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活动宣传方案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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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活动宣传方案模板(10篇)

2024-07-12 21: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篇1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夯实公司发展基础,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牌,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二)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广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行业公信力,更广范围激发保险需求。

(三)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增强保险行业竞争力。提高保险意识,主动应对来自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的市场竞争,更好地发挥保险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安排

(一)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根据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开展。云南省内活动由云南保监局主办、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办。分公司及各州市县机构为主要参与单位。

(二)为确保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有效开展,分公司成立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荣灿

副组长:袁淑鹂、汤云、杨林

成员:潘俊、胡继雄、李孟坪、刘刚、陆玲、黄家锐、叶凌、杨学辉、丁媛、张微、郝云亮、陈世康、黄欣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李孟坪负责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做好与保险监管部门工作联系。各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活动日常组织协调联系人,接受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活动主题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20xx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xxxx,围绕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开展宣传。

(一)充分展现保险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集中反映近年来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向社会公众展现保险业勇担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广泛宣传保险风险管理的行业特性、保险业的历史和文化,以及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理念,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针对市场上有关保险业的热点问题和公众认识误区,有针对性地向公众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提升大众保险意识,提高保险服务资源使用效率。

(三)宣传日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由分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下发各机构使用。

四、活动安排和责任人

(一)6月19日,各机构通过邮箱上报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二)7月7日,分公司通过晨会进行动员,各机构也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动员,落实责任,组织所辖县级机构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各项工作(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三)7.8活动日当日开展以下活动:

1.云南保监局启动云南人民广播电台FM101.7频率、春城晚报财富周刊云南保监局署名专栏、信息导移动互联网宣传门户、保险监管政策学习微信公众平台、消费者教育短信平台等五个平台开展保险公众宣传活动。

2.外媒宣传:活动日当天,分公司在当地主流报媒对公众宣传日活动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内部宣传:通过总部《大地简讯》及分公司《云南大地简讯》、《云南大地快讯》、分公司微信群、分公司短讯平台、分公司对外门户网站(网址:)等渠道,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开展公众宣传。各机构也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站进行对外宣传,扩大大地保险公司公众宣传面(责任人:李孟坪、丁媛、左巍,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3.职场宣传:分公司及各级机构,要充分利用营业场所悬挂保险,让生活更美好横幅,利用门头LED显示屏滚动播放7月8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条幅,张贴统一发放宣传海报,在公司职场内外主动向公众和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及折页由分公司负责发送给各机构。(责任人:李孟坪、左巍,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4.分公司客户服务体验活动:邀请分公司大客户,体验客户服务平台、理赔流程、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让客户零距离感受大地保险公司的服务品质,增进客户对公司服务品牌的理解和信任,树立保险行业和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5.配合云南保监局开展保险运营和服务体验活动。云南保监局邀请社会监督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参观昆明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了解体验轻微交通事故保险案件处理情况,增进公众对保险公司的了解和对保险业务的理解,让公众切身体验到保险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人性化的服务举措,提升行业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6.各机构要在7.8活动日当天,组织开展保险进学校公众宣传活动。每个机构至少要安排到一家中小学向师生宣传保险知识,宣传公司有关学平险承保理赔方面的基本常识,借机加强公司与校方长期业务合作的关系(责任人: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四)活动日当日,分公司将对各机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各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级机构和其他渠道网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确保公众宣传活动全覆盖。宣传活动须严格遵循公益性等基本要求(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联系人)。

五、活动要求

各机构要确保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全、有序、平稳进行,注意维护好活动秩序,应急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活动结束后,各机构要认真进行总结,认真统计相关数据,并在活动总结中具体体现。及时上报宣传信息稿件,每机构至少上报1条宣传信息,至少在当地报媒或网站刊登1条宣传信息,随时报送相关图片资料。于20xx年7月9日前邮件向分公司联系人报送电子版活动情况总结。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2

按照保监会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保险业的公众宣传意识,推动行业形象持续改善和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提高,确保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xxxx。20xx年度活动主题是xxxx。宣传内容分主题宣传和自主宣传两部分。主题宣传包括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保险典型案例宣传主题及行业形象广告片宣传主题,自主宣传包括我省保险业创新年建设宣传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宣传等。要通过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保险保障功能和作用,展示我省保险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原则

