他认为劳动就包括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生产就包括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所以,马克思指出,“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同上,第72页)他强调指出:“从物质生产的一定形式产生:第一,一定的社会结构;第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人们的国家制度和人们的精神方式由这两者决定,因而人们的精神生产的性质也由这两者决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296页)可见,马克思认为,劳动、生产、实践这些范畴,既包括了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也包括了对象化的精神性活动,只不过马克思认为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在各种实践中更具有基础性的地位而已。

我在这里之所以强调马克思的实践范畴是一个覆盖人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范畴,特别是指出精神生产活动是马克思实践范畴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因为如果忽略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不仅与马克思的实践思想南辕北辙,而且与当代人类实践亦无法吻合。如果说在过去,我们仅仅把马克思投身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参加反对资本主义的政治斗争视为马克思的实践活动,而认为马克思投入毕生精力从事《资本论》的写作不是实践活动,是十分悖理的;那么在今天,当知识创新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强大动力的情况下,如果仍然把以对象化的精神性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创新排斥在实践之外,这就近乎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置于时代发展的对立面,那将是更加荒谬的。

第三,对当代实践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而言,最有启发意义的是马克思提出了创新性实践的思想。唯心主义实践观虽然看到了实践的能动方面,但是由于它把实践理解为人的单纯的精神性活动,因而不了解这种能动性在现实的、感性的活动中的表现。即使是在精神活动中,唯心主义也没有把个体精神活动的能动性和人类整体精神活动的能动性,以及这种能动性的对象化产物的常规性和创新性作出区分。费尔巴哈作为机械唯物主义者,虽然强调了实践是一种人的物质性活动,但又仅仅把实践看作是人们卑污的重复的感性活动。因此,马克思之前的实践观由于不能对常规性实践活动和创新性实践活动作出明确区分和深入说明,因而不仅无法说明属人的自然界和人化自然界对人的生成过程,也不能说明人类不同社会形态的生成和变迁过程。

马克思在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实践观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革命的实践”的概念,阐发了这种革命的实践的“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关于“环境决定人”的观点,指出:“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5页)为什么旧唯物主义者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呢?原因就是旧唯物主义把实践看作是既定不变的重复进行的实践。这种重复进行的常规实践只能实现对既有环境的“克隆”,当然不会实现对环境的变革。所以,马克思强调“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同上)这种“革命的实践”,就是不同于既有的重复性、常规性实践的创新实践。正是由于这种革命的实践的创新性质,因而它能改变人类面对的既有环境,创造出既有环境中不存在的新事物,从而改变既有环境。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同上,第75页)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这种“反对并改变现存事物”、“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实践,当然也只能是创新性的实践,因为重复性的、常规的实践是对现存事物的肯定,它无法改变现存的事物,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世界。只有通过创新实践,才能实现对现存世界的革命性改造。在《资本论》等有关著作中,马克思专门研究了近代资本主义兴起时期的科技创新活动,在题为“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蒸汽、电、机械的和化学的因素)”的笔记中,研究了1500年至1850年间以蒸汽机为代表的技术创新、以流体力学为代表的科学创新,研究了从手工作坊到大机器工业的转变,研究了资本主义所创立的信用制度和股份制度等制度创新,研究了达尔文进化论、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以及细胞学说等知识创新,为创新研究首开先河。

二、创新实践是当代人类实践的主导形式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当代人类实践在内容、方式、特征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创新实践已成为人类实践的主导形式。虽然马克思没有提出“创新实践”的概念,甚至没有提出“创新”这一概念,但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已深刻蕴含的创新实践思想,则为深入研究当代社会的创新实践提供了重要理论资源。适应当代人类实践的发展,对创新实践与常规实践作出必要的区分,深入研究创新实践的规定性、创新实践的类型及其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把实践的观点提升到创新实践的高度,已经成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的迫切需要。由于实践观点在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具有基础地位,因而创新实践观点的提出将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的关键环节。

实践作为人类特有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其本身是不断发展的。在当代,科技革命浪潮迭起,市场取向的改革风靡全球,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创新呈指数增长,创新已成为人类实践的主导形式,创新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中心话语。人们已经不再是一般地谈论生产实践,而是强调技术创新;不再是一般地谈论交往实践,而是强调制度创新;不再是一般地谈论科学实践,而是强调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已经成为当代人类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科学实践的重要形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对实践在质的规定性上加以明确区分,加强对创新实践的研究,才能反映实践和时代的发展,提升理论的解释力和普适性,发挥其对当代实践的指导作用。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我认为极有必要根据当代人类实践的发展,提出“创新实践”的概念。所谓创新实践,是指那些通过对事物规律、属性、关系的新发现或新运用,能够更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创新实践在实践的目的、手段、方式、对象等方面不同于先前的实践,而且能够创造出在质上不同于先前实践的新成果。从创新实践的功能上看,创新实践较之于常规实践更能体现实践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能够拓展人类认识世界的深度和广度,更能体现实践改造世界满足人类社会需要的功能。创新实践与常规实践的区分及其不同的功能,凸显了创新实践是人类实践的高级形式,这在当代人类实践中得到了确凿无疑的证明。以往的哲学理论把生产实践、交往实践、科学实践作为人类实践最基本的三种形式,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则分别对应于人类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科学实践这三大实践领域,构成了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科学实践的高级形式,主导着人类实践的发展。

