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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可|温德沙伊德论债权与物权的区分 王利明|关于物权法总则的若干问题 萨维尼|萨维尼论对人之诉和对物之诉(田士永 译) 萨维尼|萨维尼论财产权(金可可 译) 萨维尼|萨维尼论占有是什么(常鹏翱、隗斌 译) 《地上权条例》(李静 译 张双根 校) 停车位特别使用权在住宅所有人共同体内部的转让——《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BGHZ),第73卷,第145页以下(张学哲 编译 王洪亮 校) 2006年第2卷 间接占有与善意取得 常鹏翱|报告:善意取得的中国问题——基于物权法草案的初步分析 李富成|评论:中国语境中的纠结与反思 常鹏翱|回应:一盘没下完的棋——对李富成先生评论的回应 托马斯·吕福纳|间接占有与善意取得(张双根 译 王洪亮 校) 罗士安|善意取得、间接占有与《德国民法典》的设计者——《德国民法典》第933条与第934条间价值冲突的缘起(张双根 译 朱庆育 校) 罗士安|《德国民法典》:立法过程及立法资料(张双根 译) 沃尔夫冈·维甘德|物权类型法定原则——关于一个重要民法原理的产生及其意义(迟颖 译 王洪亮 校) 乌尔里西·瓦克尔巴特|以汇票义务为例论民事合伙人的法律表象责任——兼论一般民法与商法的划分(胡晓静 译 王洪亮 校) 冉昊|论大陆法系法典化过程中所有权制度功能的转变 德国解雇保护法(黄卉 译)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规则的适用以及对不属于定作人所有之物的承揽人质权——《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BGHZ),第34卷,第122页以下(张学哲 编译 张双根 校) 不动产取得人对第三人物上损失所负的出租人责任——《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BGHZ),第49卷,第350页以下(张学哲 编译 张双根 校) 田士永|陈卫佐译注《德国民法典》 2007年第3卷 违法性与过错的关系 李昊|报告:德国侵权行为违法性理论的变迁——兼论我国侵权行为构成的应然结构 于敏|评论:侵权损害赔偿中违法性概念的性质及其功用 李昊|回应:违法性与过失判断的一元化是种共通的趋势——对于敏教授评论的两点回应 耿林|评论:违法性理论变迁的评议及其再认识 克默雷尔|侵权行为法的变迁(上)(李静 译) 彼得·高赫|侵权法的基本概念(常鹏翱 译) 苏永钦|物权堆叠的规范问题——建议修法明订以次序为轴心的堆叠原则 施塔德勒|德国法上所有权保留的未来(王洪亮 译) 理事会关于控制企业合并的第139/2004号条例(董一梁、杜晓晖 译) 附条件让与所有权下的期待权转让——《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BGHZ),第20卷,第88页以下(庄加园 译) 欧洲单一市场中的公司形式与居住自由——欧洲法院1999年3月9日裁决,法律事务第c-212/1997号(森特罗斯案)(张学哲 译) 2008年第4卷 过失相抵 陈聪富|报告:过失相抵之法理基础及其适用范围 张谷|评论:作为自己责任的与有过失——从结构对称性角度所作的评论 朱庆育|评论:互殴、责任能力和与有过失之判断 葛云松|评论:过失相抵以及减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其他事由 克默雷尔|侵权行为法的变迁(中)(李静 译) 罗尔夫·克努特尔|先占人之间的赛跑(田士永 译 王洪亮 校) 迪尔克·赫尔鲍特|封建法:欧洲真正的财产共同法——我们应当重新引入双重所有权?(张彤 译) 乌韦·布劳洛克|和谐化或统一化——欧洲公司法的两条道路(张学哲 译) 苑丽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研究 强制拍卖与强制管理法(一)(王洪亮 译注) 欧盟公司法协调中德设立理论与住所理论——EuGH Urteil vom 5. 11. 2002, C-208/00 Ueberseering(张学哲 编译) 张学哲|欧洲法院“于贝泽林”裁决评注——住所理论的终结? 田士永|私法的历史比较研究:评《历史批评注释书》 2009年第5卷 德国债法改革反思 马丁·约瑟夫·舍尔迈尔|德国债法改革:进步还是退步?