坚持务实、节约、高效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坚持公益性。

三、活动工作机制

成立福建保险业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一督导和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监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会员公司的活动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当地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上下联动,呈现全局活动有中心、各地工作有亮点的格局。各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相应成立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其中,总公司已经制定统一方案的,可依据总公司标准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各公司方案中应有包括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与联络人的名单。

四、活动具体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主题宣传

1.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7月8日当天各单位要开展互动活动和宣传活动。

(1)互动活动

a.组织公众参观福建保监局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中心,了解保监局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相关情况。

b.组织公众参观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福州仲裁委员会保险仲裁中心,了解诉调对接工作、保险仲裁工作等相关情况。

c.组织公众参观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了解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辆快撤、快处、快赔相关情况。

d.在福建保险网开设与网友互动栏目,为公众答疑解惑,普及保险知识。

(2)宣传活动

a.各保险机构根据各总公司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系统统一的宣传活动。

b.网点宣传。所有保险机构网点在7月8日当天通过悬挂横幅或电子显示屏形式进行宣传,时间应当保持一周以上,内容可以在下列选择: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倾听由心 互动你我、了解保险 安心消费、明明白白买保险 实实在在得保障。

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可以选择1-2个面积较大、人流量较多的网点,设立宣传点,安排专门人员,现场面对面回答公众的咨询提问。现场宣传应做到安全、有序、平稳,应急保障措施要到位,确保活动安全。

c.短信宣传。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通信运营商或公司自有等渠道,向保险消费者发送至少2条以上关于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内容的短信。其中统一发1条短信,内容是:尊敬的客户,保监会确定每年的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希望您了解保险、理解保险、善用保险。倾听由心,互动你我!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d.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开设福建保险业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专栏,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

2.保险典型案例宣传主题。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前后一段时间,由行业统筹资源,统一开展以保险理赔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1)报纸宣传。行业在《海峡都市报》开设专栏,连续刊登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其中,7月8日当日刊登一期。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在主流报纸媒体刊发相关理赔案例的报道。

(2)电视宣传。行业在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西岸财金》栏目连续播出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其中,7月8日当日播出一期。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在电视媒体播报相关理赔案例。

(3)手册宣传。编印保险理赔典型案例手册,产、寿险各一册,作为《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的分册。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做好手册的征订、发放工作,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当地保险分支机构做好手册发放工作。

(4)视频宣传。以电视宣传的典型案例内容为基础,制作产、寿险理赔典型案例视频光盘。组织所有有条件的保险机构网点统一在视频播放器上进行滚动播放。

(5)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宣传保险理赔典型案例,同时向全国及省内主流财金类网站推荐发布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并介绍各公司、各地宣传典型案例的情况,扩大影响力。

3.行业形象广告片宣传主题。根据保监会要求,于7月8日起开始在我省地方电视媒体投放由保监会组织拍摄制作的行业形象宣传广告片,推进行业整体形象改善提升。

(二)自主宣传

重点围绕我省保险业创新年建设宣传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等内容开展宣传。保监局宣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监管创新等,促进行业进一步依法合规经营。保险行业协会统筹资源,宣传普及保险基础知识,总结展示行业创新成效。保险学会加强保险创新理论研究,服务行业发展,提高行业影响力。保险公司重点宣传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如宣传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宣传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加强诚信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的情况,宣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等。

五、活动要求

篇2

一、宣传目的

以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等资料,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告诉人民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二)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集资处置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三、宣传方式

各部门要协调合作,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发放手机信息、新闻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政府大门、院内及辖区内各村、街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并在各村进行广播,确保宣传进街道、进乡村。

(二)各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内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

(三)市公安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在信发商厦门前广场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四)市城管局负责在全市各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在公园及各大商场门前等群众集散地设置宣传展板。

(五)市交通局负责在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并组织出租车和公交车,在车身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六)市房管局负责协调各住宅小区,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

(七)市广电台负责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公布举报电话:

(八)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向辖区内全部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

内容为:“XX市人民政府提醒您: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举报电话:”,或在宣传标语中自行选择。

(九)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负责在XX政务网开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举报电话: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0-2015年)》精神,全面深入推动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部署,我会定于2013年5月在全国集中开展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及内容

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刊物、微博、短信平台等媒介,以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等为重点,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近年来查处的保险业典型非法集资案件等进行宣传警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组织实施及检查

各保监局、各保险机构应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宣传教育活动计划与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保监局要主动加强与各地政府、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推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要认真督促、指导辖内机构开展本次活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保险机构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分支机构和个人,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本次活动。

