伎俩孟莺顾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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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璟来找顾斯行时,正巧遇上孟莺从顾斯行的医师办公室离开。 两人碰了个面。 时璟瞧见小姑娘眼睛红红的,猜测出她刚刚一定和顾斯行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 待时璟走进顾斯行的医师办公室,霎时对眼前的景象稍有错愕,只见满地的百元大钞如同废纸般散落在地上,就跟闹着玩似的,完全不拿钱当钱。 时璟踢开这些挡路的钱票子,眼里也全然不在乎钱,调侃问:“好端端的怎么了?吵架了?一个才二十的小姑娘,你跟人家生什么气?” 顾斯行瞧了好兄弟时璟一眼,没搭话。 时璟毫不客气地坐在顾斯行对面的椅子上,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半框眼镜,又说:“其实也不怪人小姑娘讨厌你,被睡了还惨遭抛弃,要是我,我也能恨上你。” 哪怕是自家兄弟,他也不得不感慨一句,当年顾斯行是真的狠啊。 顾斯行甜言蜜语把人勾搭到手,转身为了联姻就又把人抛弃了这点,挺没人情味的,好歹得给点金钱补偿一下吧? 也是,逢场作戏而已。 顾家的这些男人哪个风月场里动过真感情? 谁会在乎一个女人的死活? 都是祖传的铁打的心,又冷又硬,捂不热的。 肯豁得出去给真感情的早他妈死多少年了。 顾家三叔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要爱不要权,最后还不是遭女人背叛。 爱情这东西对于他们这种男人来说,就是多余,就是累赘。 说好听了呢,能是个调味剂;说不好听了呢,就是块挡路石。 顾斯行意味深长的说:“只有我不把她当回事,顾家才不会拿她当回事。” 他跟顾斯尔不同。 顾斯尔不需要去背负很多家族责任和义务,在某些方面稍稍比他多了点自由,而他从小被寄予厚望,则需要带领家族更上一层楼,他不能让家里人失望。 时璟修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击在桌面,一阵感慨:“不过...五千万啊,她要怎么还?你真就舍得她跟你弟越走越近?” 时璟这话无异于哪壶不开提哪壶,顾斯行怼道:“你这么担心,不如你拿钱替她还?” 时璟淡薄地笑了笑,“我是有妇之夫,会遭人说闲话的。” 他没有正当名义帮她。 除非她奉献点什么,让他觉得他值得这么做。 .. 从顾斯行那碰壁回来,孟莺待在宿舍好一阵发呆。 为了钱的事,可谓一个头两个大。 很多时候她都在想,怎么这个世界能如此不公平? 富的人富得流油,穷的人穷得家徒四壁,一无所有。 钱始终流向不缺钱的人,爱都流向了不缺爱的人。 越想要什么,越难得到什么。 直到叶叶上课回来,孟莺的思绪才有所回神。 叶叶问最近进展:“你傍上顾斯尔了?” 孟莺摇头:“没,顾斯尔那性子喜怒无常,太难勾了。” “不是都说顾四少爷喜欢看女人跳舞吗?不如你试试在他面前跳个舞勾引下?”叶叶充当军师,出谋划策。 孟莺有些犹豫:“会有用吗?” 叶叶加油打气:“你试试看啊,你跳舞那么好看,顾斯尔能喜欢唐纯,肯定也能喜欢你。” 唐纯,顾斯尔目前包养的小女友。 自从两个月前唐纯勾搭上了顾斯尔这尊大金主,去哪都恨不得把顾四少爷女朋友的身份贴自个脑门上,这事别说传遍了上戏,怕是隔壁上交大都没有不知道的。 “那我试试看。” 说完,孟莺点开了手机里的社交软件。 一行通讯录,置顶的就是疯狗。 和顾斯尔的聊天记录一直都是她单方面地‘骚扰’,人小少爷事忙,压根没空搭理她。 朋友圈里,孟莺一连划了三四条消息,都是唐纯晒出来的奢侈品,炫耀顾斯尔送的礼物。 顾斯尔虽然脾气不咋地,对女人倒是挺大方,但再大方,他也不能平白无故送她五千万啊。 他拿得出,跟他愿不愿意拿出,是两个概念。 孟莺突然问:“叶叶,你知道秦小公子秦燕洄吗?他上一任女朋友不是咱学校美术系的吗?人怎么样?” “莺莺,你该不会想打他的主意吧?听跟过他的那些学姐说,他少爷脾气挺大的,估计你受不住。”叶叶好心提醒。 脾气再不好能有顾斯尔这条疯狗差? 管他井水河水呢,能解渴的就是好水。 能掏钱的就是大爷。 孟莺苦涩笑了声:“他们那种圈子里的男人,哪个不是如狼似虎,吃人不吐骨头?” 上次顾斯尔还搞钻石呢。 粗人玩小姐手段简单粗暴,会让人恶心,但是有权有钱的男人玩小姐,会让人觉得无尽的恐惧和害怕,身份带来的压制是能刻进骨子里的。 女人遇上这种男人,一旦伺候不周把人惹火了,那除了绝望就是绝望,因为太容易被捏死了。 人前他们西装革履,一本正经,然而一旦关起门来时,衣冠禽兽四个字完美展现。 “放心,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孟莺又说。 她知道干这行不好。 但只有这样来钱快。 .. 周末。 孟莺又没约到顾斯尔,于是抽空回了趟家。 她原本是想着再在家里找找有没有值钱的珠宝首饰之类的,好拿来应急变现,结果她一进家门就发现玄关有男人的鞋子,甚至客厅里还多了个陌生的行李箱。 见此情景,她瞬间进入到警备状态,当即以为有小偷趁她不在家撬锁溜进来了。 她一个小姑娘也不敢与之硬刚,转身就想离开家门到外面去报警。 