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小学德育导师工作目标及措施 关于印发《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4-07-16 12: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中小学、教育学院:

现将《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校情、学情和学段实际,将全员导师工作制落地、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长宁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文件要求,发展与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教育,落实活力教育目标任务,深入推进长宁区“集体导师制”教育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发挥教师队伍基础作用,提高全体教师的育德能力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推动教师人人成为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守护网和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现制定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转变育人方式,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工作体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每一个学生更好地学习和成长,培育充满活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全体教师师德师风修养,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切实增强全体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能力,深化班主任与学科教师的协同合作,优化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家校沟通,缓解学生的学业压力、情感压力和家长的教育焦虑,重构与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和谐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亲子关系,打造“家—校—社”共育的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支持网和身心健康守护网,显著提高学校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工作

()建立区、校全员导师制组织架构

教育局成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教育局党政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部门和业务科室的各项工作。德育科负责制定《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集学校工作推进会议;基教办负责加强对学校课程教学“教考一致”落实情况、作业管理措施等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为全员导师制工作匹配支持性教学环境;组织、人事等科室为区域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提供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等政策保障;教育学院相关部室制定教师育德能力、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等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开设培训课程,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减负增效、作业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指导。

学校成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校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校级分管领导负责明确学校各部门及导师工作,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带头做导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中层干部负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组建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团队,全面了解和分析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共同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

成立区级“导师工作室”。现阶段,拟在初中、小学各设一个导师工作室,共同研究和解决全员导师制在推进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工作室由主持人领衔。鼓励各集团校、学区成立“导师中心组”开展共同研究。

()明确导师的基本职责和基本任务

全员导师制是中小学校全体教师按照一定机制与每一个学生匹配,通过与学生建立良师益友的师生关系、与家长建立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指导和开展有效家校沟通,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基础教育现代学校治理制度。

1.导师的基本职责

成为“良师益友”。导师要成为所指导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尊重平等、相互了解、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陪伴式关怀与指导;做好“家校沟通”。导师要做好与所指导学生家长的家校沟通,建立陪伴支持、真诚互动、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开展科学、有效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

2.导师的基本任务

做好“三个一”工作。完成一次学生家访。每学期开学前,由班主任指导或联合导师开展一次学生家访;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导师要在每学期的重要考试前后、学生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关键时间节点,与学生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和开展家校沟通;撰写一次书面反馈。导师在每学期末,要围绕学生本学期的成长发展情况,以积极肯定、正面鼓励和挖掘学生的“闪光点”为导向,撰写个性化“成长寄语”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书面反馈。

开展全面发展指导。导师可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找到适合的教育契机,适时开展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生涯指导等全面发展指导,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重点推进工作

1.分学段推进。高中阶段在起始年级试点开展,初中阶段各学校全覆盖推进,小学阶段在高年级试点开展。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落实导师的基本职责和基本任务,加强班主任和导师家校沟通的“归口管理”。小学阶段重点加强班主任和导师的家校沟通“归口管理”和家长微信群、家校沟通软件的规范化使用,各学校可依据校情自主探索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

2.形成一校一策。各学校要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和已有工作基础,对本校全员导师制的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匹配机制、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研训制度、激励保障等进行全面研究,编制形成本校的《全员导师制工作学校实施方案》。

3.建立导师匹配机制。学校全体教师原则上都要担任学生导师,为每一个学生配备导师。每位导师与学生之间的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比、师资结构等办学实际,自主确定导师与学生的匹配方式和配置比例。针对个别具有特殊指导需求的学生,可以采用“多对一”方式匹配多名导师。

班主任教师在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同时担任学生导师,与学生进行匹配。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心理教师等德育骨干队伍应优先承担具有特殊指导需求学生的指导工作。学校要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教师与导师协同合作的“导师团”,并建立配套机制,加强导师工作的集体研究和对有特殊指导需求学生的针对性协同指导。

()优化家校沟通管理

学校在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学校家校沟通实行班主任和导师“归口管理”,原则上限定由班主任和导师开展学生家访和家校沟通工作,并主要由导师开展家校沟通,其他教师不得随意与家长沟通。

导师在确有学科教师介入必要时,要做好“协调者”,统筹安排家校沟通内容、方式和频次,不加剧家长的焦虑,规范家长微信群、家校沟通软件的使用,通过提供更适时、更正向、更有针对性的科学引导、反馈和建议,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四、支持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

教育局、中小学校在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过程中,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教师践行“立德树人”的教育职责。中小学校的校长、书记要落实本校全员导师制实施的领导责任,定期组织研究学情、排摸重点对象、及时调配力量、开展分类指导。

()开展分层分类培训

教育学院要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开展面向全体教师的区级培训,根据不同学段的导师需求,开发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校沟通以及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课程,为学校全员导师制及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赋能。各学校定期开展校本培训与研修,建立“导师团”集体教研制度,进行案例研讨,提炼总结经验。

()完善评估激励

区教育局将学校全员导师制纳入校长德育工作专项述职,将实施情况纳入校长、书记的年度考核和学校的年度考核,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各学校要将导师的工作经历及成效纳入教师工作的考核和奖励,进一步完善优秀导师的绩效分配制度,强化导师工作的激励保障。

()优化教学环境

严格参照国家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和上海市教研室绿色指标评价要求,开展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加强对学校课程教学“教考一致”落实情况和义务教育减负增效、作业管理措施等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布置作业和开展考试命题;不得将作业任务、作业监督和批改等工作布置给家长;学校的考试、测验内容不得超出课堂教学内容和作业练习范围,严格控制考试、测验次数及科目,严禁随意增加考试难度和组织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小学阶段严格落实等第制评价,初、高中学校不得对考试、测验成绩进行排名,可采用百分比区间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学业情况,为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匹配支持性教学环境。

()优化工作氛围

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有效利用好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全体导师开展工作,做好导师的培养与培训,做好经验积累;加大对导师的人文关怀,探索导师“尽职免责”保护机制。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公众号、校园网等新媒体开展面向学校、社会、家长的中小学“全员导师制”配套宣传,传播正确育人观念,为全体导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阶段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任务安排

2021年4月

1.学习领会市级全员导师制工作要求

2.调研学校的现状与需求

3.制定《长宁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21年5月

1.开展区级培训

2.制定《全员导师制工作学校实施方案》

2021年6-8月

1.各学校初步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

2.召开月度工作推进会

3.上报《全员导师制工作学校实施方案》

4.导师开展家访

2021年9月-12月

1.全员导师制全面开展

2.学校、集团校、学区进行交流研讨

2022年1月

区域交流研讨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