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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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1-15 00: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业务工作督促检查职责。牵头负责来信来访、禁毒防邪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宣传信息科。拟订卫生健康宣传的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舆情管理职责,牵头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负责卫生健康信息资源综合开发、网络安全与共享。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

(四)综合监督科。牵头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重大违法案件。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放射卫生、医疗废弃物、医疗危险品、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卫生应急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按照权限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艾滋病防治科)。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管理工作。

(七)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妇儿"两纲"、出生缺陷防治、母婴阻断、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八)医政药政管理科。牵头负责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有关规范和标准,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九)安全与职业健康科。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治理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放射诊疗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老龄健康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牵头负责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工作,推动人工智能和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健康服务。

(十一)中医药管理科。拟订中医药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二)预防和医疗保健科。划入医政药政科负责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医疗服务相关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预防保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市级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爱国卫生办公室。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健康遂宁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创建卫生(健康)城市、县城、村镇、单位和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职责。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等工作。按照权限指导委管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委管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及管理。负责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统计管理与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发布卫生健康统计数据信息。

(十五)人事科教管理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医疗卫生人员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流相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拟订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统战等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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