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居民用电阶梯电价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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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居民用电阶梯电价试行方案

2024-07-12 23: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新网南京6月15日电(记者 朱晓颖)15日下午,江苏省物价局正式公布该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布该方案的省份之一。江苏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处长丁坚表示,相较于去年江苏2700多万户居民用电410亿度的数据,阶梯电价方案试行效果变数较大,较难预测,需要实际运行一段时间后才可显现。

    中国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多用电者多付费”是新机制的核心理念。官方希望通过价格杠杆,抑制居民不合理用电需求,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中央政府为阶梯电价方案拟定了大框架:第一档覆盖80%的居民的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95%的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困难民众则将获得一定的免费用电量。

    居民阶梯电价改方案从酝酿到实施历时四年。除了西藏和新疆外,中国29个省区市在这一个多月中都陆续召开了听证会。这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范围的听证会。

    对于江苏这样的沿海发达省份,丁坚表示档位等设置“参照过浙江”。具体如下:考虑到居民用电增长等因素,江苏将居民月用电量的第一档电量从204度提高到230度;第二档电量从348度提高到400度;第三档电量为400度以上。同时考虑到家庭人口对电量的影响,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用户的月电量在230度内价格维持不变;电量231度至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电量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目前,江苏省居民用电实行两段制分时电价,峰段为每日8:00-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

    对江苏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即收即返”的方式,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定期提供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从抄表月份第一档电量中扣除对应的免费电量后计算当月应收电费。免费电量按年清算,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江苏省电力公司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工作完成后,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对明确不愿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企事业单位暂无条件改造的下属合表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丁坚介绍,从2008年至今,江苏地区“一户一表”改造已完成80%。

    在江苏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周期为年,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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