(田士永 译) 芭芭拉·道纳—利布|再履行:一条歧路?(胡晓静 译) 克默雷尔|侵权行为法的变迁(下)(王洪亮、李静 译) 乌尔里希·胡贝尔|萨维尼和物权法抽象原则(田士永 译) 杨代雄|萨维尼早期法学方法论中的三条基本原则——以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讲义为考察对象 罗尔夫·施蒂尔纳|德国视角下的中国新物权法(王洪亮 译 徐航 校) 克里斯托夫·克恩|普通的债权让与、债权质权及担保性债权让与——比较法角度的若干思考(张一驰 译) 赖纳·舒尔茨|欧洲私法与现行欧洲共同体法(王剑一 译 张彤 校) 德国住宅所有权与长期居住权法(德国住宅所有权法)(胡晓静 译 杨代雄 校) 杨代雄|《德国住宅所有权与长期居住权法》简要评注 《奥地利损害赔偿法(讨论草案)》(2007年6月)(李昊 译) 章正璋|对陈卫佐译注《德国民法典》(第二版)债法部分和物权法部分的若干商榷 2010年第6卷 法教义学及其功能 卜元石|报告:法教义学:建立司法、学术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途径 许德风|评论:论基于法教义学的案例解析规则——评卜元石:《法教义学:建立司法、学术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途径》 弗兰茨·维亚克尔|法教义学的实践功效(王洪亮 译) 弗朗茨·于尔根·泽克尔|《德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和弱点(余佳楠 译) 路易斯·古丽菲|2002年企业法改革以及作为担保工具的浮动抵押(周颖 译) W.G.林|公司转移无自由?(孙雪 译) 托马斯·赖泽尔|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诉讼(张学哲 译) 董一梁|反垄断私人执行——对德国法的分析及其给中国立法的启示 高旭军|德国公司法下董事的损害赔偿义务——联邦最高法院一则判决的评析 施蒂尔纳|跨国民事诉讼程序原则评析(任婧 译) 张彤|欧洲民法典/原则可能性结构说明草案——特别是从第一编到第三编 瑞士责任法总修订(叶明怡 译 李昊 校订) 关于瑞士联邦责任法之修订与统一的草案(2000.10.9) 田士永|《中德私法研究》学术报告会 2011年第7卷 民法中的国家 田士永|论国家在征收中的多重法律角色 张谷|公共财产和公物 张双根|国有财产在中国的特殊保护机制 朱庆育|农村不动产交易中的契约自由与国家管制——以画家村房屋买卖案为分析样本 约亨·莫尔|作为契约自由界限的公共秩序(赵文杰 译 张传奇 校) 王洪亮|民法中的国家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121条的具体化与解释国家责任法的体系 马库斯·海因岑|国家责任法的体系(王洪亮 译) 奥科·贝伦茨|《德国民法典》中的私法——其法典编纂史、与基本权的关系及其古典共和宪法思想基础(吴香香译 田士永 校) 郭小莉|债、物两分法中的预告登记——以商品房预售制度为背景 朱庆育|民法法源的类型 王洪亮|给付 张双根|动物致害侵权责任 田士永|一房二卖案案例研习报告 迟颖|法学界哥伦布的新大陆——《法律行为论》 维尔纳·洛伦茨|评维尔纳·弗卢梅《民法总则II:法律行为》(唐勇 译) 2012年第8卷 不当得利 易军|报告:慎思我国合同法上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戴孟勇|评论: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解释论 刘承韪|评论:关于英美法违约救济严格责任的简单思考 傅广宇|萨维尼的不当得利理论及其渊源与影响 克默雷尔|不当得利法的基本问题(唐勇 译) 格哈德·瓦格纳|20世纪不当得利法理论的发展与不当得利法领域的法律文献(马丁 译 王倩 校) 汉斯—威廉·克特尔|给付型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性质(曾燕婓 译) 约莱·法尔尼奥利|失去“往日辉煌”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王洪亮 译) 沃尔夫冈·魏甘德|习惯法的程序意义:是事实还是法? ——历史传统及其在19世纪的变化(樊文 译 王洪亮 校) 