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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战“疫”普法(一)| “封城”的法律依据 庚子初至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 让武汉这座华中重镇迅速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 2020年1月23日,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全市公共交通暂停运营,市民不要离开武汉,离汉通道暂时关闭,恳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 农历大年三十的前一天。武汉,这个自古以来就是九省通衢的重要交通枢纽的城市,宣布“封城”!为了避免传染,武汉人民和全国人民一起,在理解与焦灼中,度过了史上最“宅”的春节。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对武汉这样一座千万级别的大城市实施封锁,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那么小伙伴们是否有疑问呢?采取这样的封城措施,会不会过度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呢?下面,就让我们的小小法律专家为大家解答一下当初“封城”的法律依据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新冠肺炎是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也就是说,作为特大城市的武汉,在经过国务院批准后选择“封城”是有法可依的。 除此之外,《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都可以找到相关规定。以上这些法律法规条文,都为“封城”举措的合法性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紧急状态下更要讲法治,而严格防控和依法防控则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有力抓手。 武汉历来就是一座勇于面对困难、不断战胜困难的英雄城市,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多灾多难却从未被打倒过的英雄民族。 无论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相信自己,英雄的中华民族! 让我们一起期待春暖花开!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来源: 公众号NKULaw那些事儿 编辑:刘 佳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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