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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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2024-07-09 22: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自身或其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统计数据、技术资料、经营情况及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对外信息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的综合管理部门。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获取或知悉尚未公开信息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内部涉密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内部涉密人员在信息对外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报告、公告或

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座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第七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人员提出的有关统计报表等信息报送或披露要求,公司应予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和财务负责人(如涉及财务数据)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第九条 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如涉及财务数据)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信息的程序负责。

第三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十条 如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各单位或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如相关单位或人员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的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相关单位或人员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追究其责任;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附件一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报送信息部门经办人接收信息单位接收人报送依据及用途报送时间报送内容部门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财务负责人意见 (如涉及财务数据)董事会秘书意见

附件二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提示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应属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的报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本公司此次报送的相关材料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公司特此向贵单位/阁下重点提示如下:

1、贵单位/阁下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贵单位/阁下以及接收、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所有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相关材料涉及的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3、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的未公开信息,除非本公司同时公开披露或已经公开披露该信息。

4、贵单位/阁下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息进一步泄露及减小信息披露造成的影响。

5、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违规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本公司将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本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需将贵单位/阁下以及知悉本公司相关信息的人员登记备案,以备调查之用。

特此函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承诺函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现收到你公司报送的下列材料及保密提示函:

1、……本单位(或本人)谨此确认:接收或使用你公司报送材料的相关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

本单位(或本人)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单位(或本人)保证严格控制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

2、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在你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不泄露相关未公开信息,也不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3、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公开披露或已经公开披露该信息。

4、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

致使你公司的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本单位(或本人)将立即通知你公司。

5、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发生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确认!

签收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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