吴香香|请求权基础探寻方法——以“失物招领社”案为例 朱庆育|民法的“任督二脉”: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当得利责任:飞机航班案——BGH NJW 1971, 609=BGHZ 55, 129=JuS 1971, 316(Teichmann, JuS 1972, 247)(沙克/阿克曼编 庄加园 译) 情谊行为责任——BGH NJW 1956, 1313=BGHZ 21, 102(沙克/阿克曼编 王洪亮 译) 2013年第9卷 法人的权利能力 朱庆育|报告:重访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 葛云松|评论:法人权利能力的规范方式 萨维尼|萨维尼论法人的概念(田士永 译 王洪亮 校) 奥托·冯·基尔克|人的社团之本质(杨若濛 译 王洪亮 校) 赖因哈德·辛格|转变中的《德国民法典》社会模式与反歧视保护(张双根 译) 朱晓喆|论房屋承租人先买权的对抗力与损害赔偿——基于德国民法的比较视角 张抒涵|德国法上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返还效果 申有哲|欧洲法在东亚继受翻译中存在的问题(沈建峰 译) 张彤|欧洲合同法的统一立法趋势及其对东亚的影响 张谷|试析“财产”一词在中国私法上的几种用法 王洪亮|债务人给付迟延案例分析 刘青文|出卖人自始主观不能的责任 欧盟消费者权利指令(2011/83/EU指令)(张学哲 译) 2014年第10卷 民法解释学的实践 吴从周|报告:台湾民法解释学之发展现况——着重在本土判决实践的印证 戴孟勇|评论:民法解释学在中国大陆的实务运用——个对照观察 卡尔·拉伦茨|私法的重构(魏曦岚、韦冠鹏 译) 恩斯特·齐特尔曼|民法总则的价值(王洪亮 译 田士永 校) 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民法典总则的功能及其作用的限度(陈大创 译) 汉斯—约阿希姆·穆谢拉克|论“意思”与“表示”的关系——关于意思表示构成要件的探讨(王剑一 译) 贝福柯|德国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神话与现实(王萍 译) 雅各布·福图纳特·施塔格尔|动产善意取得作为“即时取得” ——《德国民法典》第932条以下的一项新规定(王立栋 译) 唐勇|刍议共有之概念谱系——源起、型塑及评介 吴香香|玻璃娃娃案——以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为考察重点 乌尔里希·诺亚克/米夏埃尔·博伊尔斯肯斯|传统与改变——德国有限责任公司面对欧洲的竞争的现代化(钟云龙 译) 读者来信案(沈建峰 译评) 安德烈亚斯·海涅曼|契约法与侵权法中的损害赔偿责任(朱晓喆、任倩霄 译 冯洁语 校) 2015年第11卷 占有的基本理论 吴香香|报告:占有保护缘由辨 张双根|评论:占有保护的正当性——一个难题? 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普赫塔|占有属于何种性质的权利?——权利分类视角下的考量(吴香香 译) 鲁道夫·冯·耶林|耶林论占有(纪海龙 译) 菲利普·黑克|占有保护的原因和历史发展(钟昊 译) 舒伯特|占有规定的产生历史(王洪亮 译) 王立栋 任倩霄|日耳曼法的权占、“以手护手”与《德国民法典》的善意取得 亚历山大·尤克泽|持有——一个不易把握的概念(胡强芝 译) 张双根|德国法上的股权善意取得制度——背景、构造与不足(上) 张学哲|欧洲法院司法实践中的平均消费者形象 纪海龙|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孙维飞|侵权责任法中的权利和法益 黄卉|法律技术抑或法律文化?——关于中德合作编纂中国法律评注的可能性的讨论记录 2015年第12卷 数人侵权责任 孙维飞|报告:《侵权责任法》第12条之解释论及其体系辐射力研究——数人侵权责任中被误读的中国特色及其再阐释 李昊|评论:按份责任的数人侵权的反思——评孙维飞《〈侵权责任法〉第12条之解释论及其体系辐射力研究》一文 弗兰茨·比德林斯基|损害赔偿法中的共同行为(李云琦 译 吴训祥 校) 索娅·迈尔|欧洲合同法中的多数债务人关系(上)(陈大创 译) 迈克尔·D.