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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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03: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切实促进我校困难群体毕业生早就业、就好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和《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坚持把“以学生为中心”作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核心理念,坚持“重点关注、精准施策、持续服务”的原则,饱含人文关怀,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帮扶机制,提高指导服务水平,力促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当年度全部落实就业。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2020年是实现全面脱贫之年,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是帮助建档立卡家庭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实现就业,对于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长远发展和实现脱贫攻坚意义重大。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把稳就业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帮扶和援助的工作责任制,满怀情感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学校将每月通报就业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就业进展缓慢的学院(部)进行约谈。

(二)落实“一把手”工程,完善帮扶机制

学院(部)党委书记、院长要亲自部署推进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学院情况制定和完善帮扶工作方案,每月专题分析研判困难生就业情况,调动学院教师参与帮扶。8月1日前,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需全部落实就业,湖北籍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学校平均就业率,学校平均就业率不低于70%。

(三)把好纪律红线,做实就业统计

安排专人负责就业统计工作,及时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上报就业数据。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防止出现“被就业”和就业率“注水”现象。即日起执行“每日登记”“每周一上报”工作制度。各学院须做到就业登记“日日清”,并于每周四下班前将《福建医科大2020年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指导帮扶情况汇总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就业帮扶台账

一要掌握重点人员分类。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身体残疾、湖北生源的202名困难群体毕业生全部纳入帮扶对象,建立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档案,确保底数清。二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校联系,使用辅导猫发布调查问卷,精准掌握毕业生就业意愿和择业状态,填写《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卡》,根据学生就业状态进行“红、黄、绿”码标识,及时动态调整,做到情况明。

(二)量身定制帮扶方案

一要全员参与结对帮扶,将辅导员、专任教师、行政人员等全部纳入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队伍,实行“点对点”承包,“一对一”帮扶,开展“四个一”就业帮扶工作,即进行一次咨询、修改一次简历、撰写一封推荐信、精准推荐一个岗位。二要全面落实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工作制度,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指定“专属职业指导师”,打造个性化、精准化帮扶方案,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三要规范管理帮扶进度,将帮扶学生名册上墙挂牌督战,帮扶举措入册做好记录,每周统计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率,及时反馈帮扶成效。

(三)做细分类就业引导

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国家和地方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通过线上宣讲、推文等方式传达、解读到位。二要做好二次考研分类引导,在对首次考研情况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要着重引导成绩差距较大的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减少暂不就业等待二次考研的人数。对考研目标不合理的毕业生要帮助其适当调整升学目标。三要加强基层项目就业和征兵引导。积极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动员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

(四)加强岗位精准推荐

一要结合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福建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专业对口的优质岗位信息,每周至少向省外未就业困难毕业生推送一次匹配的岗位信息。二是结合学校开展的“百家优质用人单位云宣传推介会”系列活动,联系与我校长期合作、行业领先的用人单位,采用专场专招,云端直聘的方式,优先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三是组织毕业生报名学校的科研助理岗位和短期灵活就业岗位。

(五)持续不间断线上指导

一要指定专任教师对延迟毕业的困难学生定期提供相应课程的学业辅导,帮助其顺利毕业。二要对存在就业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其更好适应当前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减缓焦虑情绪。三要结合学生专业背景和知识能力结构,对有明确求职意愿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提升求职能力。各项辅导和培训工作要持续性开展,确保在毕业生落实就业前不断线。

(六)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一要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快速审批,做到“马上办、免费办、邮寄办”,确保毕业生不因为手续和材料问题延误求职入职。二要优化就业手续线上办理服务,必要时由辅导员提供代办。三要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金。

(七)定期开展跟踪回访

建立用人单位进行回访制度,关注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质量,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学校将定期通过电话或问卷形式,对困难群体毕业生接受帮扶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学院就业帮扶总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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