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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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4-07-16 05: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镇、街道、联盟,各有关家政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57号)、《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便函〔2019〕7号)、《武义县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文件精神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武义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家政企业。

(二)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启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293号)精神,自2019以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jz.mofcom.gov.cn/zjzc/notice)填报并已通过审核的企业。

二、资金支持方向与标准

(一)鼓励家政企业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浙商务联发便函〔2019〕7号文件精神,对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业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通过商务部信息审核的,给予家政企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二)鼓励家政企业加大信用信息化建设投入。鼓励家政企业采取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加强信息化改造,不断丰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和应用场景,创新开展信用服务,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家政企业平台建设费用50%的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鼓励家政企业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参与家政诚信体系建设。

1、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登记注册商务部信用平台截图、家政从业人员登记注册商务部信用平台截图;

4、已通过平台审核的家政服务员名单汇总表(名单不得重复);

5、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授权书、家政服务业信用查询证书;

6、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鼓励家政企业加大信用信息化建设投入。

1、家政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基本情况,包括平台建设合同、投资金额组成、平台管理功能、平台成效;

2、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库资料;

3、平台建设投入相关软硬件支出及银行转账票据。

4、适用时间:2019年至今已经实施并完成的项目。

5、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二)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发现企业提供的资料有伪造行为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

(三)以上各条政策兑现,各企业须提供企业(单位)对公账号。

(四)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于11月30日前交县经济商务局国内贸易与市场科(联系电话:8766391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

武义县经济商务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1: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doc附件2: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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