篇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开展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的阐释工作,通过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热潮,使《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实施《社会保险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2月10日-28日):成立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搞好内外沟通协调,购买《社会保险法》单行本和《社会保险法政策释义》,印制社会保险宣传手册、宣传单。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日-4月30日):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通过与区广播电视办栏目、发表电视讲话、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展知识竞赛、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的热潮。

(三)教育培训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30日):组建社会保险宣讲团,有计划地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劳资政工干部开展学习培训,重点讲述《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以及法律完善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亮点等。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对政策的理解执行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人员从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中抽调。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社会保险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社会保险宣讲团人员名单由活动领导小组指定。

篇4

【正文】

根据《北海市铁山港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北铁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由我局牵头会同三镇整改的意见建议1条,编号为120200051000027。整改内容为“北海市铁山港区希望加大宣传力度医疗保险的政策,通过网络和到乡镇村屯宣传,让更多的村民知道此政策”。在接到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后,我局积极开展整改,回应群众诉求,扎实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计划。我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过问、负总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保证方案的可操作性,并在铁山港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整改方案,接受群众监督。每月按时向区督考办及市医保局报送《北海市铁山港区2020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度月报表》。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在整改问题上下足功夫,用实际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5月在南康镇开展“学党史、跟党走、守护基金安全”主题党日暨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6月在营盘镇开展“关于及时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宣传活动;9月在兴港镇开展“一份补贴一份爱,医疗保险真实在”主题党日暨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活动;11月初在南康镇文化广场开展“有了医疗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党日暨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前开设《医保政策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包括有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医保待遇报销政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等,向每天来政务大厅办事的群众宣传医保政策;5-11月向各镇、各村(社区)发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2022年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铁山港区2022年巩固脱贫成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告知书》等资料共约6万分。二是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力争村级全覆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编印一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2022年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打击欺诈骗保相关宣传资料分发到各镇、各村(社区)、自然村,协同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力争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开展医保政策线上宣传,拓宽宣传群体。通过朋友圈、抖音、活力铁山港、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进行医保绩效成效及参保政策线上宣传,让不同层次群体都了解医保政策。

(三)加大正面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注重政策宣传的实效性,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等多种宣传方式帮助群众知晓医保政策,让群众都能看得懂、听得明,使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至目前我局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悬挂宣传横幅80条,制作宣传板报55块,张贴宣传海报150张,制作抖音宣传视频4个,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1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共70000余份、宣传小礼品8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因医保政策宣传涉及人员多、范围广,需长期支持,和整改配合单位的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在各镇、各村(社区)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并长期坚持。

篇5

【正文】

距2020年11月28日存款保险标识正式启用已满周年。自标识启用以来,人民银行湘潭市中支立足“重温百年党史 建功红色潇湘”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扎根基层推进存款保险宣传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一、存款保险宣传组织情况

为确保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中支根据上级行要求并结合辖区实际,以“金融知识普及月”为契机,通过“两步走”,即制定宣传方案,开展“百年历程 伟人故里 存保守护”、存款保险宣传“码上行”、存款保险公众认知度评估等系列宣传工作。精心制定3项方案、通知,全面统筹宣传工作。

(一)制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存款保险宣传的通知》,确保疫情期间存款保险宣传“不打烊”。

针对湘潭地区爆发的新一轮疫情,中支向辖内各银行机构、支行制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存款保险宣传的通知》及时将存款保险宣传工作策略调整为线上宣传为主,线下宣传为辅,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渠道,以漫画、三句半、歌舞等视频形势,运用非接触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存款保险宣传工作“不打烊”、不脱节,稳步推进存款保险宣传受众“增量扩面”。

(二)制定“百年历程 伟人故里 存保守护”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根据中国存款保险业务中心湖南省分中心相关工作要求,中支稳定科选定在韶山开展“百年历程 伟人故里 存保守护”活动,并制发《湘潭市“百年历程 伟人故里 存保守护”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潭银稳定〔2021〕1号),采取“主办行+党建”的方式,构建起“线上线下齐联动,多点开花共推进”的立体式宣传体系,全面统筹宣传活动开展。《方案》明确了宣传主题、组织机制、特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群,并对辖区各支行、各银行机构开展宣传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压实了各有关主体的宣传工作责任,确保了宣传实效。