首先,技术创新作为生产力自身发展中一定矛盾的解决,是生产实践的高级形式。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参见庞元正)生产实践是处理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实践活动,而生产实践的发展水平恰恰是通过生产力发展的状况表现出来的。因此,肯定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与肯定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力量,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是,生产实践和生产力本身又是如何发展的呢?诚然,重复性的常规生产实践对于生产力的量的扩张,对于维系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常规生产实践的水平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没有任何技术创新,生产力的水平就不会不断提高,人类社会也不可能不断进步。技术创新通过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实现了生产实践质上的飞跃,使生产力成为了最活跃最革命的力量。因此,在肯定生产实践和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动力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肯定技术创新是生产实践的高级形式,是实现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根本途径。

其次,制度创新则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生产力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的解决,是交往实践的高级形式。(同上)交往实践是人类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实践活动。人类要进行生产实践就离不开社会交往实践。常规性的社会交往实践在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保证生产实践正常进行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样是社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但是,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时,旧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就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时常规性的社会交往实践已经不能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甚至会阻碍社会的发展。由于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力量,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任何社会系统中总是存在着的,只是性质和程度不同而已。制度创新作为社会交往实践的重要形式,着眼于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通过体制改革乃至社会革命,破除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环节和方面,建立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这就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制度创新是最能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促进作用的交往实践形式。

再次,知识创新包括自然科学知识的创新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创新,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精神生活之间矛盾的一定程度的解决,是科学实践的高级形式。科学实践是以观察、实验和建立科学理论为内容的实践活动。起初科学实践是作为人类的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实践的内在环节而出现的,随着实验科学的发展,科学实践逐渐从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实践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探索性的社会实践形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都离不开科学实践,科学实践以揭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有效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为目的,但如果不能做出知识创新,科学实践就不能达到预期目的,也不能转化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成果。知识创新是科学实践的关键环节和高级形式,知识创新破除错误的理论,超越旧有的理论,创立新理论,对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做出新的揭示和发现,为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实践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越来越重要的实践形式。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的创新实践路径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创新实践是人类实践的高级形式和当代社会实践的主导形式。因此,以创新实践作为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在当代实践的水平上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就成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最为重要的路径。

第一,创新实践深刻反映了当代时代精神,离开对创新实践的研究就不能建构体现当代“自己时代精神精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是当代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我们只有在当今时代的历史潮流和历史趋势中才能捕捉到属于我们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当今时代存在两大历史潮流,就是发展的潮流和社会主义的潮流;当今时代呈现两大历史趋势,就是全球化的趋势和信息化的趋势。发展问题是当今时代的核心问题,发展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体现了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社会主义是当今时代永不衰竭的思潮,是世界进步力量寻找替代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选择;而全球化和信息化作为当代世界发展的趋势,极大地改变着人类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正在成为世界思想界和学术界的中心话语。但不论是当今世界的两大历史潮流,还是当今世界的两大历史趋势,核心都是一个创新。要实现发展,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发展不仅是经济在量上的增长,而且是一种质变,是一种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创新理论的创始人熊彼特正是由于揭示了发展的这一本质而享誉世界学术界。而社会主义潮流的复兴希望也在于创新,只有经过理论创新,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才能更好地适合于当今时代;只有经过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国家才能摆脱既有的僵化模式,以充满活力的新体制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成为体现“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的真正哲学,就必须重视创新实践的研究,在创新实践观点的基础上构建自己的新形态。

第二,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已成为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离开对当代这三大创新实践及其成果的研究和吸收,就根本谈不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当代化,首先必须反映当代技术创新实践的新进展。恩格斯说:“在从笛卡尔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猛的进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6页)马克思哲学的产生就是大机器工业发展的产物,是在工业技术革命基础上产生的。在进入21世纪之际,世界经济正在加速从工业社会向以信息为主导、以互联网等先进传媒为载体、以知识创新为核心的信息社会过渡,信息技术创新成为推动生产力进步的决定性因素,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数字化生存逐渐成为全人类在当代的生存方式。所以,只有研究当代人类技术创新的最新成果,深刻认识信息技术革命对人类社会变革产生的巨大作用和影响,我们才有可能在信息时代的条件下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当代化,还必须反映当代知识创新的新成果,充分吸收当代自然科学的思想成就;同时,必须反映和把握当代的制度创新,对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状况作出科学分析。例如,就制度创新而言,在当代,不论是资本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都在经历了重大的制度创新之后发生了深刻变化。二战之后,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化解私人占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在产权制度方面,“大众持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重要形式;在市场制度方面,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现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干预;在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各种标准不一、比较齐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建立;在政治制度方面,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在形式和实质上都更加成熟完善。这些制度创新已经使当今的资本主义制度大大不同于马克思和列宁时代的资本主义制度,现代资本主义制度已经进入到一个社会垄断资本主义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制度在经过二次大战之后的凯旋胜利时期之后,由于高度集权的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再适应蓬勃发展的新技术革命和日益扩大的世界经济交往发展的需要,普遍开始了体制性改革,在经历了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严重挫折之后,中国独树一帜的改革开放开启了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新纪元。在经济领域,中国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探索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企业制度;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政治领域,中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有这些制度创新,使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了勃勃生机。所以,不研究当今世界的制度创新,既不能了解当代资本主义,也不能了解当代社会主义,又何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化呢?

