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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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

2024-04-17 03: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填写《XX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

  (三)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四)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五)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六)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七)军人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办理失业证明

二、怎么申请领取失业金

  申请领取失业金有以下步骤:

  (一)确认自己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二)去参保单位领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三)去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并填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在哪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去当地社保局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根据《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以连续参加我市失业保险6个月以上或办理就业登记6个月以上为凭据,失业后180日内可以由本人在常住地(指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登记,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一寸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及以下相关材料:

  未进行过就业登记的,出具本人失业保险职工缴费凭证;

  与用人单位(雇主)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雇主)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解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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