(三)组织开展存款保险宣传“码上行”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

存款保险宣传“码上行”活动是长沙中心支行组织开展的一项大型、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活动以“银行存款,国家守护”为主题,并融入公众认知度评估内容,采取客户扫码先答题评估,后学习存款保险小知识的形式开展。中支组织全市28家银行机构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机关、校园开展“地毯式”宣传,并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敦促银行机构落实宣传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款保险宣传开展情况

存款保险标识启用以来,全市各银行机构按照中支部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对内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对外以线下基层营业网点和线上虚拟网点为主阵地,全面铺开存款保险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外拓宣传覆盖面。

截至11月末,辖内存款保险宣传内容嵌入业务流程的网点覆盖率、银行员工存款保险培训覆盖率、行政村(社区)存款保险宣传覆盖率完成三个一百全覆盖的年度总目标。

(一)加快推进日常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化。

1.宣传步入常态化。

一是日常宣传持续推进。辖内银行机构充分利用网点资源,做好日常宣传,全辖495家银行网点均参加存保宣传,电子媒介通过LED屏、电视等媒介播放宣传内容507.91万次;宣传活动场次达1542次;折页手册发放21.06万册;宣传覆盖人数18.76万人。

二是嵌入业务流程网点全覆盖。辖内银行机构通过发放存款保险明白卡、短信回执、电子业务渠道等形式将存款保险嵌入业务流程网点达495个,完成全覆盖。

三是网点一线工作人员培训稳步推进。各支行、辖内银行机构认真开展存款保险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测试。

2.宣传工作制度化。

一是建立存款保险宣传分片包干工作制度。中支建立了分片包干工作制度,将全市966个行政村、社区,根据辖内28家银行机构网点布局情况进行分配,各银行机构负责做好责任区内存款保险宣传工作。

二是逐步建立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中支已经将存款保险宣传工作纳入对下级行的年度考核和银行机构的综合评价之中。各银行机构也逐步将存保宣传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如长沙银行、北京银行已将存款保险宣传纳入考核体系。

3.宣传方式创新化。

一是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宣传。为庆祝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9月23日上午,湘潭农商银行携手板塘街道新农村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趣味运动会。通过搭建宣传展台,设立有奖问答环节,向广大村民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存款保险,寓教于乐,寓学于趣,引起现场群众纷纷驻足咨询。

二是巧用开学时机进行宣传。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在9月初,中小学开学的重要时间节点,银行机构送存款保险知识进入校园,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宣讲等方式,面向全校及家长师生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学生群体对存款保险的认知度,实现了以点带面,“教育一个孩子,辐射一个家庭”的良好效果。

三是以公共交通为依托,做好存款保险宣传。中国银行以公交线路、公交车、公交站台为主要阵地,三季度成功实现公交车车载电视广告投放,涉及公交线路1路、2路、3路等22条公交线路、400余台公交车,基本覆盖湘潭城区及湘潭县地区,充分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大、投放频次多、辐射面广的特点,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预计受众达10万人次。

(二)抓好“百年历程 伟人故里 存保守护”活动,打好宣传战。

1.以爱国教育为重点,打好宣传“思想战”。

人民银行韶山支行联合农业银行走进校园。存保知识走进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研学实践基地--韶山学校,学校是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并亲自视察过的一所具有光荣革命历史、中外闻名的农村学校,其前身为1921年毛泽东倡导创办的毛氏族校,是毛泽东传播新思想、新文化和组织农民运动的秘密营垒。本次活动面向全校2820余位师生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400余份,有效提高了学生群体对存款保险的认知度。

2.以景区地标为原点,打好宣传“辐射战”。

湘潭市中支金融稳定科、韶山市支行联合韶山市农业银行、韶山农商行在韶山村毛泽东故居景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实现“党建+存款保险宣传”的有机结合。活动现场,韶山农商行和农行宣分别搭建宣传活动台,摆放宣传展架,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了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金融手册和宣传小礼品等方式开展了集通俗性与实用性于一体的金融知识现场宣传活动。此次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共20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人次,达到了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做到宣传“一个不少”的目的。

3.以走乡入户为依托,打好宣传“攻坚战”。

充分利用韶山农商行党员“小背包”走乡入户机会,组织银行员工走村串巷、走亲串友,在韶山村周边、村部问需求、送服务、解难题,切切实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红色文化与存保知识完美融合,重点向离退休老干、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发放宣传折页并进行存款保险知识宣讲,受众达1000余人次。

