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试行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制度 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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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试行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制度 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

2023-06-22 05: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转自: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 □  申军)近日,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公职人员容错免责事项事前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将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由“事后容错纠错”向“事前风险备案”拓展,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近年来,陵水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协助县委不断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持续树立激励担当作为、锐意改革进取的鲜明导向。

  据介绍,《备案办法》明确7种可事前报备容错具体情形和8种不适用于容错的情形,对确需采取临时性、超常规措施破解难题的事项进行备案,对容错免责事项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情形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责任。《备案办法》实行备案承诺制,需要备案的单位根据职责和权限类别向县纪委监委事前备案,县纪委监委在事项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进监督,及时提醒防范,对失误错误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为敢担当、敢作为、敢改革的干部保驾护航。

  “我们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实践中发现,事后容错免责不能完全消除干部在工作中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因此,《备案办法》在征求意见时就得到多个部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备案办法》的出台,有力推动容错纠错制度形成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容错闭环管理,给敢担当、真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该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

  “改革创新过程中难免会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干部在心理上确实会承受不小的压力。出台事前备案办法,既为干事者担当,又坚决防止事前备案成为违纪违法行为的‘挡箭牌’。”陵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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