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句子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思〔2017〕8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17〕3号)要求,2017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少年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0月   三、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和在内地接受教育的外籍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小小百家讲坛”。组织中小学生围绕闽都文化、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畲族文化等福建传统文化,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开展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2.“墨香书法展示”。结合“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健康和深入发展,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   3.“寻访红色足迹”。通过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和庆祝建军90周年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参观,引导中小学生学习、了解我党我军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4.“小小传承人”。组织中小学生结合当地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传承人,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五、活动要求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在以往成功组织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挖掘重要节点的内涵,进一步精心组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丰富的活动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1.强化组织。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做好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保证本地区活动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作品能够展示闽都文化、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畲族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3.确保安全。要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为学生购买必要保险。   4.广泛宣传。要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良好氛围。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17年10月底报送省青少年校外教育测评中心。   联系人:吴茂森,电话:0591-837913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