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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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报名简章

2023-08-14 06: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5年度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报名简章

一、今年河北考区开展考级的时间、地点、专业及负责人安排表

考级时间地点专  业负责人电话7月19-20日华油少儿歌唱、电子琴、手风琴于广太137857672177月22-23日沧州钢琴、电子琴、少儿歌唱、二胡、古筝、小提琴、古典吉他、          爵士鼓、成人歌唱常连祥13012035780马淑敏137032799337月25日衡水电子琴、小提琴、二胡、少儿歌唱、钢琴、古筝师雅丽186328856567月27-28日保定钢琴、电子琴、小提琴、手风琴、古筝、二胡、少儿歌唱、成人歌唱、琵琶、爵士鼓、萨克斯葛旭铮   138032757787月30日廊坊钢琴、电子琴、小提琴、古筝、二胡、少儿歌唱赵丹仲151006580998月2日唐山小提琴、萨克斯、钢琴、单簧管、长笛、少儿歌唱、古筝(待定)李本华130811332188月4-5日秦皇岛少儿歌唱、成人歌唱、钢 琴、手风琴、小提琴、电子琴、萨克斯、古筝、二胡、古典吉他赵松杨13363357775田立仁139335828988月7-10日张家口手风琴、电子琴、钢琴、二胡、小提琴、琵琶、古筝、笛子、小军鼓、爵士鼓、少儿歌唱、成人歌唱、刘玉贵138031395208月12-14日承德钢琴、小提琴、电子琴、少儿歌唱、成人歌唱、二胡、古筝、琵琶、萨克斯、古典吉他、爵士鼓姚素秋131918988878月17-22日石家庄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齐江伟贾艳华18831166658136731868168月25-26日邯郸电子琴、小提琴、钢琴、二胡、萨克斯、古筝、单簧管、古典吉他、爵士鼓赵梦鹤138032058858月28-29日邢台电子琴、小提琴、钢琴、古筝、二胡、琵琶、古典吉他、爵士鼓、少儿歌唱、成人歌唱、萨克斯董常禄13932959925于立柱15830729559

二、石家庄考点报名时间、地点:

1、河北省音协考级办公室2015年6月10日―7月12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考级办公室位于桥西中华北大街188号中华绿园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中华北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北行过市庄路口200米路西),可由人民商场乘8路到博爱医院站下车北行200米路西即到。电话:0311―87825222。联系人:齐江伟、贾艳华。

2、秦川音乐艺术学校报名点:时间2015年6月10日--7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秦川音乐艺术学校(石家庄市谈中街23号六楼,广安街与谈北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①纪念碑乘21路公交车到谈村下车往东100米路南即到;②人民商场乘34路公交车到谈村下车往东100米路南即到。电话:0311―86048220、86052498.联系人:王鹏菊。

3、爱乐琴行报名点:时间2015年6月10日--7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位于裕华路60号(裕华东路与休门街交叉口南行30米路东)。①解放广场乘27路到青少年宫站下车往南30米即到。电话:0311―86071499。联系人:潘旭。

4、天骄乐器城报名点:时间2015年6月10日--7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位于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88号(建华大街与东岗路交叉口西北角)。①纪念碑(老火车站)乘6路到大石门下车北行50米路西即到。电话:0311―83833111.联系人:刘静娇。

5、考级时间、地点:各专业具体考级时间、地点待报名截止后于2015年8月8日张榜公布;请家长及考生登陆河北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hbsyyjxh.com或燕赵音乐网www.hebmusic.com“河北音协”考级专版查询。也可到报名地点看榜,公布时只公布准考证号,不公布姓名。

6、收费标准:⑴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结合中国音协报考费的标准,评审费的标准为:一级60元,二级70元,三级80元,四级90元,五级100元,六级110元,七级120元,八级130元,九级140元,十级150元。另收报名手续费20元、办证费20元。⑵音乐听力专业收费标准为:一级70元,二级90元,三级110元,四级130元,五级150元。另收报名手续费20元、办证费20元。

三、报名手续程序:

1、所有考生均可自己报名或由任课教师代报。各位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进行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交报名费、报考费、办证费及考生同一底片的近期半身免冠二寸照片2张,严禁交纳生活照、艺术照等其它照片。

四、填写准考证要求:

1、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冷僻、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联系电话请留能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的号码,并写清联系人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替考生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清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五、石家庄考点电子琴、二胡、古筝三个专业自2007年开始已调整为每年寒暑假两次考级,寒假考级事宜详见寒假期间的考级简章,请考生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考级时间。

六、各科目考级内容及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②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d、乐曲自选一首。

③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九级: 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 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5级以上(含5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

(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

1)《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二) 笛子:

1、教材:

1)《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三) 扬琴:

1、教材:

1)《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 数码钢琴:

1、教材:

1)《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未明,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五)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

①《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②《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吴雁泽  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③《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②《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自备《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的伴奏。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告示:新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与旧教材《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吴雁泽  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2015年共同使用,2016年将不再使用旧教材。

    少儿歌唱:

1、教材:

①《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冯世全,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②《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王效恭,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②《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第二套)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考试时请带《全国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第二套)配套出版的伴奏光盘(北京天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学苑音像出版社出版);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199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告示:新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冯世全,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与旧教材《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王效恭,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2015年共同使用,2016年将不再使用旧教材.

 (十六)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九)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赵易山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七、几点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10月8日后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chnmusic.org进入考级栏目查询考级成绩。

2、石家庄考点考级通过者名单可于考级结束15日后登陆河北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hbsyyjxh.com或燕赵音乐网www.hebmusic.com“河北音协”考级专版查询。也可在省音协、秦川艺校看榜,只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后四位。

3、当地考生因故参加外市考点的考级,则由本人向其考点负责人联系。

4、未通过者凭准考证退还办证费。

    5、所有考级专业的考生,演奏时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6、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未带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请考生注意,不要用手将准考证照片上的公章抹掉,以免在进入考场时引起误会。如有在考前丢失准考证者,须及时与省音协考级办联系补办事宜。考级结束后,还须凭准考证领取证书及评语,故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准考证。

    7、参加二胡、琵琶、小提琴、手风琴、萨克斯考级者均需自带乐器。小提琴一至五级的考生可由我会请有关教师帮助调音;六至十级考生则需自己调音(最好自带音叉或校音器),建议考生携带备用琴弦。自带电子琴者自备电池、变压器。

对本简章仍有疑问者,请直接与我会考级办咨询。联系电话:0311―87825222 

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办公室

201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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