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小学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内容 温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温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温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切实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关于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温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三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教育局签订的各类安全责任书等内容,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

各学校校(园)长做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坚守校园安全红线,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宿舍管理、食堂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责任事故,确保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丰富学生安全知识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切实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检查、有评比,确保安全教育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坚持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假期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安全进行提醒和安全教育;通过印发学生安全须知、主题班会、板报专栏、手抄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安全教育;抓住放假前、开学第一天、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校园欺凌、预防溺水、消防、交通事故、爆炸、防震、触电、食物中毒、传染病、性侵害、网络沉迷、防网络电信诈骗、反恐怖、扫黑除恶、意外伤害、防灾减灾及大型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校园安全教育平台在安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利用平台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教学和专题授课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做到“六个必讲”,即:大型活动必讲安全、升旗仪式必讲安全、全校教职工大会必讲安全、班会队会必讲安全、双休日以及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安全、学科渗透必讲安全,大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大格局。

三、加强“三防”建设,夯实校园安全基础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五个百分之百”要求,配备专职保安,为保安购买校方责任险,保安人员实行保安公司和属地学校双重管理,持证上岗,配齐安保器材(防暴钢叉、橡胶棍、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服装、强光手电筒、防刺背心、防暴盾牌8件套)。上下学高峰期要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对接进校登记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持续实施“雪亮工程”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确保校园监控实现全覆盖。加强校门口视频图像采集、一键式报警装置等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按照《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试行)》《温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学校要配齐配足消防设施,重点是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消防门、逃生窗等设施。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设置消防安全标识,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要与专职电工签订安全协议,要求专职电工定期对校园线路和消防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压力罐的学校要和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维保协议,定期对压力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教师要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四、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落实安全隐患“一周一报”和校长“日巡查”制度,每周星期五上报学校本周安全隐患台账、每月按时上报学校落实教育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安全工作情况以及欺凌、校车、消防、扫黑除恶等各类安全台账,各类安全台账上报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建立用水、用电、用气、无塔供水压力罐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建立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五、强化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根据《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规范的通知》(焦教文〔2022〕2号)、《温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温教文〔2018〕4号)、《温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县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温教文〔2020〕23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日巡查”“周排查”制度,学校校长及班子成员每天对校园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风险点进行安全隐患巡查,学校中层及教师每周对学校一般隐患和较小隐患风险点进行安全隐患巡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通过双重预防平台进行隐患上报。局机关相关科室对上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加强校园安全监管力度,健全监管体系,将教学楼层、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电教室、仪器室、图书室、功能室、操场、校园等划片分区,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管。

六、强化应急演练,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各学校要将学生安全演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结合不同时期要求,确定演练内容,有目的地开展自护、自救、互救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自救互救、应急处理能力。演练后要及时总结成效,修订完善应急演练预案和方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建立演练文本和声像档案资料。各学校都要建立平安建设服务队、消防救援队、防汛抢险队等,做好日常演练,能够及时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学校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局,积极稳妥做好处置工作,严防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

七、强化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各学校每月要召开交通安全培训会,对校(园)长、司机、随车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积极配合县交警队、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要求,坚决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六定模式”,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八、强化协同配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各学校要按照《温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温政法〔2019〕12号)要求,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治理上下学高峰期拥挤堵塞现象,定期组织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和属地政府。积极协调和配合县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文广旅局等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切实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九、做好疫情防控

各学校要对照《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技术标准》(焦疫防教专办〔2021〕18号),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工作措施岗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有序稳妥做好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恪尽职守,密切协作,加强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确保教育系统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学校要利用开学第一课让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日常规范管理,同时,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师生疫情防控意识。

温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