4.以各类传媒为支点,打好宣传“渗透战”。

充分借助党政权威媒体、地方主流媒体,将存款保险相关宣传信息投放至媒体专栏,以及银行公众号等各类渠道,将存款保险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增强存款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组织开展“百年历程伟人故里存保守护”宣传活动》《存保超人》被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微信公众号推广转发,《人民银行湘潭市中支开展存款保险宣传进校园活动》被湘潭在线刊载。9月23日、9月24日《金融时报》、学习强国专栏刊发《湖南韶山农商银行开展“伟人故里 百年历程 存保守护”金融知识集中宣教活动》。同时,各银行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新媒体方式开展存款保险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存款保险的宣传范围。

5.以基层网点为中心,打好宣传“阵地战”。

为提高存保宣传的针对性及有效性,湘潭各银行机构以基层营业网点为中心,通过悬挂“存款保险保护您珍贵的存款”横幅、现场播放宣传口号与视频、摆放宣传册及布置宣传海报、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前往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讲解存款保险知识。

篇6

按服务群众、贴近生活、务实管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绿色公益宣传为主导,采用多元化宣传手段和自主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障卡及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认知和认同,2020年12月份基本实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工作,成立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档案科,负责组织协调并按月调度社会保障卡更换进度。

三、时间安排

落实时间: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底。

四、工作步骤

全局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职责分工和推进时序,认真开展系列宣传和换卡工作。

(一)印制宣传资料

各业务科室预估宣传资料发放量,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印制《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的通知》(附件1)海报(50份)、宣传单、条幅(4份)。

落实时间:9月底前;

责任人:

(二)参保单位宣传

根据《社会保障卡更换单位分工》(附件4)要求,由业务人员向所负责的企职保参保单位发放《致全县参保单位的一封信——使用社会保障卡统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须知》(附件3),使各参保单位及经办人员及时了解此项工作部署及要求,在本单位做好相关宣传并收集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落实时间:8月15日至10月20日。

责任人:

(三)合作银行宣传

向合作银行发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更换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待遇的通知》及LED屏广告语(附件2),在合作银行进行张贴和宣传。信息档案科向合作银行提供未换卡退休人员名单,由合作银行工作人员通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社保一楼换卡。

落实时间:9月21日-10月31日;

责任人:

(四)短信宣传

信息档案科利用州局短信服务平台为10月底前仍未更换社保卡的75周岁以下退休人员精准发送宣传短信(附件2),进行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宣传,扩大宣传推广范围。

落实时间:11月1日-11月5日;

责任人:

(五)乡镇劳动保障所宣传

城镇居民业务经办科要结合城乡居保冒领追回工作,深入各个村,将城乡居保未使用社保卡人员名单交给村干部,由村干部动员群众更换社保卡;同时做好乡镇劳动保障所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

落实时间:9月-12月;

责任人:

(六)大厅宣传

办公室在局楼外悬挂宣传条幅、大厅内摆放海报;信息档案科利用LED电子屏、广告机全天候滚动播放相关宣传资料;各业务科室在经办窗口向群众发放宣传单。

落实时间:10月-12月;

责任人:

(七)官媒宣传

信息档案科利用社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长期醒目的报道,做到开放式全方位宣传。各业务科室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向参保单位进行持续性宣传。

落实时间:9月-12月;

责任人:

(八)有序换卡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及时对收集到的社会保障卡进行更换,在大厅经办过程中,做好宣传引导,指导群众有序换卡。从2020年11月份起,对于已激活社会保障卡但未主动登记换卡的领取待遇人员,通过数据比对方式采取按年龄、分批次、循序渐进的方式将待遇发放至领待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内,之后社保待遇只发放到此社会保障卡中。确保2020年12月份基本实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同时2020年新增享受失业待遇人员要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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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二期网失业登记:377  人

2、办理困难群体认定:367人

3、新增档案:21份

4、为失业人员发放就失业证:57本

5、办理社会招工:194人

6、为异地退休人员做生存鉴定:93人

7、办理申领失业金:6020人次,金额:68629201元

新增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453人

8、办理灵活就业安置:420人;灵活就业年检:1850人

三年退出:121人

9、办理就业安置:550人

10、办理城镇职工药费报销:75人,金额:260411.68元

11、办理乡龄审定:2人:工龄审定:3人

12、办理工伤认定:1人;伤残补助金:2人

13、办理续缴养老保险并打印缴费通知单:1927人,其中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1353人,新参保:15人