然而她手刚放到门把手上,男人便从卧室出来唤她:“一一。” 这道无比熟悉的男人声音令孟莺倏地愣住,在看清家里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长相时,更加惊诧了。 “二哥?” 男人竟然是她一直远在温市的二堂哥孟朝。 “一一,我想给你个惊喜,所以就没跟你打招呼直接过来了。”孟朝解释自己的出现。 知道来人是亲人,孟莺也就卸下了所有警惕。 她换上拖鞋,摘了背包,走进了屋子,惊讶又惊喜:“二哥怎么突然来沪市了?” 孟朝安慰道:“一一,二叔伯的死你也别太难过了,生死有命,你已经尽力了。” 孟沛死后,孟莺有将父亲的死讯告诉大伯一家,只不过由于当年分家时彼此闹了点不愉快,大伯和大伯母至今不想上门,为此葬礼那天也没有一个亲戚出席。 而她和孟沛在沪市也属于是举目无亲,都没什么患难之交,当年孟沛为了给她一个好的教育环境,才会从老家温市搬到沪市,这一待就是十年。 再苦的日子,父女俩也熬过来了。 孟朝又充满歉意说:“抱歉啊莺莺,二叔伯葬礼那天我想来的,只是我母亲她...” 孟莺清楚家里的亲戚关系,不失礼貌地笑了笑:“没关系,爸爸在天上不会怪二哥的。” “二叔伯不在了,你一个小姑娘没了监护人估计在沪市也挺困难的,正好我调换了学校,要来上交大入职,以后我也能照顾得上你了。”孟朝这才说明来意。 孟莺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二哥很优秀,是那种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好学生,不仅初高中时期开始跳读,更在十六岁那年就获得了本硕博连读的资格,后来博士毕业不久,才二十九的年纪就留校入职成了副教授。 这样的男人才貌双全,工作高薪且稳定,无不良嗜好,又出身书香门第,可以说很受女人的欢迎,是相亲市场上非常抢手的女婿人选,然而他却至今都没有交过女朋友。 孟莺惊讶:“二哥要去上交大教课了?” 交大可是沪市最好的综合类大学,哪怕放眼国内,也排得上名次,含金量很高。 孟朝冲孟莺笑,眼神从始至终都在她身上,不曾移开半秒,“嗯,不过我还没找好房子,可以先在你这借住几天吗?” “当然可以了。”孟莺一口答应。 虽然大伯和大伯母对她不好,但是孟朝这个哥哥做的很称职,对她很好,那她也没有什么拒绝他的理由。 .. 孟莺通常都住学校宿舍,自孟沛去世后,更是很少回家,而她又被孟沛娇养得不会下厨做饭,为此家里的冰箱早就空荡荡了。 下午时,孟朝去菜市场买了菜,晚上亲自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 孟朝端出来最后一道鱼汤,“一一,尝尝看,我的手艺怎么样?” 孟莺看着桌子上的四菜一汤,有些不好意思说:“二哥是客人,本来不应该让二哥辛苦下厨的。” “我比你大,照顾你是应该的。”孟朝宠溺一笑,后又借机顺势说:“一一,你看这样行不行,我想着在学校附近租一个差不多的两居室,到时候你从学校搬出来跟我一起住,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我都能照顾你。早上上课的时候,我也可以开车送你。” 这其实是个好事,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没有拒绝的理由,他既能帮她也能保护她,可是对于现在的孟莺来说,实在是不太方便。 她晚上经常要去伯爵兼职的,这事不能让孟朝知道,也包括欠债的事。 她知道孟朝没有那么多钱帮她,也就不想再多一个人跟着忧心忡忡。 而且傍金主这种事说出去,也确实不好听。 孟莺神情明显表露出犹豫,用说笑的口吻婉拒:“我要是和二哥住一起了,以后嫂嫂知道了,吃醋了怎么办?” 孟莺话里的意思,孟朝听出来了,笑着结束了这个话题:“也是。” 晚饭后。 孟沛的卧室刚好可以拿来给孟朝住。 孟莺帮忙换上了新的床单被套。 孟朝倚靠在门边,满眼都是孟莺,玩笑说:“一一,你这么贤惠,谁娶你了,谁就有福了。” 孟莺闻言愣了一下神,夸赞道:“二哥也是啊,各方面都那么优秀,谁要是嫁给二哥,可就成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 孟朝眸色顿然变得深邃,脖间突出的喉结轻微滑动,话语间有一股微不可察的紧张:“一一,你觉得我很好?” “二哥这样的男人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孟莺说。 至少比她认识的那些男人都强! 孟朝嘴角翘起,难掩欢喜。 深夜里。 孟朝的房间还在亮着电脑灯光。 而孟莺早早睡了。 等他处理完工作后,临睡前特意来看了看孟莺,帮她盖了下被子。 他坐在床边,俊朗的眉眼深深注视着孟莺,满眼侵略性,低声呢喃:“一一的睡姿真可爱,还跟小时候一样呢。” 此时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落进来,刚好只能照亮孟朝一半的脸,而这些光线将他勾勒得愈发危险,蓄势待发。 他摘掉眼镜,情难自已地亲了亲孟莺的额头,沙哑的嗓音充满占有欲:“一一,才不是什么妹妹呢。” 叔叔帮他养的‘小媳妇’,终于长大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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