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聊团购?直播卖烟花?无证经营?涉嫌违法,已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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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团购?直播卖烟花?无证经营?涉嫌违法,已被查!

2024-06-08 11: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春节临近

以网络方式推销烟花爆竹的人越来越多

有的是通过抖音,有的是直播带货

有的是通过微信朋友圈

有的是通过微信群推销

很多网络经营者

既无相关证件,也无销售地点

由此带来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连日来

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

违法行为

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雨花区应急局通报两起

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案例

1月14日,雨花区应急管理局通报两起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案例。

1月12日21时许,雨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街道等部门单位,在洞井街道某小区一民房内查处了一个利用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储存点。经现场检查,该民房内存有烟花爆竹33箱。执法人员当即采取措施,对非法储存和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了转运,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该户居民唐某某和妻子通过群聊组团,给小区业主团购烟花爆竹,作为“团长”的他们则从中赚取少量佣金。“涉事人员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在查处过程中,他接到电话,又有车辆送货过来,我们和警方赶到车库看到,运送烟花爆竹过来的是一辆私家车,民警当场控制了运输司机,并查获了车内的7箱烟花爆竹。”雨花区应急管理局重点行业监管科科长陈亮友介绍,烟花爆竹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若储存在居民家中,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必须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烟花爆竹,也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涉事业主和司机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1月11日上午,根据线索摸排,雨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街道等部门单位在高桥街道某小区艺美造型店查处一利用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储存点。经现场检查,该美容美发店房间内存放有烟花爆竹151箱,并配有网络直播设备。执法人员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现场烟花爆竹进行清点,并联系专业运输车辆到达现场,及时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安全转移。目前,现场隐患已彻底消除,违法嫌疑人已由公安部门带回做进一步调查,后续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连日来,雨花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镇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60余次,共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余箱,应急管理部门行政立案1起,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

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进行经营,罚!

近日,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宁乡市白马桥街道辖区内有店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宁乡市应急管理局、白马桥街道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现场初步检查发现2处烟花爆竹经营点,负责人喻某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花爆竹产品。

经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清点,共计收缴烟花爆竹产品 2163 个标准件,均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封存。

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贰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2版)》第五章第二节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贰万元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少于三万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负责人喻某处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并罚款人民币29900元的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部门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售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风险

或涉嫌违法犯罪

下面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请收好!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传真:88666550(工作时间)。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原标题:《群聊团购?直播卖烟花?无证经营?涉嫌违法,已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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