14、办理社保扩面:369人

15、办理失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261人,其中正常退休:226人,特岗退休:34人,因病退休:1人

16、办理丧葬费及个人账户清算:23人

17、全民参保登记:已完成企业调查及录入:27户,个人参保调查及录入:412人

1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83人

1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91人,金额:575539.23元

20、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报销:3人,金额:26216.98元

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4人,退休:12人

22、办理五七工养老保险新参保:3人

23、办理社会保障卡:653张

二、上半年亮点工作

我科按照市区人社局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工作的文件精神,自2018年2月22日至3月1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宣传方式采取保障中心设置异地就医咨询窗口,宣传并解答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政策和各类问题,大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易拉宝和宣传展板,窗口柜台放置宣传折页和宣传单,网站播放宣传片和发布政策内容信息等方式。十三个工作站在中心的指导下,分为四个大组分别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并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居民现场指导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人员登记表》。据统计,各宣传点累计接待现场咨询约200人次,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在中心和各工作站通力配合下,宣传活动圆满结束,通过此次活动,使辖区居民知晓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就业安置工作

围绕就业工作目标,根据不同就业载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分类援助”计划,落实好困难群体帮扶政策。一是进一步做好就业安置信息比对及困难群体认定工作,优先提供相关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借助区人保局就业平台等就业载体提供多元化实训基地及岗位信息;二是针对中断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等帮扶指导,小额贷款申请等政策咨询,三是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对接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针对“4050困难人员”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并积极落实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2、全民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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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组织

XX市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方案、后期的后勤工作以及记录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支行公司部、三农部、各支行网点负责实施具体的活动方案。

二.活动内容

各部门、支行网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网点可利用好客户资源多的优势,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发放宣传折页、大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讲座等等。公司部可通过联系合作公司,从而对其公司员工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三农部可组织人员积极走上街头、乡镇设立宣传台,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X年XX月XX日至201X年XX年X日

四.宣传形式

(一)网点LED屏幕滚动宣传

利用各支行网点的门头LED屏幕,打出宣传标语,例如“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非法集资不收法律保护,远离非法集资”等等。

(二)设置专门的宣传台

在各支行网点以及客户较多的部门设置非法集资的宣传台,放置专门的宣传折页供大家学习。还可以采取有奖问答的活动,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答题的客户即有机会领取奖品。设置专人在大堂对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面对面”宣传。

(三)悬挂横幅、张贴海报

在各支行网点以及在网点外设置的宣传点悬挂防范非法集资的横幅,另外张贴相关海报。

(四)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

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优势,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等平台宣传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利用好互联网多媒体的优势,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媒介生动形象的宣传好非法集资的弊处,使得防范非法集资深入我们的内心。

(五)其他

网点、部门的员工利用闲余时间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为群众做好宣传讲解工作。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乡镇、农村,为群众介绍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从而提高群众们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五.宣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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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1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好今年122“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9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措施

(一)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二)强化部门联合整治。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三)共同策划媒体行动。要在12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五)积极组织社会面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

四、工作要求

(一)联合开展专题部署。各地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联合开展专题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优秀宣传资料全国共享,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线索、积极配合中央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联动,大造宣传声势。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11月上旬到中旬为预热期,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4日为后续宣传期,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围绕年度主题,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要强化品牌意识,主题宣传品要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要积极利用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安全活动,制作高品质宣传品,开展有效宣传。要通过122主题活动,形成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2根据《__市公安局、__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我园实际,特制订交通安全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全体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800字3篇活动方案。以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努力营造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成立幼儿园交通安全活动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具体负责方案制订、相关工作布置、资料上报)

组 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宣传教育)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

四、活动主题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活动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促使幼儿熟记最基本的交通标志,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明确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幼儿从小知道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切实提高幼儿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1、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教师、幼儿、家长一起收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开展一次展览活动,在教学活动中看一张交通安全的图片,教会幼儿会一首有关交通安全的儿歌,唱一首交通安全的歌曲,做一次交通安全的游戏,让幼儿在玩耍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使我园这次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圆满完成活动周的目标任务。

2、以年段为单位组织安全交通教育内容:小班小朋友学唱安全歌《三颗星》;