格林|石棉诉讼中责任分担的再思考(王竹、周奥杰 译) 萨维尼|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禀赋(上)(袁治杰 译) 斯特凡·洛伦茨|损害赔偿类型体系下的替代交易(贺栩栩 译) 郝丽燕|德国物权行为抽象原则相对化之质疑 雅各布·福图纳特·施塔格尔|《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和《欧洲共同销售法》中动产买卖的所有权移转(钟昊 译) 张怀岭|制度竞争背景下德国公司法债权人保护制度变革及其启示——基于对企业主公司的立法与实践考察 豪克·恒立西|德国第二次司法考试笔试原题:前邻人的意外之诉(周翠 译) 达纳·马普蕾|德国第二次司法考试口试原题:斜路上的牧羊犬(周翠 译) 托马斯·费肯纳尔|德国第一次司法考试民法原题:混淆的土地(胡坚明 译) 德国民法人格与名誉保护新规则法草案(王洪亮 译) 2016年第13卷 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金可可|报告:强行规定与禁止规定——论《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之适用范围 韩世远|评论:规范属性、规范目的及合同效力评价 耿林|评论:论中国法上强制性规定概念的统一性——兼评金可可教授《强行规定与禁止规定》 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法律禁令和法律行为(赵文杰 译 张传奇 校) 阿克塞尔·贝阿特|《德国民法典》第134条中“法律”的概念——对宪法规范、公法性自治规章、一般法律原则与避法行为的可适用性(胡剑 译) 萨维尼|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禀赋(下)(袁治杰 译) 索娅·迈尔|欧洲合同法中的多数债务人关系(下)(陈大创 译) 姚明斌|先买权制度的瑞士法构造 张学哲|学术视角下中德法律的同与异——以德国民事合伙权利能力制度的发展为切入点 赖纳·舒尔茨|合同订立:学术实务之新挑战(金晶 译) 张怀岭|德国法董事合规义务的司法适用逻辑——基于对“西门子诉纳伯格案”的分析 保证合同违背善良风俗案例(庄加园 译) 赵文杰|要约 欧盟股东与第三人保护指令(张学哲 译) 2016年第14卷 共同共有 唐勇|报告:共同共有词义考 戴孟勇|评论:论共同共有的类型及其纯化 维尔纳·弗卢梅|合伙与合手(金晶 译 陈大创 校) 托马斯·莱塞尔|新变更法视角下的共同共有与法人(徐同远 译) 彼特·乌尔默|共有制合伙——一种至今未明的组织形式?(张怀岭 译) 阿尔贝托·布尔代塞|论罗马法中的共有制度(翟远见 译) 吴从周|公同共有债权之行使——评“最高法院”2015年度第三次民事庭会议决议 托马斯·马丁·约翰内斯·默勒斯|欧洲资本市场法的新发展(申柳华 译) 缪宇|论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吴香香|多级转租房屋之占有返还 德国公司法上的隐藏分配——公司以低于成本价为股东建造房屋视为隐藏的盈利分配(王萍 译注) 弗朗茨·维亚克尔|法律行为解释之方法(范雪飞 译) 瑞士土地登记条例(唐勇 译) 2017年第15卷 民商合一与分立 纪海龙|报告:现代商法的特征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 王涌|评论:商事立法的困境与“商事通则” 卡斯滕·施密特|商法典与当今商法研究的任务——法律实践视野下的商法法典化(赵守政 译) 卡斯滕·施密特|从商法到企业私法?(严城 译) 《政府草案》立法理由书节译(葛平亮 译) 马里奥·罗东迪|意大利自治商法的产生与衰落(夏龙洋 译) 扬·彼得·施密特|单一法典 (殷安军 译 纪海龙 校) 托马斯·莱赛尔|未来民法典总则中法人的一般条款(张怀岭 译) 郝丽燕|论宽限期设置解除合同 吴香香|滥用代理权所订契约之效力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加框链接案(Best Water案)判决(颜晶晶 译)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线及其他远程货物买卖合同指令的建议》(李雪蓉、冯凤、金晶、张彤 译) 下期预告:讲座实录|张谷:民法典物权编能否“浴火重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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