最后,需要强调指出,创新实践是一个全面融通和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各个组成部分的总体性范畴,引进创新实践观点将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创新。由于创新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物质与意识、事实与价值等人与世界的多重矛盾关系,蕴含了一切当代哲学问题由之产生的胚芽,又是当代人类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途径,因而可以成为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最基本范畴和总体性范畴。就本体论而言,只有创新实践才能合理地阐述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复杂关系,更为深刻地解答围绕物质与意识等哲学基本问题产生的困扰。创新实践不断深化和扩大人类对自在世界的探索,不断以新的方式扩大属人世界的领域,在创新实践成果不断积累的基础上,实现着把现实可能转化为思维可能,继而把思维可能转化为属人现实的过程。因而只有用创新实践的观点才能更科学地阐明思维与存在的复杂辩证关系。

对于认识论而言,创新实践范畴的引入将会引起认识论的“范式革命”。以往人们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和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这些都被视为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容置疑的结论,但当把创新实践引入认识论后,却可以发现这些结论虽然对于个体认识论而言不失其为真理,但对于社会认识论而言却隐藏着引导认识发展的极大误区。对于整个人类而言这些常规实践所依据的有关事物的规律、属性和关系,是人类已有的认识,它不能为人类认识添加新的真理成分,当然也构成不了人类认识发展的动力。创新实践由于在实践的目的、手段、方式、途径和成果方面,都具有不同于以往实践的新异性,因而才能不断开辟人类认识真理的新道路,成为人类认识所要达到的新目标和检验人类获取的新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就辩证法而言,引入创新实践观点,可以更好地打通实践观点与辩证法的内在联系,揭示辩证法否定的、批判的、革命的本质,推进唯物辩证法的新发展。以往,人们之所以难于将实践观点运用于辩证法,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在运用实践观点阐明辩证法否定的、批判的、革命的本质时遇到了困难,结果使实践的观点游离于辩证法之外。而一旦我们确立了创新实践的观点,实践观与辩证法的这种疏离隔绝的状态将不复存在。因为恰恰是创新实践通过破坏旧结构、建立新结构,否定旧事物、创立新事物,使人类的实践活动具有了破旧立新、推陈出新的本性,使它成为了否定旧事物、创建新事物的必然环节。不论是生产力的发展还是社会形态的发展抑或是人类认识的发展,都是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以否定、批判和革命的态度看待既有的现存事物,实现着对既有事物的否定和超越,实现着对新事物的催化和创生。因此,辩证法的否定的、批判的、革命的、发展的本质,只有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加以说明和得到升华。

就价值观而言,如何看待和解决如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问题,历来是价值观研究的难点,创新实践观点的引入为破解这些价值之谜提供了新的视域。自我价值要求自我实现,社会价值重视社会贡献;真理原则要求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和规律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价值原则要求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必须有利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在现实生活中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矛盾往往无法避免。但恰恰是在创新实践中,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和统一。在创新实践中,创新主体正是通过“自由的自觉活动”,创造出先前不存在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从而不仅充分体现着价值的“自我实现”,而且也通过满足社会需要对社会做出贡献。在创新实践中,创新主体正是由于遵守了真理原则,在实践中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属性和关系,才能够向社会提供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同时也正是由于遵循价值原则,通过提供先前实践所不能提供的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才能够达到更为有效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目的,推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就历史观而言,创新实践观点深刻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机制,科学回答了当代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以往唯物史观并没有对这些矛盾运动和解决的机制作出更为深入的说明,也没有彻底地把实践的观点贯穿于对这些矛盾运动的说明中。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知识创新等创新实践概念的引入,为深刻阐明这些社会矛盾的运动机制提供了理论可能。作为生产实践高级形式的技术创新,通过发明新技术、形成新工艺、引起技术革命,使生产力成为了社会发展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技术创新造成的生产力的质上的发展,使原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制度安排与新的生产力发生矛盾,而制度创新打破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为技术创新基础上形成的新的生产力创造了广阔发展的空间。而与这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存在着密切互动关系的知识创新,又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意识形态,从而为推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提供强大思想动力。因而可以说,正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等创新实践推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运动和不断解决。正是由这三大创新实践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而有机地构成的合力系统,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深层动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2年,人民出版社。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3]庞元正,2006年:《创新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载《人民日报》9月8日。

(原载《哲学研究》2009年07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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