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抢劫犯”李元杰被判死刑时的照片,镜头中发出了傻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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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03年,甘肃兰州,“抢劫犯”李元杰被法官宣判为死刑时,拍下的一张照片,镜头中的他发出了傻笑,看上去有点耐人寻味,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严惩,他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李元杰作为一名抢劫犯,长期为祸乡里,而且他团伙的作案手段极端残忍,令人发指,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滥杀无辜和对女性的仇视是病态的、末日般的,简直是反人类的标本。据警方统计,这伙人参与的四起命案中,有两人被活埋,有一人被杀,有一人“看着像有钱的”被逼跳进黄河淹死。李元杰恶魔般的兽行,激起了办案民警的极大义愤,最终他被抓捕归案,判处了死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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