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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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01: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保证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信息的准确性,并为启动2019年招生工作提供导师数据,请各单位认真核对现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信息,并依据各学位分会制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方案》审核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信息核对内容

  各学院(系、所、中心)进入学位系统“导师管理”,选择“打印导师信息”(超龄设置为1959-07-01),认真核对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及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生活状态:“在职”、“调离”、“离退”和“去世”。

  2.职称:如职称发生变化,请提供新的职称和定职时间。

  3.专业:导师专业发生变化的,需填写《北京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转专业申请表》,并由所在院系和所属分会审议通过。

  4.“调离”的导师:核对“当前是否指导博士生”,即目前其名下是否有尚未毕业的博士生。同时,确认其是否转为我校兼职博导。如不转为兼职博导,则该导师未来将不能在我校招生。

  5.“离退”的导师:核对“当前是否仍在指导博士生”,即目前其名下是否有仍未毕业的博士生。

  6.兼职导师:参照上述1-5条办理。

  7.对于所有的信息变化,应在表格中直接标明。如有不属于本单位的导师,须从名单中划去;如果名单有遗漏,须在表格空白处增补,并附相关说明。《现有博导数据核对表》和相关附件须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

  1.各学院(系、所、中心)应根据博士生导师的履职情况和指导效果对其招生资格进行审核。依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发[2018]66号)和各学位分会制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方案》,各单位从工作态度、德才表现、学术水平、科研条件、培养质量、指导在校博士生数等方面,对指导教师的履行职责程度和指导效果进行考核与评价,确定其2018年度招生资格。

  2.根据导师年龄审核其招生资格。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各单位2019年可继续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人事部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整地指导一届研究生(7月1日为每年的时间节点)。例如:以教授职称为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可招收5年制、4年制博士生和硕博连读2019年转博者;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可招收4年制博士生和硕博连读2019年转博者;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可招收硕博连读2019年转博者。

  (2)两院院士,文科资深教授,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民主党派中央副主席或以上职务人员中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符合上述基本规定并经学院(系、所、中心)审核其履职情况和指导效果后同意者,可在2019年继续招收博士生。

  3.兼职导师的招生资格确定方式同上。

  三、超龄博士生导师继续招生的申请程序

  学院(系、所、中心)如出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仍希望年龄超过审核要求的导师在2019年继续招收博士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导师本人提出申请。

  2.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书面报告,填写《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资格申报表》,写明该导师的基本情况、继续招生的理由、延聘年限及退休返聘安排等。

  3.将材料报送相应学位分会进行投票表决。相关分会将已通过的《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人员汇总表》和相应的《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资格申报表》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

  4.超龄导师的招生资格须每年按上述程序审核。

  5.此类情况须慎重考虑,全面掌握。

  四、跨院系招生资格审核

  对于深圳研究生院、前沿交叉研究院及一些具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单位,如涉及导师跨院系招生资格审核,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跨院系招生审批备案表》,由原所属院系和拟跨院系分别进行审核。

  2.由该专业所属学位分会进行审议,并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

  五、其他

  1.请于6月22日前,将上述工作完成,并将下列材料反馈至学位办公室:

  (1)《现有博导(硕导)数据核对表》(从系统打印,主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北京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转专业申请表》

  (3)《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人员汇总表》

  (4)《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资格申报表》

  (5)《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跨院系招生审批备案表》

  (6)其他材料或附件

  2.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信息核对、招生年龄及条件参照以上办法执行,需要进行信息修改和招生资格审定的,请与学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尹  丹  电话:627580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瞿毅臻  电话:627580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新太阳学生中心521室

  

  学位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1:《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发[2018]66号)

  2:《北京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转专业申请表》

  3:《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人员汇总表》

  4:《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资格申报表》

  5:《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跨院系招生审批备案表》

  6:《录入导师遴选结果和信息核对内容的要求》

 

 

相关附件 附件1 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pdf 附件2 北京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 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人员汇总表.doc 附件4 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2019年招生资格申报表.doc 附件5 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跨院系招生审批备案表.doc 附件6 录入导师遴选结果和信息核对内容的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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