中班孩子教师讲交通安全知识,大班孩子举行“交通安全日”诗歌朗诵会。

3、在幼儿园显著位置悬挂交通安全教育的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动员氛围。

幼儿园在园内走廊过道处张贴交通安全的标志固定牌子,让幼儿在走路,玩耍的过程中耳闻目染,使幼儿能记住遵守交通规则。认识斑马线,红绿灯等特殊标记。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3为确保我县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扎实开展,根据公安部《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针对活动主题,在全县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迅速部署工作措施。11月26日前,县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交巡警大队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活动方案,督促工作落实,共同推进主题活动。各部门之间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确定活动思路,明确部门职责,部署活动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交巡警大队要结合部交管局《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公交管〔20__〕392号)要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并对辖区面包车、摩托车、客货运车、校车、危化品车重点驾驶人普发一次宣传短信。二是要协调乡镇“安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管部门,针对重点车型开展一次冬季交通安全培训课,加强对重点车型驾驶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三是要结合部局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要求,做好“一点一预警”、“一案一曝光”、“一月一提示”工作,要对辖区易结冰、易团雾等重点路段、时段进行一次预警提示,收集具有冬季典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交巡警大队牵头联系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等部门,于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场设立活动分会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至少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展台咨询,并分别组织3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交通违法劝导活动(11月26日前报名单)。县交巡警大队负责准备活动当天所需的展台、展板、挂图、传单等宣传资料和指导活动当日的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县文明办应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全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志愿服务。12月2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呼应,在文化广场周边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五)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县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出行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习惯。县教委要会同交巡警大队,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六)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县交委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七)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县司法局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考核内容。

(八)集中展示文明交通先进典型,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县安监局要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剖析原因、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九)集中优势力量,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县交巡警大队在12月2日邀请县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播报,负责印制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并在学校、社区、乡镇、客运场站、执法窗口等宣教阵地广泛张贴,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利用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适时发布“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字幕及安全文明行车、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交通事故自救常识等。三是要协调县电视台等宣传部门拍摄一批围绕“七类”违法行为的影视资料,以新闻、专题片等形式在电视栏目中播放。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公安、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122文化广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各单位牵头组织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县交巡警大队、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要敢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要利用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要用好典型案例,曝光、谴责严重交通违法,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上报情况。各相关单位应确定一名活动联络人,于11月26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牵头组织的相关活动情况(简要文字说明、图片等资料)也应及时上报。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4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切实深入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即日起至12月底,组织开展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2月2日至12月10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

12月11日至年底为持续推进阶段。

三、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师生文明交通素养为主线,统筹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宣传渠道,集中开展多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着力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做贡献。

四、活动内容

1、“指尖上的文明交通”活动。

各团学组织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传播,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校园交通安全等,并保持话题热度,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和覆盖面。(负责单位: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新媒体中心)

2、“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活动。

目前,我校学生使用电动车的人数越来越多,其中有许多为超标电动车,也有学生开小车到校上课。各班举行一次以关注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课,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校内尽量以步行为主,不使用不合格、超标电动车,各类车辆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负责单位:各班级)

3、“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

倡导文明交通,加强校内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鼓励、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用手机、相机记录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等。(负责单位:校自律会)

4、“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

各班举行主题会、主题团日活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尊法守规明礼”观念深入人心。(负责单位:各班级、各团支部)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深度谋划、通力配合、统筹推进、务求实效,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各单位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学生处。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5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关于开展2020“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20?30号),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为重点,开展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使交通参与者摒弃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主题: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5日--12月2日

四、活动形式

各____在以往的宣传经验上开拓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1.自11月25日开始,__路段情报板、__情报板、____醒目位置悬挂或滚动翻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在________设立咨询台,针对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存在的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发放“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宣传资料,指定专人负责讲解。

3.结合工作实际,针对____沿线村庄少数群众为少走几步路而横穿高速公路或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问题进行走访宣传,用真空案件说话,让群众了解和认识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的危害性。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推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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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渗透到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与各直属局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县级主管局、直属局、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级联动普法。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同时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本单位所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县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责任股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事保局)

(二)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责任股室:劳动关系与仲裁股、劳动监察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居保局)

(三)重点宣传普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责任股室:劳动关系与仲裁股、政策法规股)

(四)重点宣传普及《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责任股室:就业促进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就业局。)

(五)重点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责任股室:社会保险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社保局、医保局、居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股室、各直属局要按照县人社局《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方案》、《“法律七进”三年行动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内容和重点时段,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各直属局要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局机关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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