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拆除小区围墙新政引发民众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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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拆除小区围墙新政引发民众热议

2024-06-20 01: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聚焦:拆除小区围墙新政引发民众热议2016年2月23日河北城市

图像来源,Reuters

图像加注文字,中国新颁布的城市规划建设规定中“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的条文引发民众的热烈辩论。

中国新颁布的城市规划建设规定中“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的条文引发民众的热烈辩论。

近日,中国公布一份城市建设规划文件(全称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一规定受到人们就科学城市规划、物权产权、社会公平等问题的争议。

37年来首份新文件

据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2015年12月北京举行了37年以来首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这一跨越历史的会议描绘了新时期中国打造现代化城市的美好蓝图。”

中国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5年的56.1%。“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备,城市各项功能日趋健全,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但官方的报告在肯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的同时指出城建管理规划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批评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产权争议

新政策要求打开封闭式小区的主要理由是为了破解城市拥堵、利用小区闲置资源、增加和谐宜居等目的。

中国有法律学者指出,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不再建封闭住宅社区没有问题,但根据中国的《物权法》,已建住宅社区是业主花钱购买的私有财产,社区规划红线内的道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公用,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对外开放,政府无权干预。打开已建社区围墙的政策是官方长期混淆公域、私域,对私有财产保护不力的习惯性思维。

很多民众提出,除了原来购买的小区业主原来交钱购买房产价格中包括的道路、绿地等物产权是否会被破坏、让车辆穿行小区可能增加噪音空气污染、环境卫生和治安可能受到影响,因此新政策可能带来一批新问题。

新浪网就是否赞成《住宅小区不再封闭,大院要打开,你支持吗?》进行了网络民意调查,结果是超过70%的网民明确表示“不支持”,“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成了网民最担心的问题。还有超过80%的网民认为,封闭小区逐步打开以后,“业主应该获赔”。

法律和民意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就“开放小区是否与物权法违背”的质疑表示,该举措是为了实现物和有关资源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当今世界的潮流和发展趋势”。但最高法也指出,“目前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

在民众强烈反对住宅小区打开围墙的同时,对文件中“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多数网民却表示支持。

《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篇评论指出,街区制的推行还需要一些单位做表率,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网民“乐水”评论说:“领导们应该以身作则,不要自己住在戒备森严的豪宅内;却要求老百姓居住的小区开放!”

广州的网民“HY”评论说:支持打开已建小区的30%网民,“不是买不起小区房的就是住别墅的,站着说话不腰疼!把你家大门打开你愿意么?毕竟你家土地也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打开你家大门可以方便好多人,要充分利用你家地面啊。”

(撰稿